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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中股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6-04-26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14 号




    2016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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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力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曹贺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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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0,245,989.49            18,480,271.02                         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07,609.98              -957,889.84                       -38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629,052.57            -1,127,829.43                       -310.4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224,193.70            -7,068,661.76                        -72.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84                   -0.0080                     -38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84                   -0.0080                     -38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0%                    -0.21%                        -0.6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49,475,734.90          561,543,765.07                          -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10,364,822.40          514,972,432.38                          -0.8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226.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83.99

合计                                                                     21,442.5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高成长性难以长期保持的风险
近年来,超声热量表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贡献重大,而超声热量表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又得益于热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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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市场的爆发式增长以及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的品牌、技术创新、管理团队、业务模式等竞争优势。虽然热量表行业正
处于快速成长期,但如果热量表行业出现市场突变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同时公司又未能妥善处理快速扩张过程中的管理、
市场开拓、人才瓶颈等问题,未能提高其他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则公司存在难以保持高速成长性的风险。
2、募投项目不能实现预计收益的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超声热量表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大口径超声水表产业化项目”已于2015年6月投入使用,公司的生产
能力和品牌形象将得以提升,同时公司每年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房产税等费用也会大幅度增加,虽然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慎
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不排除由于受到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项目达产后投资回报率低于预期、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和成长性的风险。
3、公司税收优惠以及政府补贴对公司业绩影响
公司税收优惠在公司经营业绩当中占比较大,如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
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56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张力新          境内自然人               37.88%         45,453,967        44,792,167

王永存          境内自然人               11.21%         13,455,715        13,435,715

苏志强          境内自然人                3.48%          4,174,257         4,152,857

董建国          境内自然人                2.56%          3,066,372         3,053,572

刘健胤          境内自然人                2.44%          2,923,285         2,923,285

张继川          境内自然人                2.37%          2,839,385         2,809,285

许文芝          境内自然人                2.33%          2,798,458         2,742,858

刘春华          境内自然人                2.24%          2,687,142         2,687,142

李志忠          境内自然人                2.19%          2,630,143         2,630,143

王健            境内自然人                2.16%          2,591,400         2,56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88,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88,100

张力新                                                                      661,800 人民币普通股             661,800

季南                                                                        6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0,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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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                                                  39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94,0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梁立勤                                                                        360,8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8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投摩根动态多因子策略灵活配置                                                  277,9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9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法国兴业银行                                                                  246,250 人民币普通股             246,250

宋黎明                                                                        235,785 人民币普通股             235,785

黄孝武                                                                        2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
                                                                              221,247 人民币普通股             221,247
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许文芝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力新为配偶关系,系一致行
说明                                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1)公司股东季南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如有)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2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62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股数

张力新              44,792,167                                  44,792,167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张力新                496,350         496,350                               高管锁定股          2016 年 1 月 8 日

王永存              13,435,715                                  13,435,71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王永存                 20,000          20,000                               高管锁定股          2016 年 3 月 28 日

苏志强               4,152,857                                   4,152,857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苏志强                 16,050          16,050                               高管锁定股          2016 年 1 月 13 日

董建国               3,053,572                                   3,053,572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董建国                   9,600          9,600                               高管锁定股          2016 年 1 月 13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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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胤    2,923,285                  2,923,28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张继川    2,809,285                  2,809,28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张继川      22,575     22,575                    高管锁定股         2016 年 1 月 9 日

许文芝    2,742,858                  2,742,85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刘春华    2,687,142                  2,687,142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李志忠    2,630,143                  2,630,143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王健      2,565,000                  2,565,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王健        19,800     19,800                    高管锁定股         2016 年 1 月 9 日

王立臣    2,385,858                  2,385,85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马安斌     214,285                    214,28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孙锴        64,285                     64,28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白洁        32,143                     32,143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合计     85,072,970   584,375   0   84,488,595            --                  --




