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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中股份: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4-04-23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019 号




      2014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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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力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安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霍淑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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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7,172,914.81      22,428,471.20                          21.1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1,214,375.68        550,469.84                          120.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280,120.21     -12,094,600.10                          23.2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933             -0.288                          32.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1                          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1                          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7%              0.31%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7%              0.33%                            0.0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33,779,417.98     221,870,122.70                          95.5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398,159,421.34     186,948,645.66                          112.9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295             4.4512                           86.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大风险提示

1、高成长性难以长期保持的风险
    近年来,超声热量表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贡献重大,而超声热量表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又得益于
热量表市场的爆发式增长以及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的品牌、技术创新、管理团队、业务模式等竞争优势。虽然热量表行
业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但如果热量表行业出现市场突变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同时公司又未能妥善处理快速扩张过程中的
管理、市场开拓、人才瓶颈等问题,未能提高其他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则公司存在难以保持高速成长性的风险。

2、热量表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为推动供热计量改革,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性政策,为热量表行业的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
境,并将在较长时期内给行业发展带来强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从目前来看,公司所从事的热量表行业得到了国家政策的
支持,公司良好的成长性也得益于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推动。如果未来有关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革的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生
产经营将受到一定影响。

3、规模迅速扩张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最近几年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均快速增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生
产规模和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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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税收优惠以及政府补贴对公司业绩影响
    公司税收优惠在公司经营业绩当中占比较大,如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
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5、房地产市场调控对热量表行业影响的风险
    2010年以来,为了遏制部分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抑制投机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国家和地方出台
了多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商业住宅开发投资增速放缓,进而对公司户用超声热量
表的销售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76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张力新                        境内自然人              37.33%    17,916,867      17,916,867

王永存                        境内自然人               11.2%     5,374,286       5,374,286

北京信捷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7%     1,714,286       1,714,286

苏志强                        境内自然人               3.46%     1,661,143       1,661,143

董建国                        境内自然人               2.54%     1,221,429       1,221,429

刘健胤                        境内自然人               2.44%     1,169,314       1,169,314

张继川                        境内自然人               2.34%     1,123,714       1,123,714

许文芝                        境内自然人               2.29%     1,097,143       1,097,143

刘春华                        境内自然人               2.24%     1,074,857       1,074,857

李志忠                        境内自然人               2.19%     1,052,057       1,052,057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940,070 人民币普通股             940,070

黄学文                                                                   339,631 人民币普通股             339,631

郑国基                                                                   251,876 人民币普通股             251,87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通源一年目
                                                                         199,999 人民币普通股             199,999
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

中国工商银行-浦银安盛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
                                                                         121,350 人民币普通股             121,350
投资基金

刘艳军                                                                   115,2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2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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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刘瑞明                                                                    62,800 人民币普通股              62,800

张宪寿                                                                    55,150 人民币普通股              55,150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许文芝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力新为配偶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
                                            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黄学文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39,631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合计
                                            持股数量为 339,631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张力新             20,903,000      2,986,133                   0       17,916,867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王永存              6,270,000          895,714                 0        5,37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北京信捷和
盛投资管理          2,000,000          285,714                 0        1,71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有限公司

