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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0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绿盟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绿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展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绿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营
业务为对外投资和支持公司国际业务发展。现因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绿盟科技(香
港)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公司继续为绿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绿盟科技(香港)有限
公司提供内保外贷展期事项。

     二、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风险可控,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管理收益,提高公司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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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朱慈蕴                    张海燕                  姜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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