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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中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10-25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40 号




    2016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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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力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曹贺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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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75,374,728.34                   561,543,765.07                         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4,245,704.79                   514,972,432.38                         1.8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76,224,369.51                 23.21%          138,386,093.92                 -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79,437.09                 -2.86%           29,673,272.41                -29.3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0,782,992.51                 -3.40%           28,474,815.96                -31.1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625,367.71                -46.3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82                  -2.84%                    0.2473              -29.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82                  -2.84%                    0.2473              -29.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6%                  -0.44%                    5.72%                -3.1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226.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20,199.5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696,363.7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841.05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1,492.32

合计                                                                          1,198,456.4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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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高成长性难以长期保持的风险
近年来,超声热量表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贡献重大,而超声热量表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又得益于热量
表市场的爆发式增长以及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的品牌、技术创新、管理团队、业务模式等竞争优势。虽然热量表行业正
处于快速成长期,但如果热量表行业出现市场突变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同时公司又未能妥善处理快速扩张过程中的管理、
市场开拓、人才瓶颈等问题,未能提高其他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则公司存在难以保持高速成长性的风险。
2、募投项目不能实现预计收益的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超声热量表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大口径超声水表产业化项目”已投入使用,公司的生产能力和品牌形
象将得以提升,同时公司每年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房产税等费用也会大幅度增加,虽然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慎重的可行性研
究论证,但不排除由于受到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项目达产后投资回报率低于预期、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的风
险。
3、公司税收优惠以及政府补贴对公司业绩影响
公司税收优惠在公司经营业绩当中占比较大,如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
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90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张力新              境内自然人           37.88%        45,453,967        44,792,167

王永存              境内自然人           11.21%        13,455,715        13,435,715

苏志强              境内自然人            3.46%         4,152,857         4,152,857

李欣                境内自然人            3.42%         4,100,000                  0

董建国              境内自然人            2.54%         3,053,572         3,053,572

刘健胤              境内自然人            2.44%         2,923,285         2,923,285

张继川              境内自然人            2.37%         2,839,385         2,809,28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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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芝              境内自然人             2.33%        2,798,458       2,742,858

刘春华              境内自然人             2.24%        2,687,142       2,687,142

李志忠              境内自然人             2.19%        2,630,143       2,630,143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欣                                                                    4,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88,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88,100

周信钢                                                                  1,632,850 人民币普通股           1,632,850

银河金汇证券资管-民生银行-
                                                                          714,000 人民币普通股             714,000
银河嘉汇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张力新                                                                    661,800 人民币普通股             661,800

郭俊忠                                                                    543,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3,000

梁立勤                                                                    362,500 人民币普通股             362,500

冯新彪                                                                    328,900 人民币普通股             328,900

卢立                                                                      316,704 人民币普通股             316,70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315,678 人民币普通股             315,678
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说明

                                 (1)公司股东李欣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1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4,100,000 股;(2)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郭俊忠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439,400 股外,还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如有)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3,6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43,000 股;(3)公司股东卢立
                                 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 316,704 股,实际合计持有 316,704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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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股数

张力新         44,792,167                                    44,792,167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王永存         13,435,715                                    13,435,71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苏志强          4,152,857                                     4,152,857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董建国          3,053,572                                     3,053,572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刘健胤          2,923,285                                     2,923,28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张继川          2,809,285                                     2,809,28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许文芝          2,742,858                                     2,742,85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刘春华          2,687,142                                     2,687,142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李志忠          2,630,143                                     2,630,143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王健            2,565,000                                     2,565,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王立臣          2,385,858                                     2,385,85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马安斌            214,285                                       214,28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孙锴               64,285                                        64,28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白洁               32,143                                        32,143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3 日

