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5-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
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21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2,153.1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47.77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01680002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
明书》”)披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 拟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投资总额
号 资金额
30 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
1 18个月 17,199.81 17,162.16
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10,188.07 10,188.07
合计 27,387.88 27,350.23
三、恒通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情况
根据恒通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公
司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08.65 万元。
中信证券对恒通科技上述涉及募集资金的事项进行详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至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先行支付的资金,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偿还。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恒通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08.65 万元。
经核查,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实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金额为 346.30 万元,计划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308.6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30 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建
1 346.30 308.65
设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01680008 号《关
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
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验证。
恒通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08.65 万元。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恒通科技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恒通科技上述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同意恒通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庞雪梅 董向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