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5-11 2015 年 04 月 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文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 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 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3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9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2 第八节 公司治理.............................................................................................................................. 58 第九节 财务报告.............................................................................................................................. 61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8 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恒通赛木、恒通科技 指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孙志强先生 恒通赛木(新疆) 指 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组装公司(北京) 指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乌苏直属分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组装公司(乌苏分公司) 指 组装公司(北京)之分公司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系公司子公司组装公 组装公司(一分公司) 指 司(北京)之分公司 恒通远景 指 北京恒通远景进出口销售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恒通制品 指 北京恒通赛木木塑制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恒通赛木(吐鲁番) 指 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金恒通达 指 的企业 报告期 指 2014 年 1-12 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恒通科技 股票代码 300374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恒通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Beijing Hengtong Innovation Luxwood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ENGTONG TEC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孙志强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 86-5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2444 办公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 86-5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2444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htcxms.com 电子信箱 hengtongsaimu@sohu.com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谭黎明 尚绪平 联系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 86-5 号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 86-5 号 电话 010-57961617 010-57961616 传真 010-57961616 010-57961616 电子信箱 hengtongsaimu@sohu.com hengtongsaimu@sohu.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公司历史沿革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首次注册 2006 年 08 月 31 日 1101112987838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理局房山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股权变更 2006 年 09 月 18 日 1101112987838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理局房山分局 股权变更,注册资本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2007 年 08 月 31 日 110111009878383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变更 理局房山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股权变更 2007 年 11 月 19 日 110111009878383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理局房山分局 股权变更、法人变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2008 年 04 月 11 日 110111009878383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更、注册资本变更 理局房山分局 股权变更、经营范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2008 年 07 月 03 日 110111009878383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变更 理局房山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住所变更 2009 年 05 月 13 日 110111009878383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理局房山分局 股权变更,注册资本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2010 年 01 月 07 日 110111009878383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变更 理局房山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经营范围变更 2010 年 05 月 05 日 110111009878383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理局房山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股权变更 2010 年 07 月 16 日 110111009878383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理局房山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经营范围变更 2010 年 07 月 29 日 110111009878383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理局房山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股权变更 2010 年 08 月 16 日 110111009878383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理局房山分局 股权变更、注册资本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2010 年 08 月 27 日 110111009878383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变更 理局房山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改制 2010 年 10 月 27 日 110111009878383 110111793442369 79344236-9 理局 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415,289,984.51 355,556,092.90 16.80% 299,386,145.30 营业成本(元) 269,888,700.80 232,033,496.59 16.31% 176,957,228.50 营业利润(元) 73,868,252.88 75,307,293.42 -1.91% 69,060,515.37 利润总额(元) 81,125,140.68 81,628,176.85 -0.62% 75,274,935.6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62,324,116.01 61,362,331.37 1.57% 60,332,983.07 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56,057,374.47 55,959,951.68 0.17% 54,848,041.51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749,914.80 101,369,802.71 -47.96% -71,921,577.02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7226 1.3886 -47.96% -0.9852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5 0.84 1.19% 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5 0.84 1.19% 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5% 17.08% -2.23% 2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3.36% 15.58% -2.22% 18.35% 净资产收益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73,000,000.00 73,000,000.00 0.00% 73,000,000.00 资产总额(元) 945,898,149.74 725,744,912.21 30.33% 651,715,513.40 负债总额(元) 488,066,930.09 331,260,774.02 47.34% 317,402,54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 447,536,745.57 388,390,689.40 15.23% 328,610,161.01 有者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6.1306 5.3204 15.23% 4.5015 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51.60% 45.64% 5.96% 48.70%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 金额 √ 是 □ 否 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403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6,813.27 -490,227.24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8,999,379.67 7,356,503.06 6,783,145.05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324,493.1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42,491.87 -1,042,432.90 -63,036.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69,760.28 952,281.35 1,021,536.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20,385.98 -33,777.61 47,896.46 合计 6,266,741.54 5,402,379.69 5,484,941.5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重大风险提示 一、销售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4年,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和新疆地区,虽然公司销售区域已拓展到北京和新疆以外地区, 但北京和新疆地区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仍然很大,如果北京和新疆地区的销售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 化,仍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2014年以来,全球经济复苏总体缓慢,我国的宏观经济也处于增速换挡期,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公司 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主要从事以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组装,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也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出现需求下降导致建设支出减少的情况。 若宏观经济景气度持续下降,或公司客户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均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和新疆等北方地区,由于北方地区冬季气温较低,不利于施工的 时间较长,因此一季度销售的木塑集成房屋和木塑集成房屋部品部件较少,在一季度或上半年可能会出现 微利甚至亏损的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通过承接木塑集成房屋项目的形式推广自行生产的木塑集成房屋部品部件,公司对木塑 集成房屋项目均在房屋组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可能出现房屋组装与竣工验收分属两 个不同会计期间的情况,从而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在各季度及年度之间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甚至出现下 滑50%及以上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公司为木塑集成房屋成套部品部件供应商,客户主要为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价款结算 手续复杂、耗时较长,往往存在付款不及时的情况。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影响公司资金的周 转,导致公司的运营能力下降;虽然目前公司客户的信用良好,但如果应收账款不能收回,将导致公司的 直接损失。 四、税收优惠风险 (一)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2012年7月9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定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期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所得税税率为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 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4年5月29日,乌苏市国家税务局下发了《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恒通赛木(新疆)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所属年度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如果国家改变对高新技术企业和设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或者公司未能继续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设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 响。 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增值税税收优惠风险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3年6月16日下发编号为综证书(京)第2013-137号的认定证书,认定公 司主导产品I型木塑墙板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效期至2015年6月。新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 员会于2013年6月28日下发编号为新综证书第667号的认定证书,认定公司轻质建筑空心墙板为国家鼓励的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效期至2015年6月。根据财税(2008)156号文件规定,公司I型木塑墙板和轻质建筑 空心墙板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如果国家改变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公司产品未能继续被认定为资源综合 利用产品,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墙体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PVC、功能助剂、粉煤灰和木粉等,其中PVC属于石化产品, 其价格主要随国际原油价格而波动,PVC原材料成本占墙体材料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公司通过将墙体材 料直接销售给客户,或通过销售给组装公司进行组装,最终以集成房屋的形式实现墙体材料的对外销售, PVC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墙体材料的毛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水平。 六、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上市后,随着募投项目的落实,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将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体系并且运营良好,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和经营 模式的跨区域复制,公司集成房屋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多、项目实施地点的分布区域逐渐扩大,项目及人员 的管理压力进一步加大,若公司现有的管理体系未能及时调整,管理能力未能同步提高,将会制约公司的 发展速度,对公司未来经营业务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专业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且行业技术门槛较高,从事该行业的技术 研发人员不仅需要具备跨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还需要通过长期的实践以理解建筑领域的应用需求。虽然 公司在长期的研发和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材料配方、模具设计、生产工艺及集成房屋组装等方面的经验, 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但是随着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和市 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员不足的风险。同时,随着行业竞争逐步加剧,如果公司的核心技 术人员流失,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技术持续创新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积极致力于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现已取得多项专利,且公司的核心 产品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已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但是新型建筑材料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新产 1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品、新技术和新的解决方案不断涌现,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领域中保持持续创新能力,而同行业企业通过 持续创新并开发出性价比更优的墙体材料,则可能会导致公司处于竞争劣势,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汇率风险 虽然2014年公司来自海外市场的收入占比不高,但随着来自海外市场的收入将逐步增加,公司以外币 结算的产品出口收入存在因人民币升值导致汇兑损失的风险。 1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回顾 2014年,全球经济复苏跌宕曲折,我国经济处于结构调整期,呈现新常态,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面对 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初董事会制订的经营计划,从提升内在竞争力入手,以客户需求 为导向,充分利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释放出来的国内市场空间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规划带来的国际市场 机遇,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29.00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16.80%,实现净利润6,219.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7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232.41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57%。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以下几项主要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1、继续完善营销体系建设,市场范围进一步扩大 公司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定位,突出自身特色,加强品牌建设与营销,着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 服务质量,增强开拓市场的内在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在以生产基地为中心完善直销体系建设的同时,引 入第三方服务,积极推进经销商网络建设,新签约经销商6家。公司积极跟进国家一带一路经济战略,借 助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地区的区位优势,以新疆基地为中心,继续巩固和扩大新疆市场,至2014 年末,新疆市场已经覆盖了乌苏市、奎屯市、奇台县、昭苏县、塔城市、特克斯县、和丰县、托里县、和 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吐鲁番市、洛浦县、昌吉州等。以北京基地为中心,公司新开拓了秦皇岛、威海、 邯郸、青岛等国内市场和毛里求斯、菲律宾等国际市场。为进一步提高海外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知度,公 司增加了海外市场样板房投入,并加快海外目标市场的材料准入认证,为公司下一步海外市场业务拓展奠 定基础,2014年,公司已在巴西、新西兰、加拿大、马来西亚完成或开始建设样板房,并完成澳大利亚及 俄罗斯的材料准入认证,巴西的材料准入认证正在办理中。此外,公司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市场机遇,在 新农村建设、景区旅游休闲建筑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 2、生产基地建设进展顺利 为了进一步完善生产基地布局,公司在2014年相继启动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基地建设和新疆吐鲁番生 产基地建设,报告期内,新疆吐鲁番基地已经建成投产,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基地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6138.64万元。这两个基地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一中心,多基地”的生产布局,不仅进一步强化 1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北京作为公司管理中心、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和物流中心的作用,而且有利于巩固和扩大新疆市场,并增 强公司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的能力,为进军中亚和欧洲市场创造条件。 3、研发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产品研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产品的工艺和配方,提高产品的性价比; 二是大力加强新产品的研发,进一步完善产品体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工艺和配方,提高了隔声、 耐火性能,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提高现有产品性价比的基础上,公司加大投入开发新的产品,开 发出一体化墙板,并对无机墙板和智能墙板开展预研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专利产业化带动技术进步, 依靠专利技术储备增强发展后劲,新获得国家专利11项,研发队伍和创新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4、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团队结构得到优化 公司以建设自动办公信息管理平台为契机,全面梳理和完善了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提 高了管理效率。2014年初,公司组织中层领导岗位竞聘工作,一些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青年人才脱颖而 出,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管理团队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初步建立健全了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为公司 长远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组织保证。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41,529.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80%,主要原因系集成房屋收入增加所 致。 (2)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为26,988.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1%,与收入变化情况基本同步。 (3)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488.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84%,主要原因系本年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3,658.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62%,主要原因系本年工资薪酬、折旧费、 办公费、差旅费、劳务咨询费及无形资产摊销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1155.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96%。 (4)研发投入 1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共计354.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07%,主要原因是本期主要研发投入为上期 研发项目的延续。 (5)现金流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74.9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96%,主要原因为本年 集成房屋项目回款期延长及部分项目垫付材料购买款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63.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1.42%,主要原因是本 年购买窦店基地土地及窦店基地投入建设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14.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年增 加短期借款所致。 2)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收入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情况 营业收入 415,289,984.51 355,556,092.90 16.80%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营业收入本年数较上年数增加额为59,733,891.61元,增加比例为16.80%,主要原因系集成房屋收入增 加所致。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500万元以上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1 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 760.00 2 北京中京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40.80 3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096.00 4 吐鲁番市教育局 1,081.95 5 托克逊县教育局 959.45 6 中国共产党托克逊县委员会组织部 1,491.03 7 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 2,000.00 8 450.00 1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北京中京广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500.00 10 2,500.00 11 3,202.50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成本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直接材料 120,614,114.20 44.69% 119,003,352.48 51.29% -6.60% 直接人工 3,359,950.58 1.24% 5,469,535.23 2.36% -1.11% 燃料及动力 1,646,136.14 0.61% 2,729,861.20 1.18% -0.57% 制造费用 7,683,468.61 2.85% 10,193,638.59 4.39% -1.55% 分包成本 125,945,740.90 46.67% 84,141,208.98 36.26% 10.40% 安全生产费 7,915,219.78 2.93% 6,520,710.90 2.81% 0.12% 间接费用 2,724,070.57 1.01% 3,975,189.21 1.71% -0.70% 合计 269,888,700.80 100.00% 232,033,496.59 100.00% 5)费用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主要原因系本年广告费及业务宣传 销售费用 4,881,923.89 1,900,765.82 156.84% 费增加所致。 主要原因系本年工资薪酬、折旧费、 管理费用 36,585,017.53 25,123,776.99 45.62% 办公费、差旅费、劳务咨询费及无形 资产摊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1,554,887.40 11,444,506.38 0.96% 所得税 18,929,999.38 19,875,204.13 -4.76% 6)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4年度进行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2014年度投 入金额/元 1 赛木节能低碳整体房 本项目通过研究开发整体房屋关键节点工艺技 该项目已经完成,实施时间为2013年1 1506276.53 屋关键技术研究与应 术来降低整体房屋成本,提高整体房屋的性价 月-2014年12月,共申报二项发明专利, 用项目 比,并以此来促进整体房屋的市场推广。 已获得五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1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高填充木塑复合墙板 本项目通过研究开发高填充技术来降低墙板成 该项目已完成高填充木塑复合墙板配 1530091.07 的研究与开发项目 本,提高产品的性价比,为新型墙板材料进一 方研究、工艺研究、设备及配件的改造 步代替传统建筑材料,拓宽在建筑材料市场的 开发研究,实施时间为2013年5月-2014 占有份额提供技术支撑,满足住宅产业化和不 年12月,共申报二项发明专利,已获得 同气候条件地区节能建筑的要求。 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和一项实用新型专 利授权。