合计           84,488,595              0              0      84,488,595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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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项目             期末(元)        年初(元)       变动金额(元)      变动比例 重大变动情况
应收票据                      1,429,200.00      6,853,551.00       -5,424,351.00      -79.15% 主要系上年末及本期收到的银行
                                                                                             承兑汇票已大部分用于结算所致;
应收账款                    102,699,273.75     78,573,502.70      24,125,771.05       30.70% 主要系根据合同尚未到付款期金
                                                                                             额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4,288,535.44      1,419,077.59       2,869,457.85      202.21% 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1,422,010.96       324,342.47        1,097,668.49      338.43% 主要系未到期结算的定期存款利
                                                                                             息同比增加所致;
存货                         68,863,907.51     51,728,928.98      17,134,978.53       33.12% 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提前备
                                                                                             货所致;
在建工程                      1,029,359.27        91,824.77          937,534.50     1021.00% 主要系老厂大口径热量表检定系
                                                                                             统更新改造所致;
预收款项                      8,397,522.20      2,226,337.03       6,171,185.17      277.19% 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客户的货款
                                                                                             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项目             本期(元)        上期(元)       变动金额(元)      变动比例 重大变动情况
销售费用                     30,695,771.72     19,719,270.46      10,976,501.26       55.66% 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及其他费用
                                                                                             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9,457,254.34      7,199,037.71       2,258,216.63       31.37% 主要系公司实际收到的软件产品
                                                                                             增值税退税同比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3,704,543.91      5,803,642.45       -2,099,098.54      -36.17% 主要系利润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项目             本期(元)       上期(元)        变动金额(元)      变动比例 重大变动情况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4,858,200.78    16,514,855.44         8,343,345.34      50.52% 主要系公司付现费用增加所致;
的现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000,000.00    20,000,000.00        25,000,000.00     125.00% 主要系本期到期的理财产品同比增
                                                                                            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6,044,099.17    63,650,458.66        -57,606,359.49     -90.50%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支付募投项目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工程款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381,748.30     7,638,610.58         -7,256,862.28     -95.00%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限制性股票股
的现金                                                                                      权激励认购款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20,400,000.00    13,440,000.00         6,960,000.00      51.79% 主要系公司本期现金分红同比增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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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现金                                                                             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38.6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7%。其中:超声热量表实现销售收入7,183.28万元,同比下
降14.24%;超声水表实现销售收入3,870.88万元,同比增长30.88%:超声流量计实现销售收入1,998.06万元,同比下降17.36%。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主要研发成果                    拟达目标                   项目进展              预计对未来的影响
   1    无线阀控水表          研究一种采用无线通讯方式的智能型阀          在研     该产品实现了居民水量的无线远程抄收
                              控水表,实现远程控制水表阀门实行开、                 和用水量计费的无线远程控制管理,将
                              关阀处理及远程抄表工作,解决现场布                   大大提高自来水公司的抄表效率和管理
                              线施工的问题,安装方便,提升自来水                   水平。
                              计量收费管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2    有线阀控水表          研究一种采用总线通讯方式的智能型阀          在研     该产品实现了可实时对居民用水情况的
                              控水表,可实时监控水表的运行情况,                   监管、控制,提高了供水行业的现代化
                              并可对用水数据进行远程数据传输,具                   管理水平,又方便了用户的使用,避免
                              有抗干扰能力强的特点,提升自来水计                   了查表收费给用户带来的诸多不便。
                              量收费管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3    户用热水表(T90)     研究一种用于计量管道中热水水流量的          在研     拓宽我公司户用水表市场领域,丰富和
                              户用超声水表,测量水温可达到90℃,                   完善超声水表产品系列,满足不同用户
                              适用于居民、学校、公寓用户、企事业                   的需求。
                              单位等的热水计量。
   4    户 用 超 声 水 表 无 线 远 研究一款能自动组建抄收链路、自动抄     在研     该系统具有无线抄表与远程数据传输管
        传自组网系统          收无线户用水表计量数据并上报数据到                   理功能,既满足用户精确计量与结算的
                              采集中心的远传抄表系统。该系统主要                   需求,又可实现稳定可靠的无线数据远
                              面向居民住宅小区生活用水分户计量抄                   程,解决传统抄表费时、费力的问题。
                              收及管理领域的客户。
   5    农 田 机 井 灌 溉 流 量 计 研究一款用于农田机井灌溉用水计量的     在研     该产品的实现拓宽了公司在超声测流领
        量仪表                仪表。该产品具有计量准确度高、安装                   域市场,实现了农业用水计量、水资源
                              简便、流量测量范围大、稳定性好、通                   信息的自动化采集和测控,改变了多年
                              讯接口丰富等技术特点。                               来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按用电量或按亩收
                                                                                   费、水资源无序开采的现状。
   6    基于NB-IOT网络的智 研究一款基于NB-IOT技术进行无线数               在研     该产品的研制成功将拓展户用超声水表


