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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盟科技:关于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11-18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股票期权简称:绿盟 JLC4
    2. 股票期权代码:036522
    3. 预留授予数量:31.00 万份
    4. 预留授予人数:3 人
    5. 预留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 11 月 17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绿盟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24 日为预留授权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00 万份股票期权。目
前,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
于核实<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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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
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姜晓丹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三)2022 年 6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
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
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7 月 18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3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80.7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9.763 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
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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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向 3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6.70 万份股票期
权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8 月 15 日。
     (七)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
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24 日为预留授权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00 万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9.763 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情况

     (一)预留授权日:2022 年 10 月 24 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31.00 万份
     (三)预留授予人数:3 人
     (四)行权价格:9.763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授予股票      占公司当前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期权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车海辚       首席财务官            20.00               1.1900%              0.0250%

    骨干业务(技术)人员
                                      11.00               0.6545%              0.0138%
        (合计 2 人)

             合计                     31.00               1.8445%              0.0388%

注: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七)有效期
     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本次预留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八)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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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本次预留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九)行权安排
     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40%
       行权期             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30%
       行权期             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30%
       行权期             授权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十)期权行权业绩考核条件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相比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1)、净利润增长率(A2)同时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相比 2021 年营业收入增
                                  对应考核年                    长率(A1)
            行权期
                                      度              目标值        区间值        触发值
                                                      (Am1)       (Ad1)     (An1)
 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2022             20%            15%            10%
 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023             40%           32.5%          22.5%
 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2024             60%            50%            35%

                                                    考核年度净利润相比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
                                  对应考核年                        (A2)
            行权期
                                      度              目标值        区间值        触发值
                                                      (Am2)       (Ad2)     (An2)
 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2022             20%            15%            10%
 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023             40%           32.5%          22.5%
 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2024             60%            50%            35%

注:(1)上述净利润是指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有效期内
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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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
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2 年 10 月 24 日,早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与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A1、A2)相挂钩,具体行权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对应行权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1,X2)
                                         A1≥Am1                          X1=100%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相比                 Ad1≤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