汇金股份: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18-153 号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13 名,代表股份 10,079,83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87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141,3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2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938,5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4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938,5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54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
表股份 2,938,5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45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景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司、石家庄韬略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孙景涛先生、鲍喜波先生、刘锋先生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9,4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938,1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4%;反对 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委派张冉律师、姚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