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3,546,696.51 4,276,826.45 7,334,070.8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0.85% 1.20% 2.45%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0.00% 0.00% 0.00% 的比例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0.00% 0.00% 0.00% 润的比重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4,289,194.29 330,213,309.14 10.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1,539,279.49 228,843,506.43 36.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2,749,914.80 101,369,802.71 -47.96% 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55,049.00 5,366,713.59 238.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793,688.40 19,502,487.73 334.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6,638,639.40 -14,135,774.14 371.42% 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2,193,997.00 116,395,950.00 108.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2,045,781.27 124,517,809.12 70.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0,148,215.73 -8,121,859.12 100% 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781,121.03 78,632,145.66 -78.66%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8,619,887.91元,减少比例为47.96%,主要原因为本年 集成房屋项目回款期延长及部分项目垫付材料购买款较多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2,502,865.26元,减少比例为371.42%,主要原因为本年 购买窦店基地土地及窦店基地投入建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270,074.85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8)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353,301,979.2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85.07% 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 30%的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销售金额或比例与以前年度相比发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生较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向该客户销售的产品为集成房 北京房通置业有限公 屋,集成房屋项目以合同内容完工 316,874,000.00 76.30% 司 并经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因此销售额较上年大幅增加。 合计 316,874,000.00 76.30% --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39,333,508.9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2.19% 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 30%的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的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在本报告期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未来的发展总体规划及目标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以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 1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销售及组装,符合建材建筑业节能环保发展方向。 ——上市后,公司将尽快落实募集资金新疆投资项目,逐步实现立足新疆、辐射中亚的市场战略目标; 同时,借助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各省市对口支援新疆等政策推动,以新疆为立足点,开始实施在西北诸 省市的扩张计划。 ——择机在全国其他地区复制生产营销基地,打造全国营销网络体系,快速占领市场,持续提高市场 占有率,是公司未来几年的发展目标。 ——持续专注于节能环保并可循环再利用新型建材的研发制造和产业化建造方式的设计与应用领域, 努力成为资源消耗减量化、产品应用循环化、建筑材料与建造方式创新化的大型企业,是公司的长远发展 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努力开拓市场,完成了如下重点 工作: 1、基于对新疆市场的良好预期,公司于2014年5月在新疆吐鲁番新成立了一家控股子公司,主要面 向新疆东部及其周边的市场,目前,公司已在新疆建成乌苏、吐鲁番两个生产基地,2015年借助国家“一 带一路”建设的契机,落实募投项目建设,逐步实现立足新疆、辐射中亚的目标。 2、2014年公司与上海通路快建网络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合作,聘请其为公司提供专业招商服务。报告 期已完成行业、企业调研、方案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年底正式启动赛木产品和整体房屋全国代理 招商项目,举行3场招商会,邀约50多家企业或个人,成功签约6家代理商,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北等地, 更有多家企业或个人表示强烈合作意向。2015年公司将持续进行招商网络建设,每月举办一次招商会。 3、公司本期用于研发的投入为354.67万元,主要用于高填充木塑复合墙板的研究与开发项目与赛木节 能低碳整体房屋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新型建筑材料 414,651,648.47 145,271,752.03 1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分产品 墙体材料(集成房屋部品部件) 8,893,518.29 1,674,457.70 建筑结构材料(集成房屋部品部件) 3,562,242.19 105,752.62 建筑功能材料(集成房屋部品部件) 13,073,758.54 1,091,336.94 建筑施工材料(集成房屋部品部件) 0.00 集成房屋 389,122,129.45 142,400,204.77 合计 414,651,648.47 145,271,752.03 分地区 北京 358,431,708.04 133,006,548.66 新疆 44,681,088.39 10,689,332.43 其他 11,538,852.04 1,575,870.94 合计 414,651,648.47 145,271,752.03 2)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新型建筑材料 389,122,129.45 246,721,924.68 36.60% 19.35% 16.63% 4.20% 分产品 集成房屋 389,122,129.45 246,721,924.68 36.60% 19.35% 16.63% 4.20% 分地区 北京 349,347,269.79 217,443,972.03 37.76% 62.67% 84.16% -16.13% 新疆 39,774,859.66 29,277,952.65 26.39% -41.00% -39.93% -4.77% 其他 0.00 0.00 0.00% -100.00% -100.00% 100.00% 合计 389,122,129.45 246,721,924.68 36.60% 19.35% 16.63% 4.20% 3)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占总资产比 占总资产比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例 例 1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8,616,215.1 货币资金 18.88% 149,824,954.28 20.64% -1.76% 3 264,504,890.2 应收账款 27.96% 209,122,939.35 28.81% -0.85% 0 121,412,256.4 存货 12.84% 103,709,566.54 14.29% -1.45% 1 203,296,982.5 固定资产 21.49% 193,412,329.59 26.65% -5.16% 0 主要原因为本年窦店生产基地投入 在建工程 64,752,384.10 6.85% 5,264,906.08 0.73% 6.12% 建设所致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占总资产比 占总资产比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例 例 主要原因为本年长期借款到期部分 215,000,000.0 转为流动借款及集成房屋项目回款 短期借款 22.73% 110,000,000.00 15.16% 7.57% 0 周期延长部分项目垫资需求增加所 致。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竞争能力重大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标权等。 1、专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权66项,其中3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59项外 观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权 序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他项 取得方式 申请 使用 法律 使用状态 号 类别 权利 日期 期限 状态 1. 发明 ZL2006100 一种建筑用木塑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6- 2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01680.4 模板 1-20 持 2. 发明 ZL2008101 多层复合木塑建 公司、北京 无 原始取得 2008- 2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17539.X 筑模压板全自动 化工大学 08-01 持 生产设备与工艺 3. 发明 ZL2010101 一种聚合木板材 公司、北京 无 原始取得 2010-05-21 2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78385.2 成型方法 化工大学 持 2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实用新 ZL2006201 一种建筑用木塑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6-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型 34106.1 方管插接头 10-18 持 5. 实用新 ZL2006201 一种建筑用现浇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6-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型 34105.7 顶板快拆模调节 10-18 持 托盘 6. 实用新 ZL2011203 墙体材料组合物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1-9-14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型 44401.0 制备设备以及墙 赛木(新 持 体材料制造设备 疆) 7. 实用新 ZL2014200 房屋及其墙体结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4-3-5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型 99165.4 构 赛木(新 持 疆) 8. 外观设 ZL2008300 木塑墙板型材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8-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84514.5 (1) 1-18 持 9. 外观设 ZL2008300 木塑墙板型材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8-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84515.X (2) 1-18 持 10. 外观设 ZL2008300 木塑墙板型材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8-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84516.4 (3) 1-18 持 11. 外观设 ZL2008300 木塑墙板型材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8-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84517.9 (4) 1-18 持 12. 外观设 ZL2008300 木塑墙板型材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8-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84513.0 (5) 1-18 持 13. 外观设 ZL2008300 木塑墙板型材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8-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84512.6 (6) 1-18 持 14. 外观设 ZL2008300 木塑墙板型材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8-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85032.1 (7) 4-11 持 15. 外观设 ZL2008300 木塑墙板型材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8-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85033.6 (8) 4-11 持 16. 外观设 ZL2008300 木塑墙板型材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8-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85034.0 (9) 4-11 持 17. 外观设 ZL2008300 木塑墙板型材 公司 无 继受取得 2008-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85035.5 (10) 4-11 持 18. 外观设 ZL2009302 挂板型材(1)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09-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08925.5 9-16 持 19. 外观设 ZL2009302 挂板型材(2)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09-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08926.X 9-16 持 20. 外观设 ZL2009302 挂板型材(3)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09-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08927.4 9-16 持 21. 外观设 ZL2009302 挂板型材(4)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09-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08928.9 9-16 持 22.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8A)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10472.5 2-11 持 23.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9A)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未曾使用 2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计 10478.2 2-11 持 24.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10A)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未曾使用 计 10482.9 2-11 持 25.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12)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10497.5 2-11 持 26.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13A)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10502.2 2-11 持 27.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14)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10507.5 2-11 持 28.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15)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10516.4 2-11 持 29.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16A)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10343.6 2-11 持 30.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17)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较少使用 计 10357.8 2-11 持 31.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18)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10360.X 2-11 持 32.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19)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10364.8 2-11 持 33.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20)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较少使用 计 10376.0 2-11 持 34. 外观设 ZL2010301 挂板型材(21)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较少使用 计 10378.X 2-11 持 35. 外观设 ZL2010301 复合板(11)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较少使用 计 10491.8 2-11 持 36. 外观设 ZL2010301 复合板(22)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较少使用 计 10390.0 2-11 持 37. 外观设 ZL2010301 复合板型材(5)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10400.0 2-11 持 38. 外观设 ZL2010301 复合板型材(6A)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10423.1 2-11 持 39. 外观设 ZL2010301 复合板型材(7)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10459.X 2-11 持 40. 外观设 ZL2010301 保温挂板(23)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较少使用 计 10523.4 2-11 持 41. 外观设 ZL2010301 保温挂板(24)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较少使用 计 10411.9 2-11 持 42. 外观设 ZL2010306 复合墙板型材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92932.X (25) 12-23 持 43. 外观设 ZL2010306 复合墙板型材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93036.5 (26) 12-23 持 2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外观设 ZL2010306 复合墙板型材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93013.4 (27) 12-23 持 45. 外观设 ZL2010306 复合墙板型材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93037.X (28) 12-23 持 46. 外观设 ZL2010306 复合墙板型材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93012.X (29) 12-23 持 47. 外观设 ZL2010306 复合墙板型材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93011.5 (30) 12-23 持 48. 外观设 ZL2010306 复合墙板型材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93038.4 (31) 12-23 持 49. 外观设 ZL2010306 复合墙板型材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92896.7 (32) 12-23 持 50. 外观设 ZL2010306 复合墙板型材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92870.2 (33) 12-23 持 51. 外观设 ZL2010306 复合墙板型材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92868.5 (34) 12-23 持 52. 外观设 ZL2010306 复合墙板型材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92869.X (35) 12-23 持 53. 外观设 ZL2011303 中空墙板(1)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1-10-14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64652.0 赛木(新 持 疆) 54. 外观设 ZL2011303 中空墙板(2)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1-10-14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64641.2 赛木(新 持 疆) 55. 外观设 ZL2012302 挂板型材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2-6-5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23744.1 赛木(新 持 疆) 56. 外观设 ZL2012304 墙板型材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2-9-10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计 21407.1 赛木(新 持 疆) 57. 外观 ZL2013303 彩瓦板型材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3-8-9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80858.1 赛木(新 持 疆) 58. 外观 ZL2013303 外墙板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3-8-9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80121.X 赛木(新 持 疆) 59. 外观 ZL2014300 屋顶板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4-2-24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32986.1 赛木(新 持 疆) 60. 外观 ZL2014300 挂板型材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4-2-24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32937.8 赛木(新 持 疆) 2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外观 ZL2014300 挂板型材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4-2-24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32761.6 赛木(新 持 疆) 62. 外观 ZL2014300 挂板型材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4-3-5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41715.2 赛木(新 持 疆) 63. 外观 ZL2014300 方柱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4-3-5 10年 专利权维 经常使用 41745.3 赛木(新 持 疆) 64. 外观 ZL2014300 方柱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4-3-5 10年 专利权维 41987.2 赛木(新 持 经常使用 疆) 65. 外观 ZL2014300 方柱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4-3-5 10年 专利权维 41902.0 赛木(新 持 经常使用 疆) 66. 外观 ZL2014300 方柱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4-3-5 10年 专利权维 41839.0 赛木(新 持 经常使用 疆) 公司专利最近一期的账面价值为零。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权证编号 土地使用权 座落 用途 取得 面积 使用期限终止 他项权 人 方式 (平方米) 日期 利 1 京房国用(2011出) 恒通赛木 房山区长阳镇 工业用地 出让 26,518.72 2053-6-12 已抵押 第00110号 葫芦垡村西良 黄路南侧 2 乌苏国用(2011)第 恒通赛木(新 乌苏市东工业 工业用地 出让 133,385.69 2060-12-13 无 00000276号 疆) 区 3 乌苏国用(2011)第 恒通赛木(新 乌苏市北京东 办公用地 出让(拍卖取 7,693.10 2051-7-22 无 00000581号 疆) 路 得) 4 乌苏国用(2011)第 恒通赛木(新 乌苏市北京东 工业用地 出让(拍卖取 151,580.00 2051-7-22 无 00000582号 疆) 路 得) 5 乌苏国用(2011)第 恒通赛木(新 乌苏市北京东 工业用地 出让(拍卖取 26,849.10 2051-7-22 无 00000583号 疆) 路 得) 6 京房国用(2014出) 恒通赛木 房山区窦店镇 工业用地 出让 13,207.95 2064-2-11 无 第00055号 产业用地01街 区房窑路北 7 京房国用(2014出) 恒通赛木 房山区窦店镇 工业用地 出让 52,547.59 2064-2-11 无 第00056号 产业用地01街 2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区房窑路北 8 吐鲁番市国用 恒通赛木(吐 吐鲁番港城大 工业用地 出让 86,666.67 2064-9-25 无 (2014)第0271号 鲁番) 道北侧、站前路 南侧 注:乌苏市东工业区土地面积为467,904.48平方米,目前尚有334,518.79平方米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3、商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内容 注册证号 注册人 有效期 核定使用商 品 1 5783017 恒通赛木 2009年11月21日至2019年 第19类 11月20日 2 5783018 恒通赛木 2009年11月21日至2019年 第19类 11月20日 3 8708176 恒通赛木 2011年10月14日至2021年 第6类 10月13日 4 8708216 恒通赛木 2011年12月07日至2021年 第37类 12月06日 5 8708183 恒通赛木 2011年10月14日至2021年 第6类 10月13日 6 8708221 恒通赛木 2011年12月07日至2021年 第37类 12月06日 2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8708198 恒通赛木 2012年08月07日至2022年 第19类 08月06日 8 8708202 恒通赛木 2012年08月07日至2022年 第19类 08月06日 9 10061471 恒通赛木 2012年12月07日至2022年 第37类 12月06日 10 10061598 恒通赛木 2012年12月07日至2022年 第42类 12月06日 11 10066126 恒通赛木 2012年12月14日至2022年 第6类 12月13日 12 10066143 恒通赛木 2012年12月14日至2022年 第19类 12月13日 13 10066154 恒通赛木 2012年12月14日至2022年 第39类 12月13日 14 10066161 恒通赛木 2012年12月14日至2022年 第40类 12月13日 15 10066183 恒通赛木 2012年12月14日至2022年 第20类 12月13日 16 10061460 恒通赛木 2014年1月14日至2024年1 第37类 月13日 17 10061519 恒通赛木 2014年2月21日至2024年2 第39类 月20日 18 10061555 恒通赛木 2014年4月7日至2024年4 第40类 月6日 19 10061580 恒通赛木 2014年4月7日至2024年4 第42类 月6日 2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投资。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 截止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投入 披露日期(如 披露索引(如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累计实际投入 项目进度 累计实现的收 金额 有) 有) 金额 益 窦店厂区工程 15,000 5,945.98 6,138.64 40.92% 0 一期 合计 15,000 5,945.98 6,138.64 -- 0 -- --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6)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主要产品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或服务 木塑集成 北京恒通 房屋成套 创新整体 部品部件 778,246,59 218,062,27 390,322,12 80,653,77 59,923,658.8 子公司 服务业 35000000 房屋组装 的组装及 0.36 9.81 9.45 9.33 5 有限公司 配套建造 服务 2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新疆恒通 新型建筑 创新赛木 材料的研 139,180,64 34,694,540. 19,932,243. -826,551. 子公司 制造业 30000000 1,561,158.28 科技有限 发、生产和 3.33 36 87 41 公司 销售 北京恒通 新型建筑 远景进出 材料的出 3,824,343.5 2,810,805.5 子公司 流通业 1000000 958,540.99 2,604.34 862.43 口销售有 口销售业 9 0 限公司 务 北京恒通 建筑施工 赛木木塑 材料的生 44,038,997. -22,974.9 子公司 制造业 1000000 981,801.96 -17,172.82 -18,274.25 制品有限 产和销售 80 7 公司 业务 吐鲁番恒 新型建筑 通赛木新 材料的生 21,978,693. 9,205,673.8 -794,326. 子公司 制造业 10000000 0.00 -794,326.13 型建材有 产和销售 53 7 13 限公司 业务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一、组装公司(北京)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0年6月1日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注册资本:3,500万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葫芦垡万兴路86-5号1幢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一般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 除外)、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组装公司(北京)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主营业务情况 组装公司(北京)主营业务为木塑集成房屋成套部品部件的组装及配套建造服务。 3、组装公司(乌苏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开拓新疆市场,组装公司(北京)的股东恒通赛木于2010年9月30日作出决定,同意在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乌苏市设立分公司。2010年10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工商局核发了分公司的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号:654202130002637)。