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汇中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05-20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
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其作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征求员工意见,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
情形。
4、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因监事会主席郭立志、监事付蜨、监事万迪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
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进行回避表决。上述 3 名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
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半数,关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内容无法形成
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