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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3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
认为:

    一、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质,在担任公司IPO和2014年度至2018年度审计工作期间,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 2019 年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
配预案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是为了维护股东的长远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维              刘淑君                桑 郁




                                                2019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