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19-038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满足《2017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需注销/回购注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激励 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对应的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具体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概述 (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6年9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须的全部事 宜。 3、2016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0月27日为授予日,向201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过程中,5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 1 制性股票合计59.15万股,公司实际向576名激励对象授予721.9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576名激励对象 721.9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 5、2017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2016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0.01元/ 股调整为9.9452元/股;因50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锁全 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12,979股。2018年4月9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6、2018年4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可 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09人,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36,912股;2018年4月18日,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限售期对应股份3,836,912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495,988股、2名2016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2016年度对应的额度 合计12,000股。2018年7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7、2018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9.9452元/股调整为9.885元/股。同时,因36名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9,389股。 8、2018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因《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5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0,697股。2018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注销。 9、2019年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2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因《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8,795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注销。 10、2019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11人,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90,830股,并已于2019年3月14日上市流通;本次会议同 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 销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7,397股、35名 2017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75,394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二)《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7年8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 2、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办理股票期 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解锁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3、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以2017年9月11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339名激励对象授予 815.26万份股票期权,向317名激励对象授予752.2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召开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在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过程中,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3 合计减少激励对象29名,放弃和失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分别为39.3万份、 27.3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316名激励对象授予775.96万份股票期权,向303名激 励对象授予724.9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完成向316名激励对象授予775.96万份股票期权、向303名激励对象授 予724.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 5、2017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4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6,000股。 2018年4月9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6、2018年4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000股。2018年7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7、2018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99元/股调整为9.93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00元/股调 整为4.94元/股。同时,因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7,000股。2018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注销。 8、2018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因《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 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000股。2018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9、2019年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因《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 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000股。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注销。 4 10、2019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计20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95,980份;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计24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50,400股,并已于2019 年3月14日上市流通。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6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 计1,658,000份、42名2017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 股票期权合计334,500份,失效期权已于2019年3月18日注销;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000股、24名2017年 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300股。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权注销原因、基本情况 (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 动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 因《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18 人已离职,不具备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规定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3,194 股,回购价格为 9.885 元/股,回购款合计 1,613,172.73 元。 (二)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 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 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因《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7 人已离职, 5 不具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规定注销离职激励对象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合计 174,400 份。 因《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4 人 已离职,不具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规定回购注销 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4,400 股,回购价格为 4.94 元/股,回 购款合计 318,136.00 元。 (2)《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16 年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公司 2018 年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25%”。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16 年度》(瑞华审字【2017】01700023 号),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9,069.39 万元;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18 年度》(瑞华审字 【2019】02190081 号),公司 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4,504.08 万元,2018 年 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增长 23.32%,不满足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 标。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个行权期/解 除限售期对应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应予以注销/回购注销。 因公司 2018 年度不满足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243 名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为 1,760,880 份应注销。 因公司 2018 年度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265 名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为 1,967,1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 9.94 元/股,回购总价款为 9,717,474.00 元。 (三)本次注销/回购注销汇总 1、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数 注销数量(股) 注销原因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7 174,400 离职 股票激励计划 243 1,760,880 2018 年度业绩未达标 合计 250 1,935,280 --- 6 2、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 回购数量 回购价格 回购款合计 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原因 象人次 (股) (元/股) (元)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18 163,194 9.885 1,613,172.73 离职 激励计划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4 64,400 4.94 318,136.00 离职 限制性 股票 激励计 第二个限售期公 划 265 1,967,100 4.94 9,717,474.00 司业绩未达标 合计 287 2,194,694 --- 11,648,782.73 --- 三、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和《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2,194,694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的0.274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194,694股,公司将于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预计限制性股票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80,384,827 10.04% 2,194,694 78,190,133 9.79%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20,144,130 89.96% 720,144,130 90.21% 三、股份总数 800,528,957 100.00% 2,194,694 798,334,263 100.00% 五、本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因公司 2018 年度业绩不 满足业绩考核目标,《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限 售期对应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无需再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前期累计已确认部分 7 也需要冲回,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因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业 绩考核目标,公司注销/回购注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注销《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对应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事项。 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经核实,因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满足激励计划规 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注销/回购注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注销《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对应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金杜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已经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和《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8 (二)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金杜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和《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就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公司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期权注销手续;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注销,公司尚需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