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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5-04-25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08.65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24 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34 万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
为 13.21 元/股。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验资
报 告 》( 瑞 华 验 字 [2015] 第 01680002 号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21,531,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3,477,7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15 年 4 月 13 日,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到账金额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资金用途
                                                        (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北京恒通创新     35400188000023                 30 万平方米赛木集
有限公司北京富力    赛木科技股份     662                17,200.00   成房屋部品部件生
城支行              有限公司                                        产线建设项目
                                                        到账金额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资金用途
                                                        (万元)
乌苏市农村信用合     新疆恒通创新      82912001201010               30 万平方米赛木集
作联社南苑新村信     赛木科技有限      7217738               0.00   成房屋部品部件生
用社                 公司                                           产线建设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北京恒通创新      693530933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有限公司北京市西     赛木科技股份                        4,000.00
                                                                    还银行贷款
二环支行             有限公司
                     北京恒通创新      20000012394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赛木科技股份      00003873256       7,183.14
公司房山支行                                                        还银行贷款
                     有限公司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投资总额
号                                                                          资金额
       30 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
1                                         18个月            17,199.81         17,162.16
       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10,188.07         10,188.07
                    合计                                    27,387.88         27,350.23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批准,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
司先行支付的资金,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偿还。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
实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346.30 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金
额为 308.6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30 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建
 1                                                             346.30           308.65
         设项目
    四、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 募集
资金运用”之“一、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概况”:“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通过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先行支付的资金,待募集资金
到位后予以偿还。”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
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08.65 万元。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08.65 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08.65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履行了相应审批及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08.65 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五)会计师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
核字[2015]01680008 号),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15]01680008 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