                                                                                                                  8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能型户用超声水表      据传输的智能型户用超声水表。通过集                    的规模化应用,满足水表行业的自动化
                               成NB-IOT通讯模块,完成数据的上下行                    集抄的需要,实现水表网络化应用,为
                               传输,提升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成为                    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面向未来大规模应用的物联网水表。该
                               使用低功耗技术,使用一节锂电池供电,
                               达到10年以上的使用寿命。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上年同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金额(元)          占比(%)        供应商名称             金额(元)          占比(%)

第一名                        5,210,413.59             7.86% 第一名                       5,749,467.38            10.08%

第二名                        4,794,903.26             7.23% 第二名                       4,529,348.76             7.94%

第三名                        4,548,490.38             6.86% 第三名                       4,517,074.02             7.92%

第四名                        3,671,214.92             5.54% 第四名                       3,789,164.73             6.64%

第五名                        2,922,976.91             4.41% 第五名                       2,814,689.48             4.93%

         合 计               21,147,999.06            31.90%          合 计              21,399,744.37            37.51%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上年同期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金额(元)          占比(%)         客户名称              金额(元)          占比(%)

第一名                       11,526,085.50             8.33% 第一名                      24,785,420.59            17.38%

第二名                        4,808,582.51             3.47% 第二名                       6,562,547.06             4.60%

第三名                        4,750,081.69             3.43% 第三名                       3,237,345.29             2.27%

第四名                        3,803,314.55             2.75% 第四名                       2,975,100.44             2.09%

第五名                        3,354,673.50             2.42% 第五名                       2,848,439.35             2.00%

         合 计               28,242,737.75            20.40%          合 计              40,408,852.73            28.34%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16年度经营计划和策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生产经营方面,公司本报告期超声热量表销量有所减少,超声水表增速良好,公司针对超声热量表市场在不断加大力度,扩
展热量表市场的渠道建设,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搞好生产经营,满足重点客户的市场供应;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加强研发力度,不断创新、改进公司产品。强化原有产品结构及各项性能指标并针对用户需求研发出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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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热量计量及结算领域的高实用性的超声测流数据计量采集数据管理平台,不断完善供热计量监测管理系统、供水计量监
测管理系统和水资源监测管理系统,提高客户对计量数据管理的强大需求。
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管理工作不断精细化,使得公司从整体方面提升了快速反应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海外市场的发展趋势良好并初见成效,公司会继续跟进,确保海外市场成为公
司业绩新的增长点。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的“二、重大风险提示”部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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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源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权激
励承诺

收购报
告书或
权益变
动报告
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
组时所
作承诺

                                一、张力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永存(持股 5%以上股东、
         张力                   发起人股东)
         新、王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永存、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
         苏志                   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强、刘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健胤、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刘春                   整);                                                                              报告
                                                                                                      2014
首次公 华、马                                                                                                       期内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年
开发行 安斌、                                                                                                       承诺
                    股份限售承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01        长期
或再融 王健、                                                                                                       方履
                        诺      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月       有效
资时所 董建                                                                                                         行了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3
作承诺 国、张                                                                                                       承
                                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日
         继川、                                                                                                     诺。
                                行上述承诺;
         李志
                                4、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忠、王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立臣、
                                股份。
         孙锴、
         白洁、
         许文芝                 二、苏志强、刘健胤、刘春华、马安斌、王健(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
                                人员)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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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来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源                                                                                               时间 期限 情况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
                             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上述承诺;
                             4、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三、孙锴、白洁(股东)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四、董建国、张继川、李志忠、王立臣(发起人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
                             员)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
                             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上述承诺。