苏志强              1,938,000          276,857                 0        1,661,143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董建国              1,425,000          203,571                 0        1,221,429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刘健胤              1,364,200          194,886                 0        1,169,314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张继川              1,311,000          187,286                 0        1,123,714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许文芝              1,280,000          182,857                 0        1,097,143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刘春华              1,254,000          179,143                 0        1,074,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李志忠              1,227,400          175,343                 0        1,052,0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王健                1,197,000          171,000                 0        1,026,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王立臣              1,113,400          159,057                 0         954,343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马安斌               100,000             14,286                0          85,714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霍淑贤                30,000              4,286                0          25,714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史越军                30,000              4,286                0          25,714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孙锴                  30,000              4,286                0          25,714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刘志成                20,000              2,857                0          17,143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曹贺刚                15,000              2,143                0          12,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董林璞                15,000              2,143                0          12,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吴永新                15,000              2,143                0          12,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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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洁     15,000   2,143   0         12,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杜长征   15,000   2,143   0         12,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张照亮   15,000   2,143   0         12,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刘少轩   15,000   2,143   0         12,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赵宏建   12,700   1,814   0         10,8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路露     12,000   1,714   0         10,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王福明   12,000   1,714   0         10,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刘英泽   12,000   1,714   0         10,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魏顺永   12,000   1,714   0         10,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刘东     12,000   1,714   0         10,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邱静辉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孙中辉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姚洪涛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叶红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牟德利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刘震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陈冰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韩春苗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耿秀华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王全福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刘国增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李斌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张培旭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陈辉     10,000   1,429   0          8,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林振刚    8,000   1,143   0          6,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孙少海    8,000   1,143   0          6,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张怀忠    8,000   1,143   0          6,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崔笑东    8,000   1,143   0          6,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张海军    8,000   1,143   0          6,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李艳蕊    8,000   1,143   0          6,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郭晨      8,000   1,143   0          6,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宋海生    8,000   1,143   0          6,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曹翠萍    8,000   1,143   0          6,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邹佳      8,000   1,143   0          6,857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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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冉         6,000         857    0          5,143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焦崇伟       5,000         714    0          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陈爱中       5,000         714    0          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张宗勇       5,000         714    0          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刘江丽       5,000         714    0          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谌立芬       5,000         714    0          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张亚军       5,000         714    0          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谢辉         5,000         714    0          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田春飞       5,000         714    0          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姚文平       5,000         714    0          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高乔英       5,000         714    0          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郭勇         5,000         714    0          4,286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郑伟         3,700         529    0          3,1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弭桂成       3,700         529    0          3,1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李文彬       3,700         529    0          3,1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刘晨阳       3,700         529    0          3,1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孙学艺       3,700         529    0          3,1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钱领先       3,700         529    0          3,1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张铁         3,700         529    0          3,1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史向坤       3,700         529    0          3,1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王均芝       3,700         529    0          3,1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宋旭东       3,000         429    0          2,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王伟         3,000         429    0          2,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杜秋         3,000         429    0          2,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郭营营       3,000         429    0          2,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张民         3,000         429    0          2,571 首发前限售股 2015 年 1 月 23 日

