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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盟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11-04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20-070 号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125,2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66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 年 11 月 6 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214 人;
    4、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
/解除限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概述
    1、2017年8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
    2、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2017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与
限制性股票解锁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3、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以2017年9月11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339名激励对象授予815.26万


                                     1
份股票期权,向317名激励对象授予752.2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召开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在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过程中,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合
计减少激励对象29名,放弃和失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分别为39.3万份、27.3
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316名激励对象授予775.96万份股票期权,向303名激励对
象授予724.9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完成向316名激励对象授予775.96万份股票期权、向303名激励对象授予
724.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
    5、2017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4名激
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6,000股。2018
年4月9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6、2018年4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000
股。2018年7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7、2018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9.99元/股调整为9.93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00元/股调整为4.94
元/股。同时,因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7,000股。
    8、2018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因《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
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000股。2018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上述限



                                     2
制性股票的注销。
    9、2019年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因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
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000股。2019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注销。
    10、2019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20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95,980份;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24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50,400股,并已于2019年3月14
日上市流通。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注销6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58,000
份、42名2017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
334,500份,失效期权已于2019年3月18日注销;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000股、24名2017年度个人业绩考核
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300股。2019年10月21日,
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11、2019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因7名期权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74,400份;因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满足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注
销243名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1,760,880份;因有4名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规定回购注销其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400股;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满
足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26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对应的限
制性股票为1,967,1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注销。
    12、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3
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
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9.93元/股调整为9.87元/股。
    13、2019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18人已离职,公司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合计
200,400份;因《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有22人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6,800股;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此外,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
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合计行权数量为1,436,100份,放弃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40,680份,根据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注销激
励对象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680份已注销完毕。
    14、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中有13人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4,400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15、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9.87元/股调整为9.81元/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
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5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97,040
份;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2,125,200股;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公司注销3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22,800
份、13名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
134,800份;同意公司回购注销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4
票合计67,200股、7名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三个限售期对应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49,200股。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限售期
       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2020年10月31
日,《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届
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1、根据激励计划,公司需符合以下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 司 2016年 度 营业 收 入为 109,069.39 万
第三个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2016年年
                                                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67,109.10万元,
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9年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较2016年度增长53.21%。满足解除限售条
率不低于52.09%。
                                                件。

  (2)激励对象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为不适当人选;                                  限售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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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业绩考核为合格:
                                                   214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合
 销售岗位及销售管理岗位激励对象:上年度销售任
                                                   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7名激励对象在
 务完成率不低于100%或上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不合格,其第
 为Q+时,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否则,
                                                   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额度由公司回购注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销;9名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但尚未解
 非销售岗位及非销售管理岗位激励对象:上年度个
                                                   除限售的限售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Q或Q+时,上一年度激励对象考
                                                   购注销。
 核为合格;否则,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三、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125,2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266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 年 11 月 6 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214 人;
     4、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持有本期激励计划限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副总裁、董事会
 赵晓凡                               100,000                   40,000                  0.0050%
              秘书
 技术(业务)骨干(213
                                     5,213,000                2,085,200                 0.2613%
         人)
     合计(214 人)                  5,313,000                2,125,200                 0.2663%

     四、解除限售前后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68,545,000          8.59%           66,419,800       8.3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29,572,661         91.41%       731,697,861         91.68%

三、股份总数                         798,117,661        100.00%       798,117,661        100.00%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6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及第三个
解锁期解锁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等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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