组装公司(乌苏分公司)住所地为乌苏市新市区办事处北京 东路131号;负责人为申海军;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施工总承包(为公司经营 2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提供服务)”。组装公司(乌苏分公司)主要负责新疆及周边区域的木塑集成房屋成套部品部件的组 装及配套建造服务。 4、组装公司(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开拓当地市场,组装公司(北京)于2012年6月19日在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设立分公司,并取得 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核发的分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110111015026117)。组装公司 (一分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东营村村委会南500米;负责人为孙志强;经营范围为“许可 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组装公司(一分公司)主营业务 为木塑集成房屋成套部品部件的组装及配套建造服务。 (二)恒通赛木(新疆)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日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公司住所:乌苏市新市区办事处北京东路131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进出口贸易(边境小额贸易)(以许可项目为准)。一般经营项目:木塑 制品加工、销售;销售机械设备、模具;回收废旧物品 2、主营业务情况 恒通赛木(新疆)主要从事以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的新型建筑材 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覆盖新疆西北部地区、中亚及其周边地区的市场。 (三)恒通远景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2年9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孙磊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葫芦垡万兴路86-5号1幢610室 2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建筑材料、木塑制品;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 理货物除外)、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恒通远景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主营业务情况 恒通远景将主要从事公司生产的新型建筑材料的出口销售业务。随着公司市场的不断拓展,海外业务 不断增加,为了保障公司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设立了恒通远景专门从事产品的出口销售业务。 (四)恒通制品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王玉莲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葫芦垡万兴路86-5号3幢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加工制造木塑型材、装饰材料。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木塑型材、装饰材料。 恒通制品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主营业务情况 恒通制品主要从事建筑施工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为了更好的促进建筑施工材料的业务拓展,公司 成立了恒通制品,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五)恒通赛木(吐鲁番)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公司住所:新疆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高昌中路529号 经营范围:塑料板、管、型材制造、橡胶板、管、带制造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 介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模具;回收废旧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主营业务情况 恒通赛木(吐鲁番)主要从事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覆盖新疆东部地区及其周边区域 的市场。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 公司名称 对整体生产和业绩的影响 目的 方式 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 战略发展需要 投资设立 限公司 (7)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创新驱动发展,科技成就未来。经过多年的积淀,公司在建筑材料和建造方式两个方面收获了一系列 创新成果,具备了一定的比较优势。公司未来仍将在建筑材料和建造方式上持续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 稳固并扩大竞争优势,紧紧抓住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的建筑节能升级、新型城镇化和“一带一路”战略三大机 遇,不断完善产品体系、营销网络和生产基地布局,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未来总体规划和目标 1、公司将尽快落实募集资金新疆投资项目,逐步实现立足新疆、辐射中亚的市场战略目标;同时, 借助国家“一带一路”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各省市对口支援新疆等政策推动,以新疆为立足点,开始实施 在西北诸省市的扩张计划。 2、择机在全国其他地区复制生产营销基地,打造全国营销网络体系,快速占领市场,持续提高市场 占有率,是公司未来几年的发展目标。 3、持续专注于节能环保并可循环再利用新型建材的研发制造和产业化建造方式的设计与应用领域, 努力成为资源消耗减量化、产品应用循环化、建筑材料与建造方式创新化的大型企业,是公司的长远发展 规划。 (二)实现目标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1、市场开发计划 积极复制公司在新疆乌苏地区的拓展模式,在全国其他地区逐步建立生产营销基地,辐射周边市场, 3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以非洲、南美洲、中亚、东南亚和蒙古国为重点,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1)以建立“区域平台化”的方式,在全国各大区域逐步设立全资、控股、合作等不同形式的制造基地。 以制造基地为中心,形成区域营销网络,实现区域市场覆盖的目标,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2)建立经销商管理系统,加大国际市场的开发力度。根据产品的适应性,先期开发非洲、亚洲等 市场;同时,积极学习跨国集团的管理经验和销售模式,逐步扩大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3)进一步优化营销团队建设,加速建设一支业务精、市场应变能力强的销售队伍,加快市场拓展 步伐。 (4)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加强售后服务网络的建设,建立与客户多层面的密切联系,提高服务的灵 活性、机动性和快速反应能力。 2、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的发展动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 1、在研发体系方面,完善自主创新的研发平台,提高企业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新产品及应用技术 研发能力。公司将在现有技术中心的基础上,配备先进的实验设备和检测设备,引进高级专业人才,并通 过与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 2、积极推进在研项目进程,公司技术部目前正在研发的新技术主要分为三个领域: 1)材料配方领域:以木塑复合材料改性配方为基础,提高产品性能指标,降低综合成本。 此外,在现有墙体材料和建筑结构材料基础上,继续围绕新型建材主营业务,坚持相关延伸的原则, 持续开发高性能复合材料,公司已经在利用废旧资源生产高强度枕木项目上取得相关成果,重点推进该技 术成果的工业化生产与应用研究;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增长点。 2)应用技术领域:以木塑复合墙板为核心,研究智能型墙板技术,提升现有技术水平;通过型材结 构设计,完善产品的应用特性,扩展产品的应用范围,争取在2015年三季度前完成《建筑用无机集料阻燃 木塑复合墙板应用技术规程》和《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条板建筑构造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参考图》的修订 工作。 3)专项成套技术应用领域:在配方技术和材料技术的基础上,公司在建筑领域加强成套体系研发, 进一步开发木塑集成房屋的结构设计、构造方法和模块化技术,形成独立的结构体系,并逐步提高部品部 件的模块化程度,提高组装的准确度和组装速度。同时,将研发、生产、销售、应用、售后服务等有机地 衔接起来,完善从设计到施工的集成技术体系,实现工厂化生产、工厂预装配的产业化目标,确保集成房 屋的便捷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3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管理提升计划 公司目前已设立了北京和新疆两个生产营销基地,随着后续其他“区域平台化”生产营销基地的设立, 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将快速扩大,管理难度也将提高。为此,公司将充分发挥首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 优势,将北京作为公司管理总部,逐步打造成公司全国运营管理的研发中心、培训中心、营销管理中心和 物流配送中心。同时,公司还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全国信息化管理平台,不断优化生产与销售的 标准化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1、建立全国信息化管理平台 公司将加大信息化系统开发资金投入,以北京为核心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北京、新疆以 及未来新设网点经营管理的同步化,逐步提升公司在采购、生产、仓储、销售、物流、售后服务等业务流 程中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为快速扩张提供管理保障。 2、优化生产与销售的标准化管理 公司将以统一的生产管理平台为基础,保持原材料品质、材料配方、机器设备、工艺流程等业务环节 的标准化,保证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的标准化水平,确保客户获得专业化、标准化和高素质的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保证公司业 绩稳定增长。 4、人力资源计划 针对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将继续通过校企联合和院企联合的方式,培养基础理论研究人才、 装备设计与制造人才、材料研制与制造人才、市场营销与企业管理人才,同时建立人才引进机制,逐步实 现人才结构多元化、人才素质专业化的目标。 一方面将继续完善培训制度,进行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专业技能、生产管理等系列化培训,特别要 与高职院校和技工学校加强合作,定向培养大批专业技术工人,还要有步骤、有重点地实施管理团队、后 备骨干、新员工的培养计划;另一方面重视中层管理人才的激励与培养,设计与推行激励与约束机制,形 成领导梯队,不断向上输送管理人才,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23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 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上述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未产生 影响。 五、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对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原则、形式、比例和决策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且需要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决策程序、机制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 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3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 万元。 (3)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因此现阶段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若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 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情况下,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 金。 5、拟发行证券、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 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 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 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 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 3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 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 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调整或变 更的理由的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 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必要时,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征集股东意见。 (三)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条件: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自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 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 交易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 5、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有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计划,对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进行提高。 (四)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1、监事会应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及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 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 秘信箱及邀请中小投资者参会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在公司有能力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 明未现金分红的原因、相关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及收益情况。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应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 3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 和透明等。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制定了《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 度)》,对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2014-2016 年度)》及《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明: 案)>的议案》已经 2014 年 4 月 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及 2014 年 4 月 21 日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3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1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97,34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2,920,200.00 可分配利润(元) 6,116,822.60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以公司总股本 973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20,2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公司近 3 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2012-2013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3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5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总股本 97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20,2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10股。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润 率 2014 年 2,920,200.00 62,324,116.01 4.69% 2013 年 0.00 61,362,331.37 0.00% 2012 年 0.00 60,332,983.07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恒通创新赛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而被监管部门查处 和整改情况。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3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 占同类交 可获得的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披露索 关联关系 金额(万 易金额的 同类交易 披露日期 方 类型 内容 定价原则 价格 结算方式 引 元) 比例 市价 青龙湖的 公司控股 北京金恒 两个厂房 股东及实 通达投资 作为轻钢 每平方米 际控制人 关联租赁 17 29.82% 银行转账 集团有限 结构件堆 3.28 元/月 控制的企 公司 放和加工 业 车间使用 篱笆房二 公司控股 北京金恒 村房屋作 股东及实 通达投资 为废料原 每平方米 际控制人 关联租赁 18 31.58% 银行转账 集团有限 料堆放及 2.80 元/月 控制的企 公司 粉碎处理 业 使用 合计 -- -- 35 -- -- -- -- --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和提供(接受)劳务的情况 关联方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3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 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交易金额(万元) 例 合计 0 0.00% 0 0.00%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 0 万元。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存在非 债权债务类 期初余额(万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经营性资金 型 元) (万元) (万元) 占用 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 应付关联方 及实际控制人 租赁 否 17.5 35.01 8.75 团有限公司 债务 控制的企业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延续至本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发生的公司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1)2013年2月27日,恒通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编 号:公授信字第1300000025831号),最高授信额度3,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2013年2月27日至2014 年2月27日。可对人民币业务中的贷款、汇票承兑、保函、开立国内信用证以及贸易融资业务中的开立信 用证、进口信用证押汇进行授信。 2013年2月27日,孙志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 个高保字第1300000025831号),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进行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2013 4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年2月27日至2014年2月27日。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已解除。 (2)2013年7月1日,组装公司(北京)与中国邮储银行房山支行签署《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11010742100213070001),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率以提款日同期基准利 率为基础上浮10%。 2013年7月1日,孙志强、王淑杏与中国邮储银行房山支行签署《小企业保证合同》(编号: 11010742100913070001),为组装公司(北京)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已 解除。 (3)2013年9月29日,组装公司(北京)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综合授信合同》 (编号:(2013)信银营授字第000031号),最高授信额度为7,0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2,000万元,额度 有效期为合同订立日起1年,每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保函额度5,000万元。 2013年9月29日,孙志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3) 信银营保字第000919号),为组装公司(北京)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已 解除。 (4)2014年4月29日,恒通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编 号:公授信字第1400000066280号),最高授信额度3,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2014年4月29日至2015 年4月29日。可对人民币业务中的贷款、汇票承兑、保函、开立国内信用证以及贸易融资业务中的开立信 用证、进口押汇进行授信。 2014年4月29日,孙志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 个高保字第1400000066280号),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进行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2014 年4月29日至2015年4月29日。 (5)2014年9月25日,组装公司(北京)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区支行签署《小 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1010742100214090005),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 个月,即从2014年9月26日至2015年9月25日,借款利率(年)为7.2%。 2014年9月25日,孙志强、王淑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区支行签署《小企业保 证合同》(编号:11010742100914090007),为组装公司(北京)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2014年10月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编号: 公授信字第1400000169270号),最高授信额度6,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2014年10月11日至2015 年10月11日。可对人民币业务中的贷款、汇票承兑、保函、开立国内信用证以及贸易融资业务中的开立信 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进行授信。 4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就前述《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债权的担保事项,孙志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 《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1400000169270号),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 进行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2014年10月11日至2015年10月11日。 2014年10月11日,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抵 押合同》(编号:公高抵字第1400000169270号),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 抵押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2014年10月11日至2015年10月11日。 (7)2014年12月1日,组装公司(北京)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人民币额度贷款 合同》(2014业务试点版),合同编号为(1467)信银营贷字第000062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800万元, 额度期限为1年,即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贷款利率以就单笔提款出具的《借款凭证(借据)》 上的记载为准。 2014年12月1日,孙志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4)信银营最保字第000909号,为组装公司(北京)上述借款提供本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 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青龙湖房屋租赁情况 4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3年12月15日,金恒通达与公司签署《租赁协议书》,租赁其位于青龙湖的两个厂房作为轻钢结构 件堆放和加工车间使用,租赁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租赁价格为每平方米3.28元/月, 年租赁费合计为17万元。2014年12月15日,公司与金恒通达续租上述厂房,租赁期限顺延7个月,其他租 赁条件不变。 2、篱笆房二村房屋租赁情况 2014年12月15日,金恒通达与公司签署《租赁协议书》,租赁其位于房山区长阳镇篱笆房二村房屋作 为废料原料堆放及粉碎处理使用,租赁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租赁价格为每平方米2.80 元/月,年租赁费合计为18万元。2014年12月15日,公司与金恒通达续租上述厂房,租赁期限顺延7个月, 其他租赁条件不变。 3、向北京大华天坛服装有限公司租赁土地的情况 2012年5月25日,公司与北京大华天坛服装有限公司签署《土地租赁合同》,租赁位于北京市房山区 长阳镇葫芦垡村的10亩土地,用于集成房屋成套部品部件发出前的预组装使用,租赁期限为3年,从2012 年6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租金为20万元/年。 4、恒通赛木(吐鲁番)房屋租赁情况 2014年3月16日,恒通赛木(吐鲁番)与赵艳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赵艳将位于吐鲁番市高昌 路与文化路交汇处铜锣湾1-1703号房屋租赁给恒通赛木(吐鲁番)使用,租赁期限自2014年3月16日至2015 年3月16日止,年租金为2万元。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 是否为 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关联方 (协议签署日) 完毕 披露日期 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相关公告 (协议签署日) 完毕 关联方 4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披露日期 担保 保证担保至 债务的履行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 2014 年 07 月 04 连带责任保 期届满之日 10,000 9,000 否 是 房屋组装有限公司 日 证;抵押 起 2 年;抵 押担保至债 务清偿完毕 债务的履行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 2014 年 12 月 01 连带责任保 3,800 3,800 期届满之日 否 是 房屋组装有限公司 日 证 起2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13,800 12,800 合计(B1) 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13,800 12,800 额度合计(B3) 余额合计(B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13,800 12,800 (A1+B1) 计(A2+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13,800 12,800 (A3+B3) (A4+B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8.6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注:担保额度是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担保额度是子公司报告期末在此授信额度下的实际借款金额。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 2014年7月4日,组装公司(北京)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编号: 0224346),最高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贷款额度9,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合同订立日起12个 月,每笔贷款的贷款期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人民币汇票承兑额度1,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合同订立日起 12个月,每笔业务期限最多不超过6个月。 2014年7月4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224346-002), 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北京银行全部债权进行担保,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4日至2015年7月3 日,抵押物为北京市房山区良工开发区京房国用(2011出)第00110号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房屋所有权证 号:X京房权证房字第051017号),抵押财产评估价值为23,072万元。 2014年7月4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224346-001), 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北京银行全部债权进行担保,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4日至2015年7月3 4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日。