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06-02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神州绿盟信息
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沈继业、叶晓虎、崔培升、赵粮、黄一玲、陈珂和黎宏不存在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上述人员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业务专长和管理经验,
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沈继业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叶晓虎、崔培升
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同意聘任赵粮为公司首席技术官;同意聘任黄一玲、陈珂为
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黎宏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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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慈蕴 张海燕 姜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