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48 号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详细说明:
一、《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概述
1、2017年8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
2、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2017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与
限制性股票解锁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3、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以2017年9月11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339名激励对象授予815.26万份股票期权,向317名激励对象授予752.20万股限制性
股票。
4、在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过程中,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合
计减少激励对象29名,放弃和失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分别为39.3万份、27.3
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316名激励对象授予775.96万份股票期权,向303名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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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授予724.9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完成向316名激励对象授予775.96万份股票期权、向303名激励对象授予
724.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
5、2017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4名激励
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6,000股。2018年
4月9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6、2018年4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000
股。2018年7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7、2018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9.99元/股调整为9.93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00元/股调整为4.94
元/股。同时,因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7,000股。2018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注销。
8、2018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因《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
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000股。2018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注销。
9、2019年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因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
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000股。2019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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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的注销。
10、2019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20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95,980份;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24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50,400股,并已于2019年3月14
日上市流通。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注销6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58,000
份、42名2017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
334,500份,失效期权已于2019年3月18日注销;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000股、24名2017年度个人业绩考核
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300股。2019年10月21日,
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11、2019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因7名期权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74,400份;因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满足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注
销243名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1,760,880份;因有4名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规定回购注销其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400股;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满
足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26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对应的限
制性股票为1,967,1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注销。
12、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
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9.93元/股调整为9.87元/股。
13、2019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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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18人已离职,公司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合计
200,400份;因《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有22人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6,800股。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此外,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
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合计行权数量为1,436,100份,放弃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40,680份,根据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注销激
励对象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680份。
14、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中有13人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4,400股。2020年12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15、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
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9.87元/股调整为9.81元/股。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期
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3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22,800份、13名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三
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134,800份;同意公司回购注销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200股、7名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
激励对象第三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200股。2021年5月26日,公司完
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
同意175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第三个行权期可
行权股票期权共1,597,040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起至2021年9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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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
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9.81元/股调整为9.732元/股。
二、本次注销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为2020年11月6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175名激励
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97,040份。
截至第三个行权期结束,171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合计行权1,554,740
份,4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的期权数量为42,300份。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注销激励对象获授但在第三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42,300份。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分三个行权期行权,前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2017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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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符合《管理办法》和《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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