                                                                                         6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重大变动说明
应收票据                          653,250.00     6,853,551.00   -6,200,301.00      -90.47% 主要系上年末及本期收到的银行承
                                                                                            兑汇票已大部分用于结算所致;
预付款项                       4,810,907.64      1,419,077.59    3,391,830.05      239.02% 主要系预付供应商材料款增加所
                                                                                            致;
应收利息                          808,972.60      324,342.47      484,630.13       149.42% 系未到期定期存款累计利息增加所
                                                                                            致;
存货                          68,366,583.56     51,728,928.98   16,637,654.58       32.16% 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提前备货
                                                                                            所致;
在建工程                       1,543,031.30        91,824.77     1,451,206.53     1580.41% 主要系老厂区检定系统改造及新厂
                                                                                            附属设施施工所致;
预收款项                       3,233,768.29      2,226,337.03    1,007,431.26       45.25% 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客户的货款增
                                                                                            加所致;
应交税费                       1,941,201.46      9,003,995.74   -7,062,794.28      -78.44% 主要系第一季度为公司销售淡季,
                                                                                            2016年第一季度末应交增值税和应
                                                                                            交所得税余额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2,137,978.10     8,568,391.77   3,569,586.33      41.66% 主要系公司加大销售力度使得工薪、
                                                                                           广告宣传费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620,815.09    -1,059,303.45    438,488.36       -41.39% 主要系利息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285,639.99      -441,530.93    -844,109.06     191.18% 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
                                                                                           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重大变动说明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611,302.38      4,041,876.23    -2,430,573.85     -60.13% 主要系公司本期实际收到的存款利
金                                                                                          息同比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020,557.43      4,069,663.16    2,950,894.27       72.51% 主要系公司付现费用增加所致;


                                                                                                                          7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2,795,579.52   27,169,465.11   -24,373,885.59     -89.71%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支付募投项目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工程款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购买理财产品
                                                                                        本期未发生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4.60万元,同比增长9.55%;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0.76万元,同比减少364.97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超声水表和超声流量计增长较快,其中超声水表同比增长19.80%,超声流量计同比增长12.17%;
2、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销售利度,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主要研发成果                    拟达目标                      项目进展              预计对未来的影响
     1    无线阀控水表 研究一种采用无线通讯方式的智能型阀控水             在研      该产品实现了居民水量的无线远程抄收
                         表,实现远程控制水表阀门实行开、关阀处理                   和用水量计费的无线远程控制管理,将大
                         及远程抄表工作,解决现场布线施工的问题,                   大提高自来水公司的抄表效率和管理水
                         安装方便,提升自来水计量收费管理的自动化                   平。
                         和智能化水平。
     2    有线阀控水表 研究一种采用总线通讯方式的智能型阀控水             在研      该产品实现了可实时对居民用水情况的
                         表,可实时监控水表的运行情况,并可对用水                   监管、控制,提高了供水行业的现代化管
                         数据进行远程数据传输,具有抗干扰能力强的                   理水平,又方便了用户的使用,避免了查
                         特点,提升自来水计量收费管理的自动化和智                   表收费给用户带来的诸多不便。
                         能化水平。
     3   户用热水表(T90)研究一种用于计量管道中热水水流量的户用超        在研      拓宽我公司户用水表市场领域,丰富和完
                         声水表,测量水温可达到90℃,适用于居民、                   善超声水表产品系列,满足不同用户的需
                         学校、公寓用户、企事业单位等的热水计量。                   求。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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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金额(元)         占比(%)           供应商名称          金额(元)      占比(%)

第一名                                 1,841,837.30         9.19 第一名                        1,092,016.90         7.00

第二名                                 1,589,745.33         7.94 第二名                        1,039,626.19         6.66

第三名                                 1,391,384.59         6.95 第三名                        1,032,972.41         6.62

第四名                                 1,170,852.05         5.84 第四名                          915,462.44         5.87