                             五、许文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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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来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源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
                              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张力新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在张力新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张力新从公司离职,离职后
                              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
                              有。

                  股份减持承 一、公司
                  诺          本公司上市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时,本公司将督促其提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
         公司、
          张力
                              二、张力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永存(持股 5%以上股东、
         新、王
                              发起人股东)
         永存、
                              公司上市后,本人在不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
          苏志
                              可能减持部分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
         强、刘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报告
         健胤、                                                                                     2014
                              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期内
          刘春                                                                                      年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承诺
         华、马                                                                                     01     长期
                              予以公告。                                                                          方履
         安斌、                                                                                     月     有效
                                                                                                                  行了
         王健、                                                                                     23
                              三、苏志强、刘健胤、刘春华、马安斌、王健(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 日                承
          董建
                              人员)                                                                              诺。
         国、张
         继川、               公司上市后,本人在不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
          李志                可能减持部分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
         忠、王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立臣、               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许文芝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


                              四、董建国、张继川、李志忠、王立臣(发起人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


                                                                                                                       13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来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源                                                                                                时间 期限 情况

                              员)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本人在不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
                              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可能减持部分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
                              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且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五、许文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
                              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张力新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在张力新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张力新从公司离职,离职后
                              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
                              有。

          张力    关于同业竞 一、张力新、王永存、苏志强、董建国、刘健胤、张继川、刘春华、李志忠、

         新、王 争、关联交 王健、王立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发起人股东)
         永存、 易、资金占用 本人在作为公司的股东期间及其后 5 年内,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苏志    方面的承诺 理人员期间及其后 2 年内,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会以任何形                  报告
                                                                                                    2014
         强、董               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                  期内
                                                                                                    年
         建国、               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                  承诺
                                                                                                    01     长期
          刘健                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凡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其                  方履
                                                                                                    月     有效
         胤、张               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                  行了
                                                                                                    23
         继川、               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                  承
                                                                                                    日
          刘春                会让与公司,以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诺。
         华、李
         志忠、               二、马安斌、孙锴、白洁(股东)
         王健、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其后 2 年内,本人及与本


                                                                                                                       14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来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源                                                                                               时间 期限 情况

          王立               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
         臣、马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企业、
         安斌、              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凡本
         孙锴、              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
          白洁               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
                             本人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以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
                             竞争。

                             一、公司
                             1、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现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已承诺会增持公司股份。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履行完毕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
                             的具体计划后,公司股价依然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张力
                             净资产的,本公司承诺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
         新、王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的
         永存、
                             议案,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股份回购议
         苏志
                             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强、刘
                             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的程序后由本公司实施。
         健胤、
                             2、若上市后三年内有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
         刘春                                                                                                 报告
                             司承诺会要求其作出如下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 2014
         华、马                                                                                               期内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年
         安斌、                                                                                               承诺
                  IPO 稳定股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提 01     长期
         王健、                                                                                               方履
                   价承诺    下,在 6 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个人增持不低于 1 万股公司股份 月   有效
         董建                                                                                                 行了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23
         国、张                                                                                               承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增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在公司上市后三年 日
         继川、                                                                                               诺。
                             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李志
         忠、王
         立臣、              二、张力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永存(持股 5%以上股东、

         杨文                发起人股东)

         博、冯              1、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
         大鹏、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陈辉                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本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并
                             按照以下区间在 6 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股份,且在公司上
                             市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张力新合计
                             增持股份不低于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超过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王永存合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5%、不超过增持
                             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人承诺在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就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
                             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增持方式、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等信息,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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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来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源                                                                                                时间 期限 情况

