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2016-12-30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业务范围、业务模式的变化,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
征也随之不断变化,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效防范经
营风险,公司结合应收款项的构成、近年来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实际坏账发生
情况,对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进行了充分评估,进一步细化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类别,对公司应收款项“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
行变更。
2、变更日期:2016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3、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的采用账龄分析法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20 20
3至4年 50 50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4 年以上 100 100
(2)变更后的采用账龄分析法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含 6 月,下同) 1 1
6 个月以上 1 年以内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20 20
3至4年 30 30
4至5年 5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
会对以前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由于 2016 年末的应收款项数额目前无法准确确定,所以本次变更对 2016
年当期利润的影响数需要到 2017 年年初再行测算。
二、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目前无法预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净资产的影
响比例。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净资产等影响比例达到
规定标准,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按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具体会计准则的制订、修
订,以及公司实际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相应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估计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
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的事项决策程
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能
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