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2014年12月1日,组装公司(北京)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人民币额度贷款合同》 【编号:(1467)信银营贷字第000062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800万元,额度期限为1年,即自2014年 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贷款利率以就单笔提款出具的《借款凭证(借据)》上的记载为准。 2014年12月1日,孙志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4) 信银营最保字第000909号】,为组装公司(北京)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4年12月1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4) 信银营最保字第000910号】,为组装公司(北京)上述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4年12月1日,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 保证合同》【编号:(2014)信银营最保字第000911号】,为组装公司(北京)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2014年12月1日,组装公司(北京)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编号:(2014)信银营最权质字第000644号】,组装公司(北京)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报告期内主要情况” 六、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为了进一步避免关联交易,发行人承诺不再向 卓越环节和浩然混凝土进行任何关联采购,具 体承诺如下:“本公司在申请上市报告期内与北 京浩然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卓越环节科技有 限公司发生过关联采购,关联采购对公司启动 北京恒通创 全资子公司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 新赛木科技 司业务中前期采购经验的积累、采购保温材料 2012 年 03 正常履行 股份有限公 和混凝土材料的效率提升有一定帮助,但该两 月 15 日 司 种材料作为传统通用建材在市场上有较多的可 选供应商,该等关联采购对公司而言并非必要。 随着公司保温材料和混凝土材料采购经验的积 累,对新合作供应商的筛选基本完成,公司承 诺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不再向卓越环节和浩然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混凝土进行任何关联采购。”" 时所作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公司第 二大股东晨光景泰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1、除恒通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外,孙 志强和晨光景泰目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 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恒通 孙志强;北京 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晨光景泰投 2011 年 08 的业务;2、孙志强和晨光景泰承诺作为恒通科 正常履行 资管理有限 月 26 日 技股东期间,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 公司 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 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 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恒通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3、孙志强和 晨光景泰承诺如果违反本承诺,愿意向恒通科 4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技承担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4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4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刘兴武、于德强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无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处罚及整改 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被列入环保部门公布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 □ 是 √ 否 □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是否被行政处罚 □ 是 √ 否 □ 不适用 九、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内未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4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三、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4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13,717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 持有有限 持有无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增减变动 售条件的 售条件的 持股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情况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38,544,00 38,544,00 孙志强 境内自然人 52.80% 0 0 0 0 北京晨光景泰 15,417,60 15,417,60 投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12% 0 0 0 0 公司 北京市中科燕 10,278,40 10,278,40 山创业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8% 0 0 0 0 限公司 金石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0% 3,650,000 0 3,650,000 0 公司 张劲松 境内自然人 4.00% 2,920,000 0 2,920,000 0 江靖 境内自然人 3.00% 2,190,000 0 2,190,000 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 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无 (参见注 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无 说明 4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无 人民币普通股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 无 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孙志强 中国 否 2006 年至今任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担任北京恒通创 新木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担任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 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一分 公司负责人、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孙志强 中国 否 2006 年至今任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担任北京恒通 创新木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担任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 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一 分公司负责人、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5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单位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 法人股东名称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负责人 活动 北京晨光景泰投资管理有 2010 年 07 月 王玉莲 200 万元 投资管理 限公司 29 日 北京市中科燕山创业投资 2008 年 12 月 单祥双 26,000 万元 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 30 日 5、前 10 名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持有的限售条件股份数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 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可上市交易时间 限售条件 量(股) 量(股) 孙志强 38,544,000 2018 年 03 月 19 日 0 首发承诺 北京晨光景泰投资管理 15,417,600 2016 年 03 月 19 日 0 首发承诺 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科燕山创业投 10,278,400 2016 年 03 月 19 日 0 首发承诺 资有限公司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3,650,000 2016 年 09 月 19 日 0 首发承诺 张劲松 2,920,000 2016 年 03 月 19 日 0 首发承诺 江靖 2,190,000 2016 年 03 月 19 日 0 首发承诺 5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1、持股情况 单位:股 期初持 期末持 本期获 本期被 有的股 有的股 授予的 注销的 本期增 本期减 权激励 权激励 任职状 期初持 期末持 股权激 股权激 增减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持股份 持股份 获授予 获授予 态 股数 股数 励限制 励限制 动原因 数量 数量 限制性 限制性 性股票 性股票 股票数 股票数 数量 数量 量 量 董事 38,544, 38,544, 孙志强 长、总 男 56 现任 0 0 000 000 经理 王秋艳 董事 女 49 现任 0 0 0 0 董事、 财务 王玉莲 女 52 现任 0 0 0 0 负责 人 王墨石 董事 女 32 现任 0 0 0 0 独立 王炳明 男 50 现任 0 0 0 0 董事 独立 虞建华 男 58 现任 0 0 0 0 董事 独立 申士兵 男 41 现任 0 0 0 0 董事 监事 宋爱军 会主 男 37 现任 0 0 0 0 席 于小云 监事 男 49 现任 0 0 0 0 商宇飞 监事 男 33 现任 0 0 0 0 副总 申海军 男 41 现任 0 0 0 0 经理 副总 李德 男 54 现任 0 0 0 0 经理 5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总工 倪绍良 男 69 离任 0 0 0 0 程师 董事 谭黎明 会秘 男 43 现任 0 0 0 0 书 38,544, 38,544, 合计 -- -- -- -- 0 0 0 0 0 0 -- 000 000 2、持有股票期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董事简历 孙志强先生,大学函授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市政协 委员、北京市房山区工商联主席、乌苏市人大代表。2006年至今任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年担任北京恒通创新木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担任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长、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一分公司负责人、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秋艳女士,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市女企业 家协会副会长,北京市房山区人大代表。2010年-2015年3月担任北京晨光景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2011年-2015年3月担任北京浩然混凝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2015年3月担任北京展鸿设备租 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1年-2015年3月担任北京金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1 年-2015年3月担任北京欣福良苑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1年-2015年3月担任北京市翔远装 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3年-2015年3月担任北京博大远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0 年至今担任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担任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其中2011年-2015年3月兼任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 王玉莲女士,大学函授专科学历,会计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协 会副会长、北京市房山区审计局理事、北京市房山区国税一所廉政监督员。2006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2012年至今兼任全资子公司北京恒通赛木木塑制品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 北京晨光景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王墨石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北京奥世互动营销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王墨石2006 5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年-2010年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0年7月至今历任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 王炳明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智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房山区律师 协会副会长。1984年-1993年曾任北京市房山区第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3年至今担任北京市智远律师 事务所主任。 虞建华先生,大学专科学历,主任记者,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材市场协会副理事长。1988年-2003 年曾先后担任中国建材报社记者、副主任;2003年至今担任中国建材杂志社总编辑。 申士兵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职称,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5年-2000年在中石化 北京分公司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2001年-2007年曾先后在北京精与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嘉会计师事务 所以及北京中博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担任项目经理;2007年至今担任北京中科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人;兼任北京宏信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至今兼任北京缘尚圆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监事简历 宋爱军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销售总监。2009年至今历任公司经营部总监、销 售总监。 于小云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科云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0年至今担任中科招商投 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商宇飞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副总工程师。2008年毕业至今历任公司技术员、 技术部负责人、副总工程师。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秋艳、王玉莲简历见董事简历 申海军先生,大学专科学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历任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2014 年至今还担任恒通赛木(吐鲁番)监事、组装公司(乌苏分公司)负责人。 李德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2005年曾任北京市消防局房山消防处处长, 2006年-2010年6月曾任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201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谭黎明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999年-2005年曾历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二庭副庭长、庭长,2006年-2010年曾任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1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5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刘文财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5年至2010年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总部高级经理, 2010年至2011年曾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及报表管理总监,201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担任的职务 取报酬津贴 执行董事、经 2015 年 03 月 王玉莲 北京晨光景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否 理 01 日 2010 年 07 月 谭黎明 北京晨光景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否 29 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担任的职务 取报酬津贴 孙志强 金恒通达 董事长 否 执行董事、经 孙志强 组装公司(北京) 否 理 孙志强 恒通赛木(新疆) 董事长 否 孙志强 组装公司(一分公司) 负责人 否 孙志强 张家口泰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否 孙志强 恒通赛木(吐鲁番) 董事长 否 王秋艳 金恒通达 董事 否 王秋艳 恒通赛木(新疆) 董事 否 王秋艳 恒通赛木(吐鲁番) 董事 否 执行董事、经 王玉莲 恒通制品 否 理 王玉莲 金恒通达 董事 否 王墨石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副总裁 是 王墨石 北京奥世互动营销咨询有限公司 监事 否 王炳明 北京市智远律师事务所 主任 是 虞建华 中国建材杂志社 总编辑 是 虞建华 中国建材市场协会 副理事长 否 副主任会计 申士兵 北京中科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是 师、合伙人 申士兵 北京宏信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 否 5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经理 执行董事、经 申士兵 北京缘尚圆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否 理 执行副总裁、 于小云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 监事 于小云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执行事务合 于小云 北京中科云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否 伙人 宋爱军 北京东方隆兴商贸有限公司 监事 否 宋爱军 北京天下诚信信息咨询中心(个体企业) 否 李德 北京哥哥隆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 决定;在公司承担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支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付,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 支付。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绩效、工作能力等考核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已按相关规定及时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 从股东单位获 报告期末实际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报酬总额 得的报酬总额 所得报酬 董事长、总经 孙志强 男 56 现任 20.26 20.26 理 王秋艳 董事 女 49 现任 王玉莲 董事 女 52 现任 12.61 12.61 王墨石 董事 女 32 现任 王炳明 独立董事 男 50 现任 3.33 3.33 虞建华 独立董事 男 58 现任 5 5 申士兵 独立董事 男 41 现任 5 5 宋爱军 监事会主席 男 37 现任 15.19 15.19 于小云 监事 男 49 现任 商宇飞 职工代表监事 男 33 现任 10.33 10.33 5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申海军 副总经理 男 41 现任 13.14 13.14 李德 副总经理 男 54 现任 12 12 谭黎明 董事会秘书 男 43 现任 13.33 13.33 合计 -- -- -- -- 110.19 0 110.1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情况如下: 5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 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2014年,根据监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时进行了修订, 加强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由董 事会召集、召开。 (二)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有7名董事,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及 董事全体成员能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并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 法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均由董事长召集,召开,会议程序合法,会议决议有效。 (三)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 召开。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 □ 是 √ 否 5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询索引 期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 06 月 06 日 上市前会议,无需刊登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询索引 期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3 月 11 日 上市前会议,无需刊登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4 月 21 日 上市前会议,无需刊登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8 月 26 日 上市前会议,无需刊登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9 月 23 日 上市前会议,无需刊登 三、报告期董事会召开情况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询索引 期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4 年 02 月 25 日 上市前会议,无需刊登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 年 04 月 03 日 上市前会议,无需刊登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4 年 05 月 15 日 上市前会议,无需刊登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 年 08 月 06 日 上市前会议,无需刊登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 年 09 月 08 日 上市前会议,无需刊登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4 年 09 月 15 日 上市前会议,无需刊登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4 年 12 月 23 日 上市前会议,无需刊登 四、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公司拟于2015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五、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是否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 是 √ 否 5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6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5 年 04 月 23 日 审计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瑞华审字[2015]01680033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刘兴武、于德强 审计报告正文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科技”)的财务报表,包括2014 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 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恒通科技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 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恒通创新赛 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8,616,215.13 149,824,954.2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90,690.00 应收账款 264,504,890.20 209,122,939.35 预付款项 14,092,851.74 18,986,430.3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6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73,146.79 727,398.4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21,412,256.41 103,709,566.5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79,899,360.27 483,361,979.0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03,296,982.50 193,412,329.59 在建工程 64,752,384.10 5,264,906.0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0,121,246.68 38,901,208.1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28,176.19 4,804,489.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5,998,789.47 242,382,933.19 资产总计 945,898,149.74 725,744,912.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5,000,000.00 1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6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0.00 0.00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115,200.00 1,749,000.00 应付账款 150,381,566.91 64,775,803.15 预收款项 1,701,657.08 1,151,206.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749,902.94 1,672,530.64 应交税费 20,866,464.30 12,316,176.87 应付利息 445,963.90 338,246.1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970,461.81 3,889,416.5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7,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08,231,216.94 253,392,380.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9,835,713.15 77,868,393.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835,713.15 77,868,393.82 6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负债合计 488,066,930.09 331,260,774.0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3,000,000.00 7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8,001,283.66 108,001,283.6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352,875.24 4,530,935.08 盈余公积 8,637,272.32 7,957,625.3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56,545,314.35 194,900,845.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47,536,745.57 388,390,689.40 少数股东权益 10,294,474.08 6,093,448.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57,831,219.65 394,484,138.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45,898,149.74 725,744,912.21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文财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038,752.71 48,990,453.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57,000.00 应收账款 72,600,677.22 103,929,638.67 预付款项 13,745,797.68 8,868,603.52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850,000.00 其他应收款 173,685,023.42 112,488,773.22 存货 35,096,022.21 48,034,613.07 6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08,016,273.24 322,869,082.1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7,100,000.00 62,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33,850,664.74 135,281,862.87 在建工程 29,835,530.45 1,926,655.6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7,217,829.38 8,106,525.3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182.04 113,419.5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8,033,206.61 207,428,463.47 资产总计 596,049,479.85 530,297,545.