                             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人承诺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
                             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保证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2、若本人和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起人股东履行完毕增持
                             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后,公司股价依然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在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本人承诺同意由公司回购部分股
                             份,具体按公司作出的承诺执行。


                             三、苏志强、刘健胤、刘春华、马安斌、王健(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
                             人员)
                             1、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本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并
                             在 6 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与除张力新、王永存以外的其他现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人股东合计增持不低于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超过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的股份,具体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前
                             各自的持股数量占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进行增持。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本人承诺在公司股
                             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
                             易日内就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增持方式、
                             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人承诺自公告之日
                             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
                             股份,保证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2、若本人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起人股东履行完毕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后,公司股价依然连续 20 个
                             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承诺同意由公司回购
                             部分股份,具体按公司作出的承诺执行。


                             四、董建国、张继川、李志忠、王立臣(发起人股东/董事)
                             1、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本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并
                             在 6 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与除张力新、王永存以外的其他现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人股东合计增持不低于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超过增持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的股份,具体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前
                             各自的持股数量占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进行增持。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本人承诺在公司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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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来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源                                                                                                时间 期限 情况

                             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日起的 5 个交
                             易日内就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增持方式、
                             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人承诺自公告之日
                             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
                             股份,保证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2、若本人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起人股东履行完毕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后,公司股价依然连续 20 个
                             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承诺同意由公司回购
                             部分股份,具体按公司作出的承诺执行。


                             五、董建国、张继川、杨文博、苏志强、王健、冯大鹏、陈辉(董事和/或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提下,在 6 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个人增持不低于 1 万股公司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增持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该承诺。

                             一、关于违规披露的承诺
         公司、
          张力               (一)公司

         新、王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永存、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
          苏志               股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
         强、刘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健胤、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报告
                                                                                                    2014
          刘春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期内
                                                                                                年
         华、马              (二)张力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永存(持股 5%以上股东、                  承诺
                                                                                                01         长期
         安斌、   其他承诺   发起人股东)                                                                         方履
                                                                                                月         有效
         王健、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行了
                                                                                                23
          董建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承诺将督促并同意公司                   承
                                                                                                日
         国、张              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按二级市场                   诺。
         继川、              的公司股价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
          李志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
         忠、王              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立臣、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孙锴、
                             (三)苏志强、刘健胤、刘春华、马安斌、王健(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
          白洁
                             理人员)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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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来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源                                                                                              时间 期限 情况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承诺同意公司将按二级
                             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
                             股价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孙锴、白洁(股东)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承诺同意公司将按二级
                             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
                             股价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董建国、张继川、李志忠、王立臣(发起人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
                             人员)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承诺同意公司将按二级
                             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
                             股价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关于违反有关承诺事项的约束
                             (一)公司若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
                             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
                             资者的权益。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
                             者进行赔偿。
                             (二)张力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永存(持股 5%以上股东、
                             发起人股东)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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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来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源                                                                                            时间 期限 情况

                              (三)苏志强、刘健胤、刘春华、马安斌、王健(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
                              理人员)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四)孙锴、白洁(股东)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五)董建国、张继川、李志忠、王立臣(发起人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
                              人员)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有关承诺的,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
                              原因,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若
                              除公司以外的责任主体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内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
                              有。

其他对
公司中
小股东
所作承
诺

承诺是
否及时 是
履行

如承诺
超期未
履行完
毕的,
应当详
细说明
未完成 不适用
履行的
具体原
因及下
一步的
工作计
划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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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2016年4月22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司总股
本 1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70 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已于2016年5月6日发布了《汇中仪
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3
日,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不适用
明: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未发生现金分红事项,亦未发生现金分红政策的变更情况。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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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5,756,272.87                      152,207,936.8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429,200.00                       6,853,551.00

    应收账款                                              102,699,273.75                         78,573,502.70

    预付款项                                                   4,288,535.44                       1,419,077.5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422,010.96                        324,342.4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689,869.06                       3,812,677.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8,863,907.51                         51,728,928.9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0,000,000.00                         45,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359,149,069.59                      339,920,016.9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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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80,717,362.68                    186,429,629.83

