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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2-20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10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
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孙志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复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控股股权,同时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在内的
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持有一家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公司(以下简称“新三板公司”)控股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对新三板公司的间接收购。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各方推进重组相关事宜,就交易方
案和具体交易条款进行了反复沟通和磋商,并组织中介机构进行了较为细致的
尽职调查工作。但由于交易各方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就交易方案的重要条款达
成一致意见,并按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
充分沟通,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并申请复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
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州证券”)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广州证券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