第五名                                 1,158,266.65         5.78 第五名                          902,150.61         5.78

             合 计                     7,152,085.92        35.70            合 计              4,982,228.55        31.93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金额(元)         占比(%)             客户名称           金额(元) 占比(%)

第一名                                 1,439,263.25         7.11 第一名                        1,274,871.81         6.90

第二名                                 1,241,512.83         6.13 第二名                        1,264,945.30         6.84

第三名                                 1,230,663.56         6.08 第三名                        1,255,995.72         6.80

第四名                                  859,039.31          4.24 第四名                          899,658.14         4.87

第五名                                  825,487.18          4.08 第五名                          717,948.72         3.88

             合 计                     5,595,966.13        27.64 合 计                         5,413,419.69        29.29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生产、研发和管理等工作均按计划有
序进行。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二、重大风险提示”部分。




                                                                                                                      9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权激励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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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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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一、张力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永存(持股 5%
                                    以上股东、发起人股东)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张力新、王             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永存、苏志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强、刘健               整);
             胤、刘春                                                                                          报告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华、马安                                                                          2014            期内
首次公开发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斌、王健、股份限售承                                                              年 01   长期有 承诺
行或再融资                          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
             董建国、张    诺                                                                  月 23   效      方履
时所作承诺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继川、李志                                                                        日              行了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忠、王立                                                                                          承诺。
                                    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臣、孙锴、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白洁、许文
                                    4、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芝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苏志强、刘健胤、刘春华、马安斌、王健(股东、董事和/
                                    或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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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孙锴、白洁(股东、监事)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董建国、张继川、李志忠、王立臣(发起人股东/董事)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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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五、许文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张力新的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在张力新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张
                                  力新从公司离职,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5、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
                                  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一、公司
                                  本公司上市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时,本公司将督促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公司、张力
                                  二、张力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永存(持股 5%
           新、王永
                                  以上股东、发起人股东)
           存、苏志
                                  公司上市后,本人在不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                     报告
           强、刘健
                                  承诺的情况下可能减持部分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 2014              期内
           胤、刘春
                        股份减持承 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年 01      长期有 承诺
           华、马安
                            诺    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 月 23       效      方履
           斌、王健、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日                  行了
           董建国、张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减持前 3 个交易                  承诺。
           继川、李志
                                  日予以公告。
           忠、王立
           臣、许文芝
                                  三、苏志强、刘健胤、刘春华、马安斌、王健(股东、董事和/
                                  或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
                                  公司上市后,本人在不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
                                  承诺的情况下可能减持部分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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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减持前 3 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


                                四、董建国、张继川、李志忠、王立臣(发起人股东/董事)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本人在不违反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可能减持部分股份。
                                在公司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且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五、许文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张力新的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在张力新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张
                                力新从公司离职,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5、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
                                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张力新、王 关于同业竞 一、张力新、王永存、苏志强、董建国、刘健胤、张继川、刘 2014                 报告
                                                                                                    长期有
           永存、苏志 争、关联交 春华、李志忠、王健、王立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年 01                期内
                                                                                                    效
           强、董建   易、资金占 其他发起人股东)                                           月 23            承诺


                                                                                                                13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国、刘健     用方面的承 本人在作为公司的股东期间及其后 5 年内,或担任公司董事、 日                 方履
           胤、张继         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其后 2 年内,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                    行了
           川、刘春                切的家庭成员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                     承诺。
           华、李志                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
           忠、王健、              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
           王立臣、马              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凡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安斌、孙                或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
           锴、白洁                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
                                   按照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以避免与公司存
                                   在同业竞争。