    在建工程                             1,029,359.27                         91,824.7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3,076,535.47                     33,695,246.6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2,401.33                      1,407,046.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6,225,658.75                    221,623,748.11

资产总计                               575,374,728.34                    561,543,765.0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1,283,512.56                     30,893,093.14

    预收款项                             8,397,522.20                      2,226,337.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0,982.01                         20,504.73

    应交税费                             6,842,823.91                      9,003,995.7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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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44,182.87                        227,402.0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6,779,023.55                     42,371,332.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350,000.00                      4,2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50,000.00                      4,200,000.00

负债合计                      51,129,023.55                     46,571,332.6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4,590,151.83                    184,590,151.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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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32,782,228.06                     32,782,228.0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86,873,324.90                    177,600,052.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24,245,704.79                    514,972,432.3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4,245,704.79                    514,972,432.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75,374,728.34                    561,543,765.07


法定代表人:张力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贺刚


2、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76,224,369.51                     61,864,223.88

    其中:营业收入                                                    76,224,369.51                     61,864,223.8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6,344,616.70                     40,165,722.02

    其中:营业成本                                                    36,134,507.17                     24,026,447.0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35,507.52                         743,475.47

             销售费用                                                  9,503,551.67                        5,075,088.27

             管理费用                                                  8,240,173.55                     10,670,416.73

             财务费用                                                   -526,761.48                        -660,573.09

             资产减值损失                                              2,257,638.27                         310,867.6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78,136.98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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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879,752.81                    22,376,638.84

     加:营业外收入                         4,490,437.32                     3,052,300.4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25,390.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370,190.13                    25,303,548.51

     减:所得税费用                         2,990,753.04                     3,295,321.5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379,437.09                    22,008,226.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379,437.09                    22,008,226.93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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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379,437.09                     22,008,226.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1,379,437.09                     22,008,226.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782                               0.183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782                               0.183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张力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贺刚


3、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38,386,093.92                    142,621,188.83

    其中:营业收入                                                138,386,093.92                    142,621,188.8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5,130,053.35                    102,564,503.33

    其中:营业成本                                                 60,194,855.76                     55,861,649.6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41,259.84                        1,474,790.79

           销售费用                                                30,695,771.72                     19,719,270.46

           管理费用                                                22,947,595.37                     25,867,881.34

           财务费用                                                -1,778,373.86                        -2,504,899.89

           资产减值损失                                             1,628,944.52                        2,145,811.0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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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96,363.73                       678,136.9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952,404.30                    40,734,822.48

     加:营业外收入                          9,457,254.34                     7,199,037.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1,842.32                       125,461.8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3,377,816.32                    47,808,398.36

     减:所得税费用                          3,704,543.91                     5,803,642.4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673,272.41                    42,004,755.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673,272.41                    42,004,755.91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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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9,673,272.41                    42,004,755.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9,673,272.41                    42,004,755.9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473                             0.350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473                             0.350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4、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8,310,830.16                   117,434,901.1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756,856.81                       7,273,986.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79,445.06                       7,072,713.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247,132.03                   131,781,601.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1,002,920.74                    54,078,158.2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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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312,959.99                    28,258,429.6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447,682.81                    24,311,872.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858,200.78                    16,514,855.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7,621,764.32                   123,163,315.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25,367.71                     8,618,286.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000,000.00                    2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38,145.55                       678,136.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0,000.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788,145.55                    20,678,136.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6,044,099.17                    63,650,458.66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0                    40,6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044,099.17                   104,250,458.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953.62                   -83,572,321.6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1,748.30                      7,638,610.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1,748.30                      7,638,610.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20,400,000.00                    13,440,000.00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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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8,465.60                       350,832.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768,465.60                     13,790,832.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86,717.30                    -6,152,222.0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17,303.21                   -81,106,257.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773,576.08                    216,173,880.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756,272.87                    135,067,623.20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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