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02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17-045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3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6
月1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车道沟1号青竹宾馆会议中心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黎宏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继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沈继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进行选举。新一届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姜晓丹(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张海燕(独立董事)、
黎宏;
战略委员会:沈继业(主任委员)、Michael David Ricks、李建国;
审计委员会:张海燕(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朱慈蕴(独立董事)、欧阳浩;
提名委员会:朱慈蕴(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姜晓丹(独立董事)、叶晓虎。
上述委员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沈继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叶晓虎、崔培升为公司高级副
总裁;聘任赵粮为公司首席技术官;聘任黄一玲、陈珂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黎宏为
公司首席财务官。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黎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1日
附件:简历
沈继业,男,196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毕业于清华大
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6 年获清华大学 EMBA 硕士学位。曾任北京新新通用电
气技术公司技术工程师、北京天火信息咨询公司总经理、上海绿盟计算机网络安
全技术公司总经理,绿盟有限董事长、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沈继业先生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之一,持有本公司股票 90,480,346
股(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数据);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
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沈继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Michael David Ricks,男,1961 年生,美国国籍,1984 年毕业于美国加州大
学圣地亚哥分校(UCSD),获学士学位,2000 年毕业于芝加哥大学高等商学院,
获 MBA 硕士学位。曾任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imGO Limited
行政总裁,现为 Investor Growth Capital Asia Limited CEO,Investor AB Limited 董
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Michael David Ricks 先生在本公司主要股东 Investor AB Limited 任职,存在关
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
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建国,男,1961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毕业于吉林大
学,获学士学位,1987 年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1994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
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博士学位。历任国家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司副处长,联想
投资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董事总经理,联想控股弘毅投资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董事总经理,现为雷岩投资首席合伙人。现任本公司董事。
李建国先生在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雷岩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合伙人,存
在关联关系;本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建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欧阳浩,男,196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毕业于成都理
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7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核工
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助理工程师、联想集团法务部副总经理、联想投资总法律顾问,
现为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董事。
欧阳浩先生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派出董事,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
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欧阳浩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晓虎,男,1974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业于清华大
学,获工学博士学位,同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叶晓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
本公司股票 26,999 股(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数据);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叶晓虎先生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黎宏,女,1973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毕业于中国科技
大学经济技术学院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 年完成中央财经大学在职
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网通北
京电信实业集团财务部经理,北京东方信联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北京拓明
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4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
事会秘书。
黎宏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
票 199,996 股(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数据,其中限制性股票 169,997 股);不存在
《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
询,黎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朱慈蕴,女,1955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毕业于天津财
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8 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商法
博士学位。1999 年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责任教授,博
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
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泛海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和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朱慈蕴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
公司股份,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慈蕴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海燕,女,1971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毕业于清华大
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7 毕业于清华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 年毕业于
香港科技大学,获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中
国注册会计师。兼任温州瑞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海燕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
公司股份,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海燕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晓丹,男,1973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毕业于清华大
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8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曾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
太极智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伽信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清华企业家协会副主席,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等
职。
姜晓丹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
公司股份,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姜晓丹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崔培升,男,1972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毕业于哈尔滨
理工大学设备工程与管理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16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北卡罗
莱纳大学 EMBA,获得北卡罗来纳大学凯南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清华大学
MEM 在读。曾任职方正科技、长虹佳华商务总监,本公司商务总监。现任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北京亿赛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崔培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
公司股票 60,999 股(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数据,全部为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公
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崔培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赵粮,男,1969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1991
年、1994 年、1997 年分别获得北京大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
任中国电信总局数据通信局高级工程师、安氏互联网安全系统(中国)有限公司首
席战略官、CA(中国)有限公司首席顾问、联想集团全球基础设施服务部架构师、
安全运行总监。2009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赵粮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
司股票 878,131 股(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数据,其中限制性股票 99,998 股);不
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
录查询,赵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黄一玲,女,1974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毕业于天津财
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6 年完成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在职
研究生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互联网周刊市场部经理,北京互联网协会
对外交流中心主任。2006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黄一玲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
公司股票 223,996 股(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数据,其中限制性股票 169,997 股);
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目录查询,黄一玲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珂,男,1976 年生,本科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毕业
于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天津电信网管中心网管工程
师、北京玛赛网络系统有限公司安全服务工程师、联想信息安全服务事业部安全咨
询顾问。2004 年 2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陈珂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
司股票 66,998 股(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数据,其中限制性股票 27,999 股);不存
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
查询,陈珂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