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绿盟科技 股票代码:300369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投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B 座 17 层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二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绿盟科技”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盟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联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投资”) 公司、上市公司、 指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绿盟科技 联想投资于 2019 年 2 月 10 日签署的《北京神州绿盟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联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宁旻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水景花园 2 栋 2 单元 注册地址 5-1-10 号 注册资本 43,876.232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263402318 主要股东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4.13%)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B 座 17 层 联系电话 010-62509305 经营期限 2001 年 03 月 26 日至 2050 年 03 月 25 日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 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 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 询。(从事以上经营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 经营范围 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 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 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兼 宁旻 男 中国 北京 否 经理 唐明忠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绿盟科技外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中电基金”或“受让方”)于 2019 年 2 月 10 日签订了《股份 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9,956,969 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4.996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绿盟科 技股份的计划。 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分别与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启迪科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安宝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亿安宝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绿盟科技 6,407,715 股股份转让给启迪科服,将其所持绿盟科技 40,951,734 股股份转让给亿安宝诚。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股份转让交易尚未完成过户交割。若该交 易未能完成过户交割,则不排除减持该等绿盟科技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历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4 年 1 月 2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联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94,718,898 股(复权后),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676,788,528 股(复权后)的 13.9953%。 2014 年 1 月至 2019 年 2 月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时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时公司 变动后持 变动方式 变动比例 备注 间 量(股) 总股本(股) 股比例 2015 年发行股票 2015.03.18~ 被动稀释 94,718,898 715,957,274 13.2297% -0.7656% 7,833,882 股购买资 2015.04.16 产及募集配套资金 2014 年股权激励计 2015.06.24~ 被动稀释 94,718,898 722,247,231 13.1145% -0.1152% 划激励对象行权 2017.05.22 3,145,032 股 2015 年、2016 年限 2016.01.04~ 被动稀释 94,718,898 744,458,555 12.7232% -0.3913% 制性股票激励 2017.03.27 11,105,850 股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2017.04.20 被动稀释 94,718,898 796,457,673 11.8925% -0.8307% 股票 2,600 万股 2014 年股权激励计 2017.05.23~ 被动稀释 94,718,898 796,923,087 11.8856% -0.0069% 划激励对象行权 2018.02.10 465,414 股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2017.10.31 被动稀释 94,718,898 804,172,087 11.7784% -0.1071% 限制性股票激励 7,249,000 股 大宗交易 2017.02.28 92,718,932 804,172,087 11.5297% -0.2487% 减持 1,999,966 股 减持 2017.06.20~ 二级市场 87,316,418 804,172,087 10.9190% -0.6107% 减持 5,402,514 股 2017.9.14 减持 协议转 47,359,449 2018.02.10 协议转让 39,956,969 804,172,087 4.9687% -5.9503% 股,尚未完成过户。 详见注 2 2014 年股权激励计 2018.02.10~ 被动稀释 39,956,969 806,063,174 4.9571% -0.0117% 划激励对象行权 2018.06.23 1,891,087 股 合计权益变动比例 -8.9986% 7 注 1:上表中所有股份数据均为复权后同比数据; 注 2:2018 年 2 月 10 日,联想投资分别与启迪科技、亿安宝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所持绿盟科技 6,407,715 股股份转让给启迪科服,将其所持绿盟科技 40,951,734 股股份转 让给亿安宝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8-008)等相 关公告文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尚未完成过户交割。 (二)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 年 2 月 10 日,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电基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9,956,969 股股份转让给中电基金,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96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87,316,418 0 持有股份总数 10.9190% 0 注3 注4 联想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 87,316,418 10.9190%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3:含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启迪科服、亿安宝诚股份转让尚未过户交割的股份。 注 4:假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启迪科服、亿安宝诚交易的股份已完成过户交割。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2 月 1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转让方:联想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1、股权转让数量及比例 联想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39,956,96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9967%)转让给 中电基金。 2、股权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08 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 格乘以标的股份的数量 39,956,969 股,即 362,809,278.52 元。 双方同意,过渡期间,若因目标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 因导致本协所述标的股份数量变动或其他除权事项的,则标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 价格亦应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但股份转让价款不变。若在过渡期间内 目标公司以累计未分配利润向转让方现金分红,则受让方按照本协议向转让方支付 的股份转让价款应扣除标的股份所对应的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本次股份转让程序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尽快准备符合深交所要求的就股份协议转让出具确认 意见的申请文件、中证登要求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申请文件,应在取得深交所关 于本次股份转让的书面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证登提交过户申请。 受让方应在中证登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同日向转让方支付全部 转让价款。 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日为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标 的股份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享有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股东权 益,转让方不再享有任何相关权益。为避免歧义,截至交割日,标的股份对应的目 标公司所有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归受让方所有,无需于交割日或之后向转让方宣告股 利分配。 4、过渡期间安排 在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保持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促使本次股份 转让的尽快完成,该等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合理可行最短期间内,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尽快取得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全部第三方同意、豁免、批准或 向第三方发出通知(如需);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合理可行最短期间内,采取一切有 效措施尽快取得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政府机关同意、豁免、批准、命令、许可、 授权和登记,或在政府机构办理必要的备案手续(如需);签署或促使签署合理、 必要或适当的进一步文件,及采取或促使采取合理、必要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以 9 有效履行本协议。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双方应办妥其申请文件的内部批准手续。 在 2019 年 5 月 3 日之前,双方应当申请深交所就股份协议转让出具确认意见。 5、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之外,本协议的 任何变更或终止均应经双方事先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如受让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且经转让 方书面催告后三十日内仍未支付或作出令转让方满意的支付安排,转让方有权单方 终止本协议。 如转让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股份转让义务且经受让方书面催告后三十日 内仍未履行或作出令受让方满意的转让安排,受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签订后,标的股份被法院或其它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或采取其它强制措 施且自该等强制措施采取之日起满三十日的,受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双方同意,如本协议签署后的 120 日内(为避免歧义,含第 120 日),仍未能 取得深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审核确认意见的,除双方协商一致继续履行本协 议外,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根据本条的约定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任何形式的 违约责任;惟双方应尽快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撤销本次股份转让并使其恢复到紧邻 本协议签署前的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或促使签署合理、必要或适当的进一步文 件,及采取或促使采取合理、必要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取得与撤销本次股份转让 有关的政府机关及深交所、中证登的同意、豁免、批准、命令、许可、授权、登记 和备案等。本条款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6、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促使目标公司一位董事于其收到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转 让价款后 30 日内辞去董事职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绿盟科技拥有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绿盟科技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 况。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 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部 2、联系电话:010-68438880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 4 号益泰大厦三层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联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9 年 2 月 10 日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绿盟科技 股票代码 300369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堆龙德庆区日月湖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联想投资有限公司 册地 景花园 2 栋 2 单元 5-1-10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A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87,316,418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10.9190%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持股数量:0股(其中本次交易变动的股份数量为39,956,969股并假定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启迪科服、亿安宝诚的交易过户交割也顺利完成)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4.9967%(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启迪科服、亿安宝诚的交 比例 易过户交割也顺利完成则为-10.9190%)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减持计划,但若信息披露义务人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与启迪科服、亿安宝诚的交易未能完成过户交割,则不排除减持该等 15 绿盟科技股份的可能。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不存在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情况 股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 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联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9 年 2 月 10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