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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中股份:汇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4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一会议于2021
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
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一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财务总监的简历,本次受聘的财务总监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冯大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第四届董事会十一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素祥                     王   瑛                   唐   欣




                                                       2021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