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115,200.00 应付账款 13,021,395.61 11,272,792.89 预收款项 443,844.77 517,606.37 应付职工薪酬 802,064.57 1,046,544.79 应交税费 48,058.85 -1,531,064.69 6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63,250.00 114,396.1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36,235,945.95 156,821,338.9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7,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2,729,759.75 225,741,614.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5,945,713.15 43,978,393.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945,713.15 43,978,393.82 负债合计 328,675,472.90 269,720,008.2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3,000,000.00 7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8,001,283.66 108,001,283.6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637,272.32 7,957,625.36 未分配利润 77,735,450.97 71,618,628.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7,374,006.95 260,577,537.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6,049,479.85 530,297,545.61 6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15,289,984.51 355,556,092.90 其中:营业收入 415,289,984.51 355,556,092.9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41,421,731.63 280,248,799.48 其中:营业成本 269,888,700.80 232,033,496.5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9,725,404.29 7,571,257.52 销售费用 4,881,923.89 1,900,765.82 管理费用 36,585,017.53 25,123,776.99 财务费用 11,554,887.40 11,444,506.38 资产减值损失 8,785,797.72 2,174,996.1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3,868,252.88 75,307,293.42 加:营业外收入 9,015,320.10 7,429,580.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2,059.48 减:营业外支出 1,758,432.30 1,108,697.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5,246.21 6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1,125,140.68 81,628,176.85 减:所得税费用 18,929,999.38 19,875,204.1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2,195,141.30 61,752,972.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2,324,116.01 61,362,331.37 少数股东损益 -128,974.71 390,641.3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2,195,141.30 61,752,972.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2,324,116.01 61,362,331.37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8,974.71 390,641.3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5 0.8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5 0.84 6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文财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74,144,114.65 59,251,507.46 减:营业成本 52,450,500.85 36,993,485.47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3,773,167.29 1,229,709.88 管理费用 18,556,215.17 12,506,218.35 财务费用 1,839,957.11 5,498,462.69 资产减值损失 -561,583.27 -2,263,854.0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850,00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35,857.50 5,287,485.09 加:营业外收入 6,751,823.85 7,326,913.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0,000.00 715,004.5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7,637,681.35 11,899,393.8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841,211.72 1,634,652.1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796,469.63 10,264,741.6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7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796,469.63 10,264,741.6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60,326,756.79 319,634,414.6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7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收到的税费返还 4,821,224.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62,437.50 5,757,669.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4,289,194.29 330,213,309.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9,392,861.28 183,429,051.9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1,559,947.22 16,688,497.44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978,808.36 19,358,961.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07,662.63 9,366,995.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1,539,279.49 228,843,506.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749,914.80 101,369,802.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6,213.59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155,049.00 5,250,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55,049.00 5,366,713.5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4,793,688.40 19,502,487.73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793,688.40 19,502,487.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638,639.40 -14,135,774.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900,000.00 7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4,900,00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5,000,000.00 1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3,997.00 6,395,9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2,193,997.00 116,395,9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7,500,000.00 112,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1,738,544.45 10,716,343.06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570,000.00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07,236.82 1,301,466.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2,045,781.27 124,517,809.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148,215.73 -8,121,859.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21,629.90 -480,023.79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781,121.03 78,632,145.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9,284,288.22 70,652,142.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6,065,409.25 149,284,288.2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566,767.03 89,646,194.89 收到的税费返还 4,821,224.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66,366.62 5,060,050.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333,133.65 99,527,469.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3,233,467.22 38,338,762.3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0,843,751.88 7,701,521.3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23,761.54 4,778,889.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704,009.92 6,241,032.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804,990.56 57,060,206.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71,856.91 42,467,263.73 7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55,049.00 3,250,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55,049.00 6,250,5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72,003,195.27 5,629,750.6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00,000.00 2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103,195.27 25,629,750.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948,146.27 -19,379,250.6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596,000.00 77,306,029.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596,000.00 77,306,029.6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7,500,000.00 42,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427,413.89 5,406,898.6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749,673.23 42,6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677,087.12 90,576,898.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918,912.88 -13,270,868.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14,580.62 -405,361.2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986,509.68 9,411,782.9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990,453.66 39,578,670.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03,943.98 48,990,453.66 7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东权益 优先 永续 计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 债 73,000 108,001 4,530,9 7,957,6 194,900 6,093,4 394,484 一、上年期末余额 ,000.0 ,283.66 35.08 25.36 ,845.30 48.79 ,138.19 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73,000 108,001 4,530,9 7,957,6 194,900 6,093,4 394,484 二、本年期初余额 ,000.0 ,283.66 35.08 25.36 ,845.30 48.79 ,138.19 0 三、本期增减变动 -3,178,0 679,646 61,644, 4,201,0 63,347, 金额(减少以“-” 59.84 .96 469.05 25.29 081.4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62,324, -128,97 62,195, 额 116.01 4.71 141.30 (二)所有者投入 4,900,0 4,900,0 和减少资本 00.00 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4,900,0 4,900,0 通股 00.00 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679,646 -679,64 -570,00 -570,00 (三)利润分配 .96 6.96 0.00 0.00 7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9,646 -679,64 1.提取盈余公积 .96 6.96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570,00 -570,00 股东)的分配 0.00 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3,178,0 -3,178,0 (五)专项储备 59.84 59.84 7,806,4 7,806,4 1.本期提取 42.59 42.59 10,984, 10,984, 2.本期使用 502.43 502.43 (六)其他 73,000 108,001 1,352,8 8,637,2 256,545 10,294, 457,831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0 ,283.66 75.24 72.32 ,314.35 474.08 ,219.65 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东权益 优先 永续 计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 债 73,000 108,001 6,112,7 6,931,1 134,564 5,702,8 334,312 一、上年期末余额 ,000.0 ,283.66 38.06 51.19 ,988.10 07.44 ,968.45 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7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73,000 108,001 6,112,7 6,931,1 134,564 5,702,8 334,312 二、本年期初余额 ,000.0 ,283.66 38.06 51.19 ,988.10 07.44 ,968.45 0 三、本期增减变动 -1,581,8 1,026,4 60,335, 390,641 60,171, 金额(减少以“-” 02.98 74.17 857.20 .35 169.74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61,362, 390,641 61,752, 额 331.37 .35 972.72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1,026,4 -1,026,4 (三)利润分配 74.17 74.17 1,026,4 -1,026,4 1.提取盈余公积 74.17 74.17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7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1,581,8 -1,581,8 (五)专项储备 02.98 02.98 6,520,7 6,520,7 1.本期提取 10.90 10.90 8,102,5 8,102,5 2.本期使用 13.88 13.88 (六)其他 73,000 108,001 4,530,9 7,957,6 194,900 6,093,4 394,484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0 ,283.66 35.08 25.36 ,845.30 48.79 ,138.19 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73,000,0 108,001,2 7,957,625 71,618, 260,577,5 一、上年期末余额 00.00 83.66 .36 628.30 37.32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73,000,0 108,001,2 7,957,625 71,618, 260,577,5 二、本年期初余额 00.00 83.66 .36 628.30 37.32 三、本期增减变动 679,646.9 6,116,8 6,796,469 金额(减少以“-” 6 22.67 .63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6,796,4 6,796,469 额 69.63 .63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7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679,646.9 -679,64 (三)利润分配 6 6.96 679,646.9 -679,64 1.提取盈余公积 6 6.96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73,000,0 108,001,2 8,637,272 77,735, 267,374,0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0 83.66 .32 450.97 06.9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73,000,0 108,001,2 6,931,151 62,380, 250,312,7 一、上年期末余额 00.00 83.66 .19 360.81 95.6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7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73,000,0 108,001,2 6,931,151 62,380, 250,312,7 二、本年期初余额 00.00 83.66 .19 360.81 95.66 三、本期增减变动 1,026,474 9,238,2 10,264,74 金额(减少以“-” .17 67.49 1.6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10,264, 10,264,74 额 741.66 1.66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1,026,474 -1,026,4 (三)利润分配 .17 74.17 1,026,474 -1,026,4 1.提取盈余公积 .17 74.17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8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73,000,0 108,001,2 7,957,625 71,618, 260,577,5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0 83.66 .36 628.30 37.32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Hengtong Innovation Luxwood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7,300万元 实收资本: 7,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孙志强 公司设立时间: 2006年8月31日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加工木塑制品;普通货物运输。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 务、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模具;回收废旧物品;施工总承包;货 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 销售及组装。 在传统木塑复合材料技术的基础上,公司通过改性技术研发和生产的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不仅 具有传统木塑复合材料的优点,同时具备建筑材料所需的物理性能。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应用于房 屋建造领域,公司已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共同制定了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在房屋建造中的应 用标准。 公司以木塑复合墙板作为墙体材料、以轻型钢结构等建筑结构材料作为结构体系,并配套室内外装 饰材料等建筑功能材料,为客户提供木塑集成房屋部品部件产品,同时提供组装及配套建造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2014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 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8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 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 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 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 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 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以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新型建筑材料的研 发、生产、销售及组装。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 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6“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 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32“其他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8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 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 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 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 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 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 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 8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 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 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 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 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 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 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 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 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 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 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 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 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 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8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 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 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 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 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 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 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 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 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 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4“长期 8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 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 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 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 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 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 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 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 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 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 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3(2)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 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 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 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 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 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 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 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 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 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 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 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 被确认为当期损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 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 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 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 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 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 8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 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 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 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 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 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 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 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 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 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 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 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 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 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 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 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 8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 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 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 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 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 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 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 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 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 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 8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 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 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 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 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 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 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 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 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 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9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 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 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 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 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 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 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 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 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 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 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9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 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 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 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 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 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 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 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 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 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 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 9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 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 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 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 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 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 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款项账龄 9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组合2:个别认定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 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 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组合1:账龄组合 不同账龄段的应收款项对应不同的计提比例,详见说明a 组合2:个别认定组合 个别认定,详见说明b a.