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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5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
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15 年 4 月 11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孙志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2014 年年度报告》的第四节“董事会报告”部
分。独立董事虞建华先生、申士兵先生、王炳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
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
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为 6,796,469.63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 679,646.96 元,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0 元后,
2014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6,116,822.67 元。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管理营利情况良好,但仍处于发展阶段,属成长期,经
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对流动资金需求逐渐增加,因此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97,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20,2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97,340,000 股,转增后公司股
本总数为 194,680,000 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

    《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
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加强公司管理,董事长孙志强先生将不再兼任总经理一职,公
司董事长孙志强提名王秋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文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总经理提名刘文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
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结合董事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
员薪酬水平,重新调整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由原每人每年人民币 5 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8 万
元(税前)。

    2、董事长薪酬:每年 50 万元。

    3、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按岗位、绩效情况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

    4、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及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公司拟续聘
其为本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其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实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为 346.30 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308.65 万元,据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01680008 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会计师
事务所鉴证报告、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 2015 年度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每笔授信额度根据与
银行的协商情况确定。授信额度内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确定并授权董事长执行。

    授权期间: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担保的议案》

    子公司自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公司拟在 2 亿元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或抵押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
额度内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确定并授权董事长执行。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5 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担保的公
告》、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确认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关联董事孙志强、王秋艳、王玉莲回避表决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文件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现拟对公司上市后使用
的《公司章程》作进一步修订和补充。本次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若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94,680,000 股,《公司章
程》亦需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
案》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