                                   二、马安斌、孙锴、白洁(其他或担任监事的股东)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其后 2 年内,
                                   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
                                   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
                                   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凡本人及与本人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
                                   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
                                   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
                                   公司,以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一、公司
                                   1、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前提下,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开发行前持股
           公司、张力
                                   5%以上的股东、现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新、王永
                                   他发起人股东已承诺会增持公司股份。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
           存、苏志
                                   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履行完                     报告
           强、刘健
                                   毕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后,公司股价依然连续 20 个交易日 2014              期内
           胤、刘春
                        IPO 稳定股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公司承诺回购部分公 年 01       长期有 承诺
           华、马安
                          价承诺   司股份,并在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月 23     效      方履
           斌、王健、
                                   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的议案,回购 日                 行了
           董建国、张
                                   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股份回购议                    承诺。
           继川、李志
                                   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忠、王立
                                   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
           臣、杨文博
                                   关的程序后由本公司实施。
                                   2、若上市后三年内有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本公司承诺会要求其作出如下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
                                   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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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提下,在 6 个
                           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个人增持不低于 1 万股公司股
                           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增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且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该承诺。


                           二、张力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永存(持股 5%
                           以上股东、发起人股东)
                           1、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前提下,本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并按照以下区间在 6 个
                           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股份,且在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张力
                           新合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超过增持
                           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王永存合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增持前公司
                           股本总额的 0.5%、不超过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人承
                           诺在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就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
                           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增持方式、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人承诺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
                           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
                           的股份,保证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
                           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2、若本人和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起人股东履
                           行完毕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后,公司股价依然连续 20 个交
                           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在公司股价连
                           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本人承诺同意由公司回购部分股份,具体按公司
                           作出的承诺执行。


                           三、苏志强、刘健胤、刘春华、马安斌、王健(股东、董事和/
                           或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
                           1、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前提下,本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并在 6 个月内以集合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与除张力新、王永存以外的其他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起人股东合计增持不低于增持前公司股本总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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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额的 1%、不超过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的股份,具体将根
                           据首次公开发行前各自的持股数量占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进行
                           增持。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本人承诺在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
                           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
                           内就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增
                           持方式、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本人承诺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计划
                           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保证增持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2、若本人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现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发起人股东履行完毕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后,
                           公司股价依然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的,本人承诺同意由公司回购部分股份,具体按公司作
                           出的承诺执行。


                           四、董建国、张继川、李志忠、王立臣(发起人股东/董事)
                           1、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前提下,本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并在 6 个月内以集合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与除张力新、王永存以外的其他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起人股东合计增持不低于增持前公司股本总
                           额的 1%、不超过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的股份,具体将根
                           据首次公开发行前各自的持股数量占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进行
                           增持。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本人承诺在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
                           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
                           内就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增
                           持方式、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本人承诺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计划
                           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保证增持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2、若本人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现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发起人股东履行完毕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后,
                           公司股价依然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的,本人承诺同意由公司回购部分股份,具体按公司作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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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出的承诺执行。


                                 五、董建国、张继川、杨文博、苏志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前提下,在 6 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个人增持不低
                                 于 1 万股公司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增持股
                                 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一、关于违规披露的承诺
                                 (一)公司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本公司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张力
                                 (二)张力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永存(持股
           新、王永
                                 5%以上股东、发起人股东)
           存、苏志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强、刘健                                                                                         报告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胤、刘春                                                                         2014            期内
                                 本人承诺将督促并同意公司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公
           华、马安                                                                         年 01   长期有 承诺
                        其他承诺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购回首次
           斌、王健、                                                                    月 23      效      方履
                                 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股、
           董建国、张                                                                    日                 行了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
           继川、李志                                                                                       承诺。
                                 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忠、王立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
           臣、孙锴、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白洁
                                 (三)苏志强、刘健胤、刘春华、马安斌、王健(股东、董事
                                 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本人承诺同意公司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购回首次公开发
                                 行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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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孙锴、白洁(股东、监事)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本人承诺同意公司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购回首次公开发
                           行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董建国、张继川、李志忠、王立臣(发起人股东/董事)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本人承诺同意公司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购回首次公开发
                           行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关于违反有关承诺事项的约束
                           (一)公司若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及时、充分
                           披露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张力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永存(持股
                           5%以上股东、发起人股东)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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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三)苏志强、刘健胤、刘春华、马安斌、王健(股东、董事
                              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
                              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四)孙锴、白洁(股东、监事)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
                              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五)董建国、张继川、李志忠、王立臣(发起人股东/董事)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
                              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相
                              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
                              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若除公司以外的责任
                              主体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
                              司所有。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
             不适用
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
计划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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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披露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汇中股份2015年度利润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回报全体股东,
与全体股东分享汇中股份的经营成果,增加汇中股份股票的流动性,作为汇中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力新
先生就汇中股份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以截至2016年3月15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1.70元人民币(含税)。
2016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柳宝诚、王汝庚、王富强发表了同意上述预案的独立意见。此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无
明: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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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6,802,953.71                          152,207,936.8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53,250.00                            6,853,551.00

