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6-12-30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年度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
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更换
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
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
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房屋租赁。(以上全
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
批的事项,待批准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颁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77)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4日,是全国二
十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国内主要城市均设有分支机构,是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三、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此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关
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已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
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本次聘请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