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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5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继业先生、王文胜先生、唐晓辉先
生、李建国先生、胡忠华先生和叶晓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
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能力;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海燕女士、姜晓丹先生、李华女士符
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独立
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三)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同意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薪酬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董事报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朱慈蕴                   张海燕                    姜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