合计     42,000,000   6,000,000   0     36,000,000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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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371.92%,主要系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81.49%,主要系上年末银行承兑汇票本期用于结算及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较少所致。
    3、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64.74%,主要系公司新厂区建设预付工程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50.69%,主要系业务员差旅费借款(备用金)及投标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6.48%,主要系公司新厂区建设投资增加所致。
    6、开发支出
    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加45.41万元,主要系使用政府拨款的研发项目尚未完成所致。
(二)负债类项目
    1、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1231.76%,主要系工会经费根据当期职工薪酬计提而有所增加且当期开支较小所致。
    2、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07.38%,主要系第一季度为公司销售淡季,一季度应交企业所得税及2014年3月应交增值税等主
要税种余额较2013年末减少所致。
    3、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329.04%,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内取得政府拨款所致。
    4、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2360.75%,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内因发行新股股本溢价所致。
(三)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比增加90.70%,主要系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和业务员的年终奖根据2013年销售业绩同比有所增长所致。
    2、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比增加30.63%,主要系研发支出、管理人员薪酬和中介机构费用同比有所增加以及与发行上市相关
的费用所致。
    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比减少188.16%,主要系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31.09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5、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53.35万元,而上年同期为69.11万元,主要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170.12万元,而上年同期仅0.60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同比增加较大所致。
    7、营业外支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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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比减少100.00%,主要系未发生非正常业务支出。
       8、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116.77万元,较上年同期64.76万元增长80.3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同比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比减少148.00%,主要系应纳税所得额及递延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四)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2.43万元,而上年同期为-5.9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内新厂区建设投资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282.34万元,而上年同期为-21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7.29万元,同比增长21.15%;实现利润总额116.77万元,同比增长80.32% ;实现净利
润121.44万元,同比增长120.61%。主要原因为:
       1、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等既有客户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2、本期新增客户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3、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同比增长较多。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的主要客户大部分为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或其代理商,由于公用事业单位的行业垄断特征,很少与产品供应商签
订长期供货合同,大部分是现需现购,因此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产品存在多订单、批量小的特点,即使年度单一大客户也存在
订货次数多、单次供货量不大的特征。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目标          项目进展                  预计对未来的影响
                            配合超声热计量产品精准计
                                                                    满足超声热量表实现温度控制基本需求,全面实现
 1      智能温控阀          量的同时实现室温控制,计量     在研
                                                                    供热计量收费后的行为节能。
                            收费后达到行为节能。
                                                                    针对非一户一表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现室
                            采用无线方式,实现楼宇供热
 2      无线室温采集系统                                   在研     温的时时采集与监控,对接楼宇热计量产品计量数
                            室温数据的时时采集。
                                                                    据,达到时时调节控制换热站供热质量的目的。
                                                                    与超声热量表、智能温控阀组成一体化超声测量数
        汇中供热计量管理    实现海量供热计量数据的采
 3                                                         在研     据采集处理平台,实现海量供热计量数据的采集、
        平台                集、分析与处理。
                                                                    分析与处理。实现供热企业节能降耗的目标。
        汇中供水计量管理    实现海量水计量数据的采集、              与超声水表组成一体化超声测量数据采集处理平
 4                                                         在研
        系统                分析与处理。                            台,实现水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与处理。实现供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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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企业节能降耗的目标。
        SCL-83便携式超声    降低成本,实现单声路超声流
 5                                                               在研     满足价格敏感用户对便携式超声流量计的需求。
        流量计(单声路)    量计的便携测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竞争能力继续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
      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及内控制度,持续改进并优化产品线,在保持并提高超声热量表原有的市场销售规模基础上,
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和批量生产能力,成功研制出小口径超声水表并实现产业化生产,大幅增强了公司的产品竞争力。报告
期内,公司2项专利取得授权,具体如下: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专利年限
     汇中股份              超声水表                ZL201330407240.X       外观设计      2013/8/26     2014/2/26      10年
     汇中股份    一种新型户用超声水表、热量表        ZL201320520091.2     实用新型      2013/8/26     2014/2/26      10年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第一季度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2014年第一季度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金额(元)        占比 (%)             客户名称               金额(元)      占比 (%)
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                  4,088,470.06       18.23     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             7,278,995.73     26.79
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770,940.16        7.90     浙江盾安阀门有限公司             1,824,194.87      6.71
唐山瑞川自动化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1,768,034.19        7.88     唐山市热力总公司                 1,652,576.89      6.08
临沂巨航经贸有限公司                  1,743,589.74        7.77     唐山大方汇中仪表有限公司          1,495,290.6      5.50
盘锦亚太冷热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717,145.29        7.66     兰州中星翼成商贸有限公司         1,273,119.67      4.69

                 合   计              11,088,179.44      49.44                合   计               13,524,177.76    49.77
      报告期内,一季度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发生了个别变更。但在全年的销售收入中的占比较小,一季度前五大客户的变化不
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开展工作,提高了超声热量表、超声水表销售团队的整体营销水
平,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开拓,与部分新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的良好基础。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加强了超声测流产品系
统工程管理平台的建设与推广。人力资源建设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科学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着力培养管理、营销及生
产骨干,增强管理团队的凝聚力,为公司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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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一、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1)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
                        范性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开发行前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现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发起人股东已承诺会增持公司股份。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履行完毕增持公司股
                        份的具体计划后,公司股价依然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公司承诺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公司股价连
                                                                                                       报告
                        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易
                                                                                         2013          期内
                        日内制定股份回购的议案,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年 12 长期    承诺
               公司     资产的 120%。股份回购议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
                                                                                         月 27 有效    方履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
首次公开发行                                                                             日            行了
                        件所规定的相关的程序后由本公司实施。(2)若上市后三年内有新聘
或再融资时所                                                                                           承诺。
                        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承诺会要求其作
作承诺
                        出如下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
                        提下,在 6 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个人增持不低于 1 万股
                        公司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增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整),且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该承诺。

