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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中股份:汇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7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
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 2022 年
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审查,公司在 2022 年上半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审查。

    经审查,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3、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审查,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与关联方唐山百特印刷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发生的关联
交易主要系采购生产辅助材料且金额较小。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交易条款公平、公正,
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关于公司部分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事项的独立
意见

    公司将部分房产从固定资产科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及采用成本模式
计量,符合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瑛                    王富强                       吴   凡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