    应收账款                                       70,312,507.37                           78,573,502.70

    预付款项                                        4,810,907.64                            1,419,077.5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808,972.60                             324,342.4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438,958.10                            3,812,677.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8,366,583.56                           51,728,928.9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5,000,000.00                           45,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330,194,132.98                          339,920,016.9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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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83,042,166.43                        186,429,629.83

    在建工程                         1,543,031.30                             91,824.7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3,489,009.61                         33,695,246.6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7,394.58                          1,407,046.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9,281,601.92                        221,623,748.11

资产总计                           549,475,734.90                        561,543,765.0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9,450,412.18                         30,893,093.14

    预收款项                         3,233,768.29                          2,226,337.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1,186.80                             20,504.73

    应交税费                         1,941,201.46                          9,003,995.7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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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74,343.77                            227,402.0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4,910,912.50                         42,371,332.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200,000.00                          4,2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00,000.00                          4,200,000.00

负债合计                      39,110,912.50                         46,571,332.6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4,590,151.83                        184,590,151.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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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32,782,228.06                           32,782,228.0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72,992,442.51                             177,600,052.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10,364,822.40                             514,972,432.3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0,364,822.40                             514,972,432.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49,475,734.90                             561,543,765.07


法定代表人:张力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贺刚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0,245,989.49                           18,480,271.02

    其中:营业收入                                          20,245,989.49                           18,480,271.0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6,888,799.58                           22,306,627.94

    其中:营业成本                                           8,315,779.73                            7,010,601.6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0,713.13                             196,107.58

           销售费用                                         12,137,978.10                            8,568,391.77

           管理费用                                          8,110,783.70                            8,032,361.37

           财务费用                                           -620,815.09                           -1,059,303.45

           资产减值损失                                     -1,285,639.99                             -441,530.9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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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642,810.09                        -3,826,356.92

    加:营业外收入                         2,234,852.36                          2,934,767.8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71.0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407,957.73                         -891,660.20

    减:所得税费用                           199,652.25                            66,229.6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07,609.98                         -957,889.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07,609.98                         -957,889.84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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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607,609.98                           -957,889.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4,607,609.98                           -957,889.8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84                               -0.008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84                               -0.008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张力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贺刚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857,887.98                          24,952,090.3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09,625.78                           2,823,321.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611,302.38                           4,041,876.2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678,816.14                          31,817,288.08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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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471,980.02                           13,969,298.0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4,957,777.04                           13,239,784.27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452,695.35                            7,607,204.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020,557.43                            4,069,663.1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903,009.84                           38,885,949.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24,193.70                          -7,068,661.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0,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795,579.52                           27,169,465.1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95,579.52                           47,169,465.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5,579.52                         -47,169,465.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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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001.90                               21,542.18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1.90                               21,542.1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851.05                               33,250.17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51.05                               33,250.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9.15                              -11,707.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970,622.37                         -54,249,834.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773,576.08                          216,173,880.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802,953.71                          161,924,045.61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