                                                                                                       报告
                                                                                         2013
                                                                                                       期内
                        二、关于股东减持:本公司上市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时,本公 年 12 长期
               公司                                                                                    承诺
                        司将督促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月 27 有效
                                                                                                       方履
                                                                                         日
                                                                                                       行了



                                                                                                         11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

                 三、关于违规披露的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报告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2013         期内
                 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年 12 长期   承诺
      公司       全部新股(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月 27 有效   方履
                 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招股
                                                                                  日           行了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承诺。
                 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报告
                 四、关于违反有关承诺事项的约束:若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 2013             期内
                 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向投资者提出 年 12 长期       承诺
      公司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因未能履行上述 月 27 有效       方履
                 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日           行了
                                                                                               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
张力新(控股股东、
                  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报告
实际控制人、董事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2、公 2013           期内
和高级管理人员)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年 12 长期     承诺
王永存(持股 5%以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 月 27 有效     方履
上股东、发起人股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日              行了
东、董事和高级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                 承诺。
理人员)
                  相应调整);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4、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之(一)关于股份增持: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本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并按
张力新(控股股东、照以下区间在 6 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股份,且在公
                                                                                               报告
实际控制人、董事 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2013             期内
和高级管理人员) 张力新合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超过增持
                                                                              年 12 长期       承诺
王永存(持股 5%以 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王永存合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增持前公司股本
                                                                              月 27 有效       方履
上股东、发起人股 总额的 0.5%、不超过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人承诺在公司股
                                                                              日               行了
东、董事和高级管 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承诺。
理人员)         5 个交易日内就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
                 于增持方式、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本人承诺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计划完成后
                 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保证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
                 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12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张力新(控股股东、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之(二)关于股份回购:若本人和公司其他                  报告
实际控制人、董事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起人股东履行完毕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     2013         期内
和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后,公司股价依然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年 12 长期   承诺
王永存(持股 5%以
                  每股净资产的,在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月 27 有效   方履
上股东、发起人股
                  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本人承诺同意由公司回购部    日           行了
东、董事和高级管
                  分股份,具体按公司作出的承诺执行。                                            承诺。
理人员)

张力新(控股股东、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本人在不违反公司首次
                                                                                                报告
实际控制人、董事 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可能减持部分股份。在公司上
                                                                                   2013         期内
和高级管理人员) 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
                                                                                   年 12 长期   承诺
王永存(持股 5%以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
                                                                               月 27 有效       方履
上股东、发起人股 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日               行了
东、董事和高级管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
                                                                                                承诺。
理人员)           以公告。

