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张维)2019-04-23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
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3 次,现场出席
董事会 9 次,通过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4 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7 次,实际出
席股东大会 7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
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
收购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拟出售北京东方兴华科技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及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定向回购彭建文、
韬略投资、北辰德投资、赵琦、杜海荣、王俊、金一、德北辰投资 2017 年度应
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以下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2)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5)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前海汇
金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意
见;(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独立意见;(1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11)关于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1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13)关于深圳市北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及定向回购彭建文、韬略投资、北辰德投资、赵琦、杜海荣、
王俊、金一、德北辰投资 2017 年度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14)关
于公司拟出售北京东方兴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及债权转让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15)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4 月 20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杜彦晖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
于提名王冬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5 月 8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合肥汇璟
先进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5 月 29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对关于向控股股东增加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6 月 12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
司深圳市北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北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
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 年 7 月 13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上海
棠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7498%股权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出售
全资子公司石家庄璟融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为控
股子公司南京亚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控股子
公司南京亚润科技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9、2018 年 8 月 21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 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8 年 9 月 11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拟出售上海棠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8 年 10 月 24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公司拟出售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18 年 11 月 16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拟出售深圳市北辰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股权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18 年 12 月 20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股
东增持承诺主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储备人才信息,
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参与公司按照规定进行的内
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对定期报告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阅。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
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本人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核、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五、维护股东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
事会上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
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六、其他工作
2018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9 年,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继续谨慎、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张维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