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18-06-28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18-047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
详细说明: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召开2014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
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
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197.1万份
调整为315.36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1.42元调整为56.97元;获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从316人调整为305人,同时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4年6
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2014年9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
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自动放弃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资格,公司将授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05人调整为283人,股票期权数量由315.36万份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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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12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情况及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5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
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核查调整后的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和部分激励
对象离职,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283人调整为244人,期权数量由293.12万份
调整为632.4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6.97元调整为22.71元。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和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244名激励对象
可以行权,可行权数量为189.72万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2015年
6月24日至2016年6月23日。
7、201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因部分激励
对象离职,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合计69.68万份按规定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由244人调整为206人;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的议案》,同意20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157.32万份;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部分激励对象因2015年度考核不合格,合计
注销股票期权73.52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
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6年6月29日,公司完成上述73.52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6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372.2万份,其中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57.32万份。
8、2016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
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047元(含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2.71元/股调整为22.6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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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7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9995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99661股。据此,期权行权价格由22.60元/股调整为
11.24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期权数量调整为4,887,453份。
10、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同
意190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共4,028,730份;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第二个行权期内激励对象放弃行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457,707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7年6月29日,公司完成上述457,707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注销完成后,公
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190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028,730份,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4,028,730份。
二、本次注销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为2017年6月24日至2018年6
月23日,公司190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28,730
份。截止第三个行权期结束,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合计行权数量为1,955,485
份,激励对象放弃行权的期权数量为2,073,245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公司需注销激励对象获授但在第三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73,245份。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三个行权期行权,前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
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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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
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本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注销部分已授权股票期权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
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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