                   四、关于违规披露的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张力新(控股股东、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报告
实际控制人、董事 大、实质影响,本人承诺将督促并同意公司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回
                                                                                   2013         期内
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购回首
                                                                                   年 12 长期   承诺
王永存(持股 5%以 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股、转
                                                                                   月 27 有效   方履
上股东、发起人股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
                                                                                   日           行了
东、董事和高级管 行相应调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承诺。
理人员)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张力新(控股股东、
                                                                                                报告
实际控制人、董事
                                                                                2013            期内
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关于违反有关承诺事项的约束: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
                                                                                年 12 长期      承诺
王永存(持股 5%以 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
                                                                                月 27 有效      方履
上股东、发起人股 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日              行了
东、董事和高级管
                                                                                                承诺。
理人员)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                 报告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2013         期内
许文芝(控股股东、
                  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年 12 长期   承诺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月 27 有效   方履
行动人)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日           行了
                   (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承诺。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上述两
                   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张力新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4、在张力新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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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如张力新从公司离职,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
                    分红归公司所有。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报告
苏志强、刘健胤、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2、公 2013             期内
刘春华、马安斌、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年 12 长期       承诺
王健(股东、董事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 月 27 有效       方履
和/或高级管理人员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日                行了
或监事)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                   承诺。
                    相应调整);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4、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之(一)关于股份增持: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本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并在
                    6 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与除张力新、王永存以外的其他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人股东合计增持不低于增持前公司股
                                                                                                   报告
苏志强、刘健胤、 本总额的 1%、不超过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的股份,具体将根
                                                                               2013                期内
刘春华、马安斌、 据首次公开发行前各自的持股数量占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进行增持。
                                                                               年 12 长期          承诺
王健(股东、董事 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月 27 有效          方履
和/或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该承诺。本人承诺在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
                                                                               日                  行了
或监事)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就增持公司股份的具
                                                                                                   承诺。
                    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增持方式、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及
                    比例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人承诺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
                    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保证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报告
苏志强、刘健胤、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之(二)关于股份回购:若本人和公司控股
                                                                                     2013          期内
刘春华、马安斌、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人股东履行
                                                                                     年 12 长期    承诺
王健(股东、董事 完毕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后,公司股价依然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
                                                                                     月 27 有效    方履
和/或高级管理人员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承诺同意由公司回购部
                                                                                     日            行了
或监事)            分股份,具体按公司作出的承诺执行。
                                                                                                   承诺。

苏志强、刘健胤、 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本人在不违反公司首次 2013          长期   报告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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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华、马安斌、 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可能减持部分股份。在公司上 年 12 有效       期内
王健(股东、董事 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 月 27            承诺
和/或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 日              方履
或监事)            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行了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              承诺。
                    以公告。

                    四、关于违规披露的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报告
苏志强、刘健胤、
                    大、实质影响,本人承诺同意公司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 2013          期内
刘春华、马安斌、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购回首次公开 年 12 长期    承诺
王健(股东、董事
                    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月 27 有效   方履
和/或高级管理人员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日            行了
或监事)
                    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承诺。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报告
苏志强、刘健胤、
                                                                               2013            期内
刘春华、马安斌、 五、关于违反有关承诺事项的约束: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
                                                                               年 12 长期      承诺
王健(股东、董事 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
                                                                               月 27 有效      方履
和/或高级管理人员 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日              行了
或监事)
                                                                                               承诺。

                                                                                               报告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2013            期内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
孙锴、白洁(股东、                                                             年 12 长期      承诺
                  的公司股份。2、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监事)                                                                         月 27 有效      方履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日              行了
                  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

                    二、关于违规披露的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报告
                    大、实质影响,本人承诺同意公司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 2013          期内
孙锴、白洁(股东、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购回首次公开 年 12 长期      承诺
监事)              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月 27 有效   方履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日            行了
                    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承诺。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报告
                                                                                2013           期内
                  三、关于违反有关承诺事项的约束: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本
孙锴、白洁(股东、                                                              年 12 长期     承诺
                  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
监事)                                                                          月 27 有效     方履
                  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日             行了
                                                                                               承诺。

