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19-036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提高公司的效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神州绿
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 号)核
准,公司向 3 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 2600 万股,发行价为 30.34 元/股(以
下称“本次发行”),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8,84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各项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1,779,3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0170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累计投资金额
号
1 智慧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 39,488.41 31,211.55
2 安全数据科学平台建设项目 20,633.17 18,404.63
3 补充流动资金 17,056.35 17,056.35
合计 77,177.93 66,672.53
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期投入募集资金,部分募
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投资的品
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
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
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
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自身的项目投资进度、资金需求计划和现金储备情况来购买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不排除由于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使得本次
投资出现流动性风险。
(3)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
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
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且能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提高公司的效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该事项已依法履行了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
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回报。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绿盟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