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绿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5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神州绿盟信
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
资金、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绿盟(香港)公司 3,100 万美元银
行借款提供担保,对全资孙公司绿盟(美国)公司 375 万美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不存在对除全资子(孙)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二、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1
格进行调整;因激励对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均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朱慈蕴                    张海燕                  姜晓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