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20 20 3至4年 50 50 4年以上 100 100 b. 组合中,采用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不再计提 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 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 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4) 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公司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 9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工程施工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 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 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 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 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性摊销法摊销。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若某项非流动资产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就处置该 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 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自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 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 是一个《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所定义的资产组,并且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所形成的商誉。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部分单独列报;被 9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 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 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 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 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 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 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 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 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9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 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 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 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 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 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9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 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 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 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 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 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 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 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 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 9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 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 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 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 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 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 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 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 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9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 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 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 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0“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 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 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 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 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 益。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 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 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10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5.00% 2.375-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00% 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 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0“长期资产减值”。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 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 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0“长期资产减值”。 10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 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 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 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 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 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 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 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 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 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10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 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0“长期资产减值”。 2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 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 10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 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 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 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 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 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 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 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 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 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 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 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 10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 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 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 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 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 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 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3、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 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 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 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 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 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 10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 (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2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 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 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 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 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 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 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 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 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 10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 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 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 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 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 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 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 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5、 安全生产费 根据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本公司按照工程施工收入的2%提取安全生产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6、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 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10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 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 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 确认收入。 (3)组装房屋收入 ① 本公司组装房屋,大部分工程时间不超过一年,因此本公司对施工工期在一个会计年度以内的建 造合同以及施工工期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建造合同,均在房屋组装完成并经建设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实现。 ②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7、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 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 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 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 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 10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 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 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 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 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 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 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 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 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 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政府资本性投入,本公司不确认为政府补助。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 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 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 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 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10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 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 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 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 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 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 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 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 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 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 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 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11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 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 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 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 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 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 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 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 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11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 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 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 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执行新会计准则 董事会批准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23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 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上述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未产生 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11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其他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 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 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 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 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 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 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 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 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 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 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 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 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 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 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 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 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11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公司将符合条件的有固定或可确定还款金额和固定到期日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此项归类工作需涉及大量的判断。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 本公司会对其持有该类投资至到期日的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除特定情况外(例如在接近到期日时出售金 额不重大的投资),如果本公司未能将这些投资持有至到期日,则须将全部该类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出 现此类情况,可能对财务报表上所列报的相关金融资产价值产生重大的影响,并且可能影响本公司的金融 工具风险管理策略。 (6)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本公司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 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使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例如,偿付利息或本 金发生违约)等。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对该项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 影响。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以确定是否需要在 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 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 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8)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 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 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 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 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11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 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9)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 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 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 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10)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 受益期间的假设。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 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2)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 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 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3)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设条件包 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 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 仍将影响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14)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 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 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 11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 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 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5)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 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公司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 评估师来执行估价。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 附注中披露。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应税收入 17%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 增值税 17% 当期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额的 3%计缴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 7%、5%计缴 7%、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公司 15% 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 15%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 25% 北京恒通远景进出口销售有限公司 25% 北京恒通赛木木塑制品有限公司 25% 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5%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① 本公司 2013年6月16日,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本公司I型木塑墙板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产 11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品,认定书编号为综证书(京)第2013-137号,有效期为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2013年8月29日,北京市 房山区国家税务局向本公司下发了京房国税(2013)002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经核准,本公司生产的I型木 塑墙板产品符合财税(2008)156号文件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执 行。 ② 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2日,乌苏市国家税务局下发了《税收减免备案登表》: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 符合财税(2008)156号文件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执行。 (2)企业所得税 ① 本公司 A.税率优惠 2012年7月9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 准,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证书编号:GF201211000979;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 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3年1月9日,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向本公司下发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回 执》:本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B.研究开发费用税收优惠 2015年1月22日,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向本公司下发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回 执》:本公司提请备案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税收优惠的期间为2014年1 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2014年3月17日,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向本公司下发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回执》:本公 司提请备案享受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期间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 月31日止。 ② 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 二条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 2014年5月29日,乌苏市国家税务局下发了《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新疆恒通创新赛木 11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所属年度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346,944.56 289,479.87 银行存款 173,718,464.69 148,994,808.35 其他货币资金 4,550,805.88 540,666.06 合计 178,616,215.13 149,824,954.28 其他说明 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银行存款中的定期银行存款8,000,000.00元和其他货币资金中的银 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550,805.88元,合计12,550,805.88元,使用受到限制,其中母公司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 资金为1,034,808.73元。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990,690.00 合计 990,690.0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11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287,758, 23,253,3 264,504,8 223,717 14,594,35 209,122,93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 8.08% 100.00% 6.52% 273.98 83.78 90.20 ,291.40 2.05 9.35 应收账款 287,758, 23,253,3 264,504,8 223,717 14,594,35 209,122,93 合计 100.00% 8.08% 100.00% 6.52% 273.98 83.78 90.20 ,291.40 2.05 9.3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11,931,460.53 10,596,573.03 5.00% 1至2年 49,606,982.80 4,960,698.29 10.00% 2至3年 18,046,009.61 3,609,201.93 20.00% 3至4年 8,173,821.04 4,086,910.53 50.00% 合计 287,758,273.98 23,253,383.78 8.0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659,031.7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11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225,712,046.25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8.4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13,033,502.40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680,459.68 75.79% 16,255,878.49 85.62% 1至2年 1,348,222.05 9.56% 1,117,042.44 5.88% 2至3年 450,660.58 3.20% 862,809.43 4.55% 3 年以上 1,613,509.43 11.45% 750,700.00 3.95% 合计 14,092,851.74 -- 18,986,430.36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金额 预付时间 未及时结算原因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275,018.86 2010、2011、 上市费 2012、2013年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800,000.00 2010、2011年 上市费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754,716.96 2013年 上市费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0,000.00 2010年 上市费 合计 2,959,735.82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12,005,494.95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为85.19%。 其他说明: 12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478,98 205,834. 1,273,146 806,467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 13.92% 100.00% 79,068.68 9.80% 727,398.49 1.46 67 .79 .17 其他应收款 1,478,98 205,834. 1,273,146 806,467 合计 100.00% 13.92% 100.00% 79,068.68 9.80% 727,398.49 1.46 67 .79 .1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812,862.88 40,643.15 5.00% 1至2年 324,992.00 32,499.20 10.00% 2至3年 126,236.58 25,247.32 20.00% 3至4年 214,890.00 107,445.00 50.00% 合计 1,478,981.46 205,834.67 13.9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26,765.9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12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年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 361,837.27 197,802.45 其他 350,848.93 288,664.72 应收出口退税款 296,295.26 保证金 255,000.00 220,000.00 代付款 215,000.00 100,000.00 合计 1,478,981.46 806,467.17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北京市房山区国家 应收出口退税款 296,295.26 1 年以内 20.03% 14,814.76 税务局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 保证金 220,000.00 1 至 2 年 14.88% 22,000.00 社会保障局 大连远识机电安装 其他 175,000.00 3 至 4 年 11.83% 87,500.00 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宏宇建筑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付款 100,000.00 2 至 3 年 6.76% 20,000.00 塔城分公司 12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乌苏市四棵树镇人 代付款 90,000.00 1 年以内 6.09% 4,500.00 民政府 合计 -- 881,295.26 -- 59.59% 148,814.76 6、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3,158,493.29 23,158,493.29 40,357,223.44 40,357,223.44 在产品 2,603,901.33 2,603,901.33 2,068,225.79 2,068,225.79 库存商品 30,321,348.90 30,321,348.90 27,327,630.81 27,327,630.81 周转材料 1,861,449.30 1,861,449.30 1,330,310.42 1,330,310.42 建造合同形成的 已完工未结算资 产 工程施工 63,467,063.59 63,467,063.59 32,626,176.08 32,626,176.08 合计 121,412,256.41 121,412,256.41 103,709,566.54 103,709,566.54 7、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27,703,367.50 89,399,287.94 6,656,907.44 4,063,994.71 227,823,557.59 2.本期增加金额 17,440,536.62 9,040,511.73 1,229,708.82 381,515.32 28,092,272.49 (1)购置 4,261,944.42 9,040,511.73 1,229,708.82 381,515.32 14,913,680.29 (2)在建工程转入 13,178,592.20 13,178,592.20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948,865.46 53,418.80 1,002,284.26 (1)处置或报废 948,865.46 53,418.80 1,002,284.26 12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期末余额 145,143,904.12 97,490,934.21 7,833,197.46 4,445,510.03 254,913,545.8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9,844,472.66 19,988,137.01 2,768,881.24 1,809,737.09 34,411,228.00 2.本期增加金额 4,817,265.35 8,825,422.59 2,765,155.37 893,392.18 17,301,235.49 (1)计提 4,817,265.35 8,825,422.59 2,765,155.37 893,392.18 17,301,235.49 3.本期减少金额 84,471.87 11,428.30 95,900.17 (1)处置或报废 84,471.87 11,428.30 95,900.17 4.期末余额 14,661,738.01 28,729,087.73 5,522,608.31 2,703,129.27 51,616,563.3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30,482,166.11 68,761,846.48 2,310,589.15 1,742,380.76 203,296,982.50 2.期初账面价值 117,858,894.84 69,411,150.93 3,888,026.20 2,254,257.62 193,412,329.59 (2)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借款3,000.00万元、子公司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 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借款9,000.00万元,均由本公司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抵 押的房产为北京市房山区良工开发区厂房及研发楼(原值为69,849,035.34元,净值为62,172,549.70元)。 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2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30 万平方米赛木 集成房屋部品部 3,365,950.39 3,365,950.39 3,338,250.39 3,338,250.39 件生产线建设项 目 窦店厂区工程一 61,386,433.71 61,386,433.71 1,926,655.69 1,926,655.69 期 合计 64,752,384.10 64,752,384.10 5,264,906.08 5,264,906.08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本期转 工程累 其中:本 本期其 利息资 本期利 项目名 期初余 本期增 入固定 期末余 计投入 工程进 期利息 资金来 预算数 他减少 本化累 息资本 称 额 加金额 资产金 额 占预算 度 资本化 源 金额 计金额 化率 额 比例 金额 30 万平 方米赛 木集成 房屋部 171,998, 3,338,25 27,700.0 3,365,95 1.96% 1.96% 其他 品部件 100.00 0.39 0 0.39 生产线 建设项 目 窦店厂 150,000, 1,926,65 59,459,7 61,386,4 区工程 40.92% 40.92% 其他 000.00 5.69 78.02 33.71 一期 吐鲁番 厂区展 5,000,00 13,178,5 13,178,5 厅、办公 其他 0.00 92.20 92.20 楼及厂 房 326,998, 5,264,90 72,666,0 13,178,5 64,752,3 合计 -- -- -- 100.00 6.08 70.22 92.20 84.10 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其他 合计 12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2,015,458.49 89,625.60 42,105,084.09 2.本期增加金额 52,817,827.00 285,411.97 53,103,238.97 (1)购置 52,817,827.00 285,411.97 53,103,238.97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94,833,285.49 375,037.57 95,208,323.0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151,842.60 52,033.39 3,203,875.99 2.本期增加金额 1,831,977.18 51,223.21 1,883,200.39 (1)计提 1,831,977.18 51,223.21 1,883,200.3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4,983,819.78 103,256.60 5,087,076.3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89,849,465.71 271,780.97 90,121,246.68 2.期初账面价值 38,863,615.89 37,592.21 38,901,208.1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12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新疆乌苏市东工业区土地 17,151,378.63 正在办理 其他说明: 本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借款3,000.00万元、子公司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 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借款9,000.00万元,由本公司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抵押 的土地为北京市房山区良工开发区京房国用(2011出)第00110号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9,423,408.20元, 账面价值为7,901,296.94元)。 1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3,443,140.02 5,755,823.93 14,642,218.03 3,537,865.43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8,337,287.98 2,072,352.26 5,107,152.20 1,266,623.99 合计 31,780,428.00 7,828,176.19 19,749,370.23 4,804,489.42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797.39 7,800.68 可抵扣亏损 210,443.28 4,232.14 合计 212,240.67 12,032.82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8 年 42,321.44 2019 年 841,773.13 12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841,773.13 42,321.44 -- 其他说明: 1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157,000,000.00 70,000,000.00 保证借款 58,000,000.00 40,000,000.00 合计 215,000,000.00 110,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贷款银行/公司 借款单位 借款年末余额 抵押、担保情况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 由本公司以房产及土地抵押,详见附注“七、7、固 30,000,000.00 房山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定资产及七、9、无形资产”。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 由本公司以房产及土地抵押,详见附注“七、7、固 90,000,000.00 房山支行 组装有限公司 定资产及七、9、无形资产”。 由本公司以房产及土地抵押,详见附注“七、7、固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 定资产及七、9、无形资产”。同时由本公司和孙志 37,000,000.00 北京西二环支行 组装有限公司 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 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 由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孙志强、王淑 责任公司北京房山区政 20,000,000.00 组装有限公司 杏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通路支行 由孙志强、本公司、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 38,000,000.00 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北京房山支行 组装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房山支行 800 万元的定期存单质押。 合计 215,000,000.00 12、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3,115,200.00 1,749,000.00 合计 13,115,200.00 1,749,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12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33,748,825.93 51,241,981.69 1至2年 8,418,010.70 8,919,210.56 2至3年 5,160,658.64 1,333,839.92 3 年以上 3,054,071.64 3,280,770.98 合计 150,381,566.91 64,775,803.1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 1 880,000.00 尚未办理款项结算 供应商 2 777,120.00 质保金 供应商 3 770,271.04 尚未办理款项结算 供应商 4 592,304.87 质保金 供应商 5 503,211.75 尚未办理款项结算 供应商 6 477,386.75 质保金 供应商 7 415,465.00 尚未办理款项结算 供应商 8 347,150.00 尚未办理款项结算 合计 4,762,909.41 -- 其他说明: 14、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247,613.52 869,650.08 1至2年 234,043.56 281,556.74 2至3年 220,000.00 合计 1,701,657.08 1,151,206.82 12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Lux wood house LLC 220,000.00 产品未实现销售 新疆乌苏市水利局 77,680.00 房屋组装未开始 托里国有资源开发公司 94,363.56 房屋组装未开始 合计 392,043.56 -- 1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665,666.02 20,378,076.97 20,296,748.56 1,746,994.4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6,864.62 2,041,528.36 2,045,484.47 2,908.51 存计划 合计 1,672,530.64 22,419,605.33 22,342,233.03 1,749,902.94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1,446,646.81 16,573,623.20 16,571,562.09 1,448,707.92 补贴 2、职工福利费 1,063,467.37 1,063,467.37 3、社会保险费 0.02 1,451,014.56 1,451,014.58 其中:医疗保险费 0.02 1,260,194.82 1,260,194.84 工伤保险费 108,328.32 108,328.32 生育保险费 82,491.42 82,491.42 4、住房公积金 942,000.00 912,430.00 29,57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219,019.19 347,971.84 298,274.52 268,716.51 经费 合计 1,665,666.02 20,378,076.97 20,296,748.56 1,746,994.43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13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6,864.62 1,949,247.62 1,956,112.24 2、失业保险费 92,280.74 89,372.23 2,908.51 合计 6,864.62 2,041,528.36 2,045,484.47 2,908.51 其他说明: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养老保险按员 工基本工资的20%,失业保险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北京)、2%(新疆)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 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 成本。 16、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3,775,721.29 -4,974,846.25 营业税 5,326,814.39 4,147,416.34 企业所得税 18,162,138.17 12,424,009.23 个人所得税 9,484.22 19,686.38 城市维护建设税 297,295.23 242,773.02 教育费附加 159,939.87 125,123.20 地方教育费附加 107,076.03 83,858.71 房产税 68,405.96 其他 511,031.72 248,156.24 合计 20,866,464.30 12,316,176.87 其他说明: 17、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445,963.90 338,246.19 合计 445,963.90 338,246.19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13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上市补助款 2,000,000.00 2,000,000.00 未完成变更投资款 2,000,000.00 往来款 693,200.00 备用金 218,063.65 26,829.79 其他 59,198.16 362,586.74 代付款 1,500,000.00 合计 4,970,461.81 3,889,416.5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2,000,000.00 上市支持资金 合计 2,000,000.00 -- 其他说明 1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7,500,000.00 合计 57,500,000.00 其他说明: 20、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77,868,393.82 8,705,049.00 6,737,729.67 79,835,713.15 合计 77,868,393.82 8,705,049.00 6,737,729.67 79,835,713.15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13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期新增补助金 本期计入营业外 与资产相关/与收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额 收入金额 益相关 新型工业化发展 24,240,000.00 24,240,000.00 与资产相关 基金 企业资源综合利 9,000,000.00 9,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用基金 新疆恒通创新整 体房屋技术示范 650,000.00 650,000.00 与资产相关 和推广项目专项 资金 混杂废弃高聚物 混容增强绿色建 396,000.00 49,500.00 346,500.00 与资产相关 材技术开发经费 住宅产业化项目 2,700,000.00 99,999.96 2,600,000.04 与资产相关 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技术改 1,350,000.00 50,000.04 1,299,999.96 与资产相关 造项目经费 关闭煤矿发展替 3,600,000.02 133,333.32 3,466,666.70 与资产相关 代产业专项资金 木塑模板及型材 加工项目专项资 4,320,000.00 159,999.96 4,160,000.04 与资产相关 金 木塑复合型材应 用技术开发与示 1,760,000.00 351,999.96 1,408,000.04 与资产相关 范经费 建筑工程绿色建 造关键技术研究 552,700.00 241,100.00 793,800.00 与资产相关 与示范经费 拆迁补偿 26,149,693.80 6,913,949.00 5,342,896.43 27,720,746.37 与资产相关 混杂废弃高聚物 混溶增强绿色建 150,000.00 150,000.00 与资产相关 材技术开发经费 赛木节能低碳整 体房屋关键技术 3,000,000.00 3,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研究与应用 2014 年北京市高 新技术成果转化 1,000,000.00 1,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项目 房山区支持产业 500,000.00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发展-研究成果 13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转化项目 建筑模板用木塑 复合板标准制 50,000.00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修)订专项补 助 合计 77,868,393.82 8,705,049.00 6,737,729.67 79,835,713.15 -- 其他说明: (1)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 2010年12月29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政府乌政函(2010)274号、乌政函(2010)275 号文件,由乌苏市园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拨付本公司子公司-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2424万 元,作为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支持其新型建材木塑生产线项目,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2)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基金 2012年5月14日,根据塔地发改投资(2012)25号文件《关于下达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 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由乌苏市财政局拨付新疆 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1000万元用于30万平方米木塑集约化建筑部品部件项目,2012年收到700万元, 2013年收到200万元。 (3)新疆恒通创新整体房屋技术示范和推广项目专项资金 2011年11月11日,根据乌苏市财政局乌财企(2011)8号文件《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自治区中小企 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拨款)的通知》,由乌苏市财政局拨付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65万元,作 为整体房屋技术示范和推广项目专项资金。 (4)混杂废弃高聚物混容增强绿色建材技术开发经费 2010年12月30日,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下达混杂废弃高聚物混容增强绿色建材技术开发 经费的通知》,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拨付本公司240万元,作为混杂废弃高聚物混容增强绿色建材技 术开发经费。 (5)住宅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2010年12月14日,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京经信委发(2010)200号文件《关于下达2010年 度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本公司300万元,作为 住宅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6)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经费 2009年8月25日,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9)120号文件《关于下达2009年北京市工 13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经费的通知》,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拨付本公司150万元,作为木塑复合 制品原料加工项目经费。 (7)关闭煤矿发展替代产业专项资金 2008年7月11日,根据北京市工业促进局京工促发(2008)105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年度房山区关闭 煤矿发展替代产业和安置劳动力就业项目(第一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由北京市工业促进局拨付本 公司200万元,作为木塑产品生产加工扩建项目专项资金;2009年12月29日,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京经信委发(2009)54号文件《关于下达2009年度房山区关闭煤矿发展替代产业(第一批)项目资金 计划的通知》,由北京市工业促进局拨付本公司200万元,作为住宅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8)木塑模板及型材加工项目专项资金 2008年1月,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08)65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 资和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由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财政所拨付本公司480万元,作为木塑模板及型材加 工项目专项资金。 (9)木塑复合型材应用技术开发与示范经费 2008年5月15日,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下达环境友好型建筑企业的科技示范-木塑复合型 材应用技术开发与示范经费的通知》,由北京市财政局拨付本公司550万元,作为木塑复合型材应用技术 开发与示范经费。 (10)建筑工程绿色建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经费 2012年7月10日,根据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新型建筑围护结构 与保温一体化技术应用研究”2012年度研究任务团队经费拨付的申请》,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拨付 30.22万元作为新型建筑围护结构与保温一体化技术应用研究的经费;2013年6月18日,根据中国建筑标准 设计研究院《“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新型建筑围护结构与保温一体化技术应用研究”2013年度研 究任务团队经费拨款的申请》,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拨付25.05万元作为新型建筑围护结构与保温一 体化技术应用研究的经费。 (11)拆迁补偿 为本公司房山区北广阳城村生产基地拆迁收到的补偿款。 (12)混杂废弃高聚物混溶增强绿色建材技术开发经费 2012年12月25日,根据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下达《混杂废弃高聚物混容增强绿色建材技术开发》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由房山区财政局拨付本公司15万元,作为混杂废弃高聚物混容增强绿色建材技 术开发经费。 13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赛木节能低碳整体房屋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2013年8月16日,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下达《赛木节能低碳整体房屋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经费》通知,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拨付本公司300万元,作为北京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区县政府 应急项目预启动-赛木节能低碳整体房屋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研发经费。 (14)2014年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费 2014年5月26日,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费》 通知,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拨付本公司100.00万元,作为北京市成果转化统筹资金-2014年北京市高新 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21、股本 单位: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73,000,000.00 73,000,000.00 其他说明: 22、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02,628,787.55 102,628,787.55 其他资本公积 5,372,496.11 5,372,496.11 合计 108,001,283.66 108,001,283.6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3、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4,530,935.08 7,806,442.59 10,984,502.43 1,352,875.24 合计 4,530,935.08 7,806,442.59 10,984,502.43 1,352,875.2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3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7,957,625.36 679,646.96 8,637,272.32 合计 7,957,625.36 679,646.96 8,637,272.3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 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25、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94,900,845.30 134,564,988.1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94,900,845.30 134,564,988.1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2,324,116.01 61,362,331.3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79,646.96 1,026,474.17 期末未分配利润 256,545,314.35 194,900,845.3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14,651,648.47 269,379,896.44 355,407,713.74 231,917,999.81 其他业务 638,336.04 508,804.36 148,379.16 115,496.78 合计 415,289,984.51 269,888,700.80 355,556,092.90 232,033,496.59 13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8,835,752.97 6,842,069.70 城市维护建设税 447,269.11 386,147.28 教育费附加 265,425.61 205,828.04 地方教育费附加 176,956.60 137,212.50 合计 9,725,404.29 7,571,257.52 其他说明: 28、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通运输费 747,248.89 36,128.09 办公费 78,282.46 71,228.98 广告宣传费 2,922,968.30 547,768.57 工资薪酬 561,954.94 359,559.26 差旅费 60,519.10 5,445.00 售后服务费 402,647.75 479,527.79 其他 108,302.45 401,108.13 合计 4,881,923.89 1,900,765.82 其他说明: 29、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薪酬 10,064,542.94 7,877,586.03 折旧费 8,710,484.25 4,014,212.18 研发费 3,546,696.51 4,276,826.45 办公费 3,374,152.29 2,622,205.98 差旅费 3,472,545.13 2,309,307.37 税费 2,574,077.02 636,444.41 业务招待费 665,520.64 792,566.79 劳务、咨询 2,005,642.31 346,675.47 13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1,883,200.39 925,864.05 其他费用 288,156.05 1,322,088.26 合计 36,585,017.53 25,123,776.99 其他说明: 30、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1,276,262.16 10,713,405.99 减:利息收入 207,361.79 346,414.13 汇兑损益 -565,265.32 277,897.30 其他 1,051,252.35 799,617.22 合计 11,554,887.40 11,444,506.38 其他说明: 3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8,785,797.72 2,174,996.18 合计 8,785,797.72 2,174,996.18 其他说明: 32、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72,059.4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72,059.48 政府补助 8,999,379.67 7,356,503.06 8,999,379.67 其他 15,940.43 1,018.01 15,940.43 合计 9,015,320.10 7,429,580.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3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拆迁补偿款 5,342,896.43 3,268,711.73 与资产相关 混杂废弃高聚物增强绿色建 49,500.00 49,500.00 与资产相关 材技术开发经费 住宅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99,999.96 100,000.00 与资产相关 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经费 50,000.04 50,000.00 与资产相关 关闭煤矿发展替代产业专项 133,333.32 133,333.33 与资产相关 资金 木塑模板及型材加工项目专 159,999.96 160,000.00 与资产相关 项资金 木塑复合型材应用技术开发 351,999.96 352,000.00 与资产相关 与示范经费 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金 11,000.00 与收益相关 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资金 1,8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经信委支持资金 1,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建材技术开发设备费 31,958.00 与收益相关 房山区支持产业发展-研究成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果转化项目 建筑模板用木塑复合板标准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制(修)订专项补助 新型墙体材料财政补贴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乌苏市辽援产业园有限公司 1,7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扶持资金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金 11,65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8,999,379.67 7,356,503.06 -- 其他说明: 33、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65,246.2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65,246.21 1,707,478.24 对外捐赠 50,000.00 500,000.00 50,000.00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1,707,478.24 1,707,478.24 罚款支出 747.50 5,850.00 747.50 其他 206.56 537,600.91 206.56 14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1,758,432.30 1,108,697.12 1,758,432.30 其他说明: 3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21,953,686.15 17,291,116.37 递延所得税费用 -3,023,686.77 2,584,087.76 合计 18,929,999.38 19,875,204.13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81,125,140.6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2,168,771.1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7,919,197.9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427,545.68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427,50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87,265.7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204,325.28 损的影响 其他 -794,514.96 所得税费用 18,929,999.38 其他说明 35、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 207,361.79 346,414.13 政府补助 2,811,650.00 3,242,958.00 14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赔款 其他 943,425.71 2,168,297.67 合计 3,962,437.50 5,757,669.8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究开发费用 529,718.01 1,355,828.26 租赁费 464,085.70 185,000.00 水电费 98,599.24 53,804.20 差旅费 721,356.90 907,017.48 招待费 611,801.17 790,981.56 交通及运输费 3,990,737.71 1,627,944.94 办公费 1,472,299.47 689,052.98 董事会费 10,050.00 126,010.08 材料消耗 服务、修理费 423,818.60 74,961.10 通讯费 47,633.70 131,569.55 咨询费、审计费 1,389,436.50 1,597,000.00 宣传费 1,912,767.90 65,300.00 其他 1,935,357.73 1,762,525.30 合计 13,607,662.63 9,366,995.4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扶持资金 8,155,049.00 5,250,500.00 财政局退回购房款 10,000,000.00 合计 18,155,049.00 5,250,5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14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借款 2,293,997.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6,395,950.00 合计 2,293,997.00 6,395,95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还款 借款费用 953,100.00 760,8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854,136.82 540,666.06 质押的定期存单 8,000,000.00 合计 12,807,236.82 1,301,466.0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62,195,141.30 61,752,972.72 加:资产减值准备 8,785,797.72 2,174,996.1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17,301,235.49 14,779,152.02 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883,200.39 925,864.05 14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6,813.27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2,229,362.16 11,474,205.9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023,686.77 2,584,087.7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702,689.87 -3,633,800.4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59,819,918.25 -6,265,751.77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34,079,532.47 19,166,692.44 列) 其他 -3,178,059.84 -1,581,802.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749,914.80 101,369,802.7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 -- 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166,065,409.25 149,284,288.2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49,284,288.22 70,652,142.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781,121.03 78,632,145.66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66,065,409.25 149,284,288.22 其中:库存现金 346,944.56 289,479.8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65,718,464.69 148,994,808.35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6,065,409.25 149,284,288.22 其他说明: 3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2,550,805.88 保证金、银行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 62,172,549.70 银行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7,901,296.94 银行借款抵押 合计 82,624,652.52 -- 其他说明: 14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中:美元 319,745.53 6.1190 1,956,522.90 欧元 5.72 7.4556 42.65 其中:美元 693,414.24 6.1190 4,243,001.73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14年5月27日设立子公司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2014年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5,100,000.00 51.00 设立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木塑集成房屋成 北京恒通创新整 套部品部件的组 体房屋组装有限 北京 北京 100.00% 设立 装及配套建造服 公司 务 新型建筑材料的 新疆恒通创新赛 新疆 新疆 研发、生产和销 83.33% 设立 木科技有限公司 售 14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北京恒通远景进 新型建筑材料的 出口销售有限公 北京 北京 100.00% 设立 出口销售业务 司 北京恒通赛木木 建筑施工材料的 北京 北京 100.00% 设立 塑制品有限公司 生产和销售业务 吐鲁番恒通赛木 新型建筑材料的 新型建材有限公 新疆 新疆 51.00% 设立 生产和销售业务 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损益 派的股利 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 16.67% 260,245.09 570,000.00 5,783,693.88 有限公司 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 49.00% -389,219.80 4,510,780.20 材有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名称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新疆恒 通创新 61,567,5 77,613,0 139,180, 70,596,1 33,890,0 104,486, 50,984,2 81,102,8 132,087, 61,643,6 33,890,0 95,533,6 赛木科 43.39 99.94 643.33 02.97 00.00 102.97 07.25 17.05 024.30 42.22 00.00 42.22 技有限 公司 吐鲁番 2,060,75 19,917,9 21,978,6 12,773,0 12,773,0 恒通赛 6.84 36.69 93.53 19.66 19.66 木新型 14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建材有 限公司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金流量 额 金流量 新疆恒通创 19,932,243.8 21,535,319.3 新赛木科技 1,561,158.28 1,561,158.28 2,449,037.96 2,343,379.42 2,343,379.42 1,326,741.24 7 4 有限公司 吐鲁番恒通 赛木新型建 -794,326.13 -794,326.13 -1,924,433.35 材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 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 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 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 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 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 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信用风险 2014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 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对具体客户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 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 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14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 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公司将银行借款作为经营资金的重要来源。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人 民币17,884,800.00元。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1、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自然人姓名 关联关系 控制人对本公司的控股比例 控制人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孙志强 实际控制人 52.80% 52.80%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孙志强。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晨光景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高管设立、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北京中科房山创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北京博大远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北京金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北京欣福良苑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北京浩然混凝土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14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北京展鸿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张家口泰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其他说明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 厂房 350,114.40 350,000.00 公司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 50,000,000.00 2011 年 03 月 15 日 2014 年 03 月 15 日 是 司 孙志强 30,000,000.00 2013 年 02 月 27 日 2014 年 02 月 27 日 是 孙志强 20,000,000.00 2013 年 09 月 22 日 2014 年 09 月 21 日 是 孙志强 20,000,000.00 2013 年 09 月 29 日 2014 年 09 月 28 日 是 孙志强 20,000,000.00 2014 年 09 月 26 日 2015 年 09 月 25 日 否 孙志强、北京市翔远装 37,000,000.00 2014 年 10 月 23 日 2015 年 10 月 23 日 否 饰有限公司 孙志强 38,000,000.00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4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296,517.46 1,298,190.26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 未支付的厂房租金 87,528.60 175,000.00 公司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15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015年2月27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4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恒通创新赛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发行新股不超过2,434.00万股。 2015年3月19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34.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2,920,2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2,920,200.00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97,34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 194,680,000股。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本公司未划分经营分部,无需要披露的分部信息。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72,787,6 186,999. 72,600,67 104,678 749,144.3 103,929,63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 0.26% 100.00% 0.72% 76.96 74 7.22 ,783.04 7 8.67 应收账款 15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787,6 186,999. 72,600,67 104,678 749,144.3 103,929,63 合计 100.00% 0.26% 100.00% 0.72% 76.96 74 7.22 ,783.04 7 8.6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351,254.00 117,562.70 5.00% 1至2年 216,425.95 21,642.60 10.00% 2至3年 181,622.91 36,324.58 20.00% 3至4年 22,939.72 11,469.86 50.00% 合计 2,772,242.58 186,999.74 6.7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562,144.63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15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71,521,995.92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98.26%,主要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未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其他 欠款方款项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79,279.09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73,692, 173,685,0 112,495 112,488,77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 7,547.19 0.01% 100.00% 6,985.83 0.01% 570.61 23.42 ,759.05 3.22 其他应收款 173,692, 173,685,0 112,495 112,488,77 合计 100.00% 7,547.19 0.01% 100.00% 6,985.83 0.01% 570.61 23.42 ,759.05 3.2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98,959.70 4,947.99 5.00% 1至2年 25,992.00 2,599.20 10.00% 合计 124,951.70 7,547.1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15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61.3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73,567,618.91 112,358,042.35 备用金 99,951.70 137,716.70 代付款 25,000.00 合计 173,692,570.61 112,495,759.05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 1 年以内 往来款 70,195,630.87 40.41% 屋组装有限公司 58,892,014.47 元,2 15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至 3 年 8,802,735.33 元,3 至 4 年 2,500,881.07 元 1 年以内 1,697,293.56 元,1 至 2 年 244,338.62 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 往来款 56,964,959.00 元,2 至 3 年 32.80% 技有限公司 27,498,119.68 元,3 至4年 27,525,207.14 元 1 年以内 206,532.77 北京恒通赛木木塑制 往来款 42,889,111.75 元,1 至 2 年 24.69% 品有限公司 42,682,578.98 元 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 往来款 3,517,917.29 1 年以内 2.03% 建材有限公司 王红俊 备用金 35,000.00 1 年以内 0.02% 1,750.00 合计 -- 173,602,618.91 -- 99.95% 1,750.00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67,100,000.00 67,100,000.00 62,000,000.00 62,000,000.00 合计 67,100,000.00 67,100,000.00 62,000,000.00 62,000,000.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本期计提减值准 减值准备期末余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备 额 北京恒通创新整 体房屋组装有限 35,000,000.00 35,000,000.00 公司 新疆恒通创新赛 25,000,000.00 25,000,000.00 木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恒通赛木木 1,000,000.00 1,000,000.00 塑制品有限公司 北京恒通远景进 1,000,000.00 1,000,000.00 出口销售有限公 15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司 吐鲁番恒通赛木 新型建材有限公 5,100,000.00 5,100,000.00 司 合计 62,000,000.00 5,100,000.00 67,100,000.00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7,409,572.21 46,162,054.59 58,338,260.50 36,064,221.68 其他业务 6,734,542.44 6,288,446.26 913,246.96 929,263.79 合计 74,144,114.65 52,450,500.85 59,251,507.46 36,993,485.47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850,000.00 合计 2,850,000.00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8,999,379.67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42,491.87 减:所得税影响额 669,760.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20,385.98 合计 6,266,741.5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15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85% 0.85 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3.36% 0.77 0.7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文本。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