董建国、张继川、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2013     长期   报告
李志忠、王立臣(发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 年 12 有效     期内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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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人股东)       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 月 27             承诺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 日                方履
                 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行了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2、公                  承诺。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之(一)关于股份增持: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本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并在
                 6 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与除张力新、王永存以外的其他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人股东合计增持不低于增持前公司股
                                                                                                报告
                 本总额的 1%、不超过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的股份,具体将根
                                                                                2013            期内
董建国、张继川、 据首次公开发行前各自的持股数量占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进行增持。
                                                                                年 12 长期      承诺
李志忠、王立臣(发 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月 27 有效      方履
起人股东)         履行该承诺。本人承诺在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
                                                                                日              行了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就增持公司股份的具
                                                                                                承诺。
                 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增持方式、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及
                 比例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人承诺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
                 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保证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报告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之(二)关于股份回购:若本人和公司控股
                                                                                  2013          期内
董建国、张继川、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人股东履行
                                                                                  年 12 长期    承诺
李志忠、王立臣(发 完毕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后,公司股价依然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
                                                                                  月 27 有效    方履
起人股东)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承诺同意由公司回购部
                                                                                  日            行了
                 分股份,具体按公司作出的承诺执行。
                                                                                                承诺。

                 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本人在不违反公司首次
                                                                                                报告
                 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可能减持部分股份。在公司上
                                                                                  2013          期内
董建国、张继川、 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
                                                                                  年 12 长期    承诺
李志忠、王立臣(发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
                                                                               月 27 有效       方履
起人股东)       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日               行了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
                                                                                                承诺。
                 以公告。

董建国、张继川、 四、关于违规披露的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2013              报告
                                                                                         长期
李志忠、王立臣(发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年 12             期内
                                                                                         有效
起人股东)       大、实质影响,本人承诺同意公司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 月 27             承诺


                                                                                                  16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购回首次公开 日               方履
                   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                行了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承诺。
                   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报告
                                                                                 2013            期内
董建国、张继川、 五、关于违反有关承诺事项的约束: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
                                                                                 年 12 长期      承诺
李志忠、王立臣(发 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
                                                                                 月 27 有效      方履
起人股东)         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日              行了
                                                                                                 承诺。

                                                                                                 报告
北京信捷和盛投资
                                                                                   2013          期内
管理有限公司、65
                   公司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所 年 12 长期       承诺
个公司首发前持有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月 27 有效      方履
公司股份的自然人
                                                                                   日            行了
股东
                                                                                                 承诺。

                   一、关于违规披露的承诺:《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报告
公司及其控股股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2013             期内
东、实际控制人、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年 12 长期         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 任。若《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月 27 有效         方履
管理人             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日               行了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承诺。

                   二、关于违反有关承诺事项的约束: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
                                                                                                 报告
                   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投资者提出
公司及其控股股                                                                     2013          期内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因未能履行上述
东、实际控制人、                                                                   年 12 长期    承诺
                   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若除公司以
董事、监事、高级                                                                   月 27 有效    方履
                   外的责任主体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管理人                                                                             日            行了
                   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
                                                                                                 承诺。
                   所有。

                   本人在作为公司的股东期间及其后 5 年内,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张力新、王永存、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其后 2 年内,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苏志强、董建国、                                                                                 报告
                   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
刘健胤、张继川、                                                                   2013          期内
                   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
刘春华、李志忠、                                                                   年 12 长期    承诺
                   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凡本人
王健、王立臣(公                                                                   月 27 有效    方履
                   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
司控股股东、实际                                                                   日            行了
                   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
控制人及其他发起                                                                                 承诺。
                   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以避
人股东)
                   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马安斌、孙锴、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其后 2 年内,本人 2013              报告
                                                                                          长期
洁(其他担任董事、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 年 12               期内
                                                                                          有效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 月 27              承诺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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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的股东)          与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 日                                    方履
                                    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凡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其所                                       行了
                                    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                                       承诺。
                                    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将
                                    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以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及时
                是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计划(如
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999.64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5.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35.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募集资                            截至期
                                              调整后 本报告                     末投资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金承诺                            末累计
                                              投资总 期投入                      进度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                           投入金
                                              额(1)    金额                     (%)(3)=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5 年
 超声热量表产业化生
                          否        15,000 15,000      725.32 1,311.39            8.74% 06 月 30          0          0否         否
 产基地建设项目
                                                                                           日

