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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6-04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0 号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概述

    1、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
    2、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
权确定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办
理股票期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解锁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3、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以 2017 年 9 月 11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339 名激励对象
授予 815.26 万份股票期权,向 3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2.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
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 2017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在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过程中,有 6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合计减少激励对象 29 名,放弃和失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分别为 39.3 万份、

                                     1
27.3 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 3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5.96 万份股票期权,向 3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4.9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完成向 3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5.96 万份股票期权、向 303 名激励对象
授予 724.9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
    5、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86,000 股。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6、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23,000 股。2018 年 7 月 2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7、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99 元/股调整为 9.93 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5.00 元
/股调整为 4.94 元/股。同时,因 1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7,000 股。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完
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8、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因《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
注销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2,000 股。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9、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因《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
注销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000 股。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


                                     2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10、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 208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95,980 份;本次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4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50,400 股,并已
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上市流通。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期权和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66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合计 1,658,000 份、42 名 2017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一个
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 334,500 份,失效期权已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注销;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8,000 股、24 名 2017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对应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144,300 股。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11、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因 7 名期权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合计 174,400 份;因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满足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
目标,注销 243 名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 1,760,880 份;因有
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
规定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4,400 股;公司 2018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满足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26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第二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为 1,967,1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12、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93 元/股调整为 9.87 元/股。
    13、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 18 人已离职,公司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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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200,400 份;因《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中有 22 人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6,800 股。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此外,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
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合计行权数量为 1,436,100 份,放弃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40,680 份,根据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0,680 份。
    14、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13 人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144,400 股。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15、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
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9.87 元/股调整为 9.81 元/股。
    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3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22,800 份、13 名 2019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
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 134,800 份;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9 名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7,200 股、 名 2019 年度
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三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9,200 股。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二、本次股票期权价格调整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股票期权授予
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
项,公司应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因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8 元(含税)。公司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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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股调整为 9.732 元/股。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对《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
定,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符合《管理办法》和《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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