                                                                                           2015 年
 大口径超声水表产业
                          否         6,000     6,000   290.13       524.56        8.74% 06 月 30          0          0否         否
 化项目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000 21,000 1,015.45 1,835.95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       0           0             0      --           --        0          0     --         --

 合计                          --   21,000 21,000 1,015.45 1,835.95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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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2014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11,109,315.76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师报字[2014]第 7102869 号《关于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
                       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柳宝诚、娄国焕、王富强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公司实际情
用途及去向             况投资于相关项目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4年3月18日公司总股本4,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80.00万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股票股利9
股(含税),共计派发股票股利合计4,320万股;以资本公积金480万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1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合计480万股。上述送红股和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4,800万股,送红股和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变更为9,600
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6,367.67万元继续留存。

    2014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柳宝诚、娄国焕、王富强发表了同意上述预案的独立意见。2014年4月
17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


                                                                                                              19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宜,并将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3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实施公告。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不适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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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3,141,121.11                  51,522,144.5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07,000.00                   3,820,000.00

    应收账款                                         52,325,172.29                  50,117,762.51

    预付款项                                         19,367,789.26                  11,756,341.3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224,651.47                  2,139,862.3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1,738,213.78                  51,884,864.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80,503,947.91                 171,240,975.63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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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4,494,432.07                  12,955,924.14

    在建工程                  2,985,094.65                   2,187,197.0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4,439,909.21                  34,630,706.15

    开发支出                   454,084.52                            0.0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1,949.62                     855,319.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275,470.07                  50,629,147.07

资产总计                    433,779,417.98                 221,870,122.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7,242,261.29                  23,913,304.51

    预收款项                  3,927,899.83                   3,572,606.4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13,197.21                       8,499.84

    应交税费                   -348,468.72                   4,722,788.5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7,272.53                      96,443.2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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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607,834.50                   607,834.50

流动负债合计                                                      33,619,996.64               32,921,477.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                  2,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00,000.00                  2,000,000.00

负债合计                                                          35,619,996.64               34,921,477.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8,000,000.00               42,000,000.00

    资本公积                                                  212,637,551.83                     8,641,151.83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8,630,749.38               18,630,749.3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8,891,120.13                 117,676,744.4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98,159,421.34                 186,948,645.6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98,159,421.34                 186,948,645.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433,779,417.98                 221,870,122.70


法定代表人:张力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安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淑贤


2、利润表

编制单位: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27,172,914.81               22,428,471.20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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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收入                                    27,172,914.81                  22,428,471.2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7,706,430.84                  21,737,357.91

    其中:营业成本                                    11,701,583.69                  11,472,988.8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2,214.32                     273,107.63

          销售费用                                     7,717,519.59                   4,046,924.43

          管理费用                                     7,848,219.25                   6,008,181.82

          财务费用                                      -183,972.25                     -63,844.84

          资产减值损失                                  310,866.2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33,516.03                    691,113.29

    加:营业外收入                                     1,701,261.78                       6,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49,501.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67,745.75                    647,611.58

    减:所得税费用                                       -46,629.93                     97,141.7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14,375.68                    550,469.8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4,375.68                    550,469.84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1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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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                          0.01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1,214,375.68                   550,469.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214,375.68                   550,469.8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张力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安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淑贤


3、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204,058.95               15,027,418.6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39,075.03                   298,514.1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6,613.66                   305,3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49,747.64               15,631,232.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658,117.02                  8,231,424.8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832,657.35                  8,416,309.14

    支付的各项税费                                                   5,879,371.90                  6,613,397.7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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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59,721.58                   4,464,701.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829,867.85                  27,725,832.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80,120.21                 -12,094,600.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11,924,303.19                     58,950.00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24,303.19                     58,95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24,303.19                     -58,95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7,566,4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1,766,4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9,332,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6,509,400.00                    21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509,400.00                    21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823,400.00                    -21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618,976.60                 -12,363,550.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522,144.51                  48,150,8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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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3,141,121.11                  35,787,349.22


法定代表人:张力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安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淑贤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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