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3-16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科技”)
持有大连恒通远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远大”)51%的股权,该
公司为恒通科技再生资源业务的重要控股公司。为抓住再生资源快速发展的市场
机遇,满足恒通远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该控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业务提供保证
担保。
恒通远大本次拟向有关银行借款,借款本金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
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大连展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将为上述担保提供
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相应手续待签订反担保协议后办理)。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孙志强先生,亦为恒通远大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孙志强先生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由于孙志强先生的关联担保事项已
由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未超出《关于公司 2016 年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确定的时间和额度范围,故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大连恒通远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20 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中革村(有恒再生资源市场内)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
一般贸易;普通货物仓储;国内货运代理;建筑物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以废旧物资回收、销售。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
2,550.00 51%
公司
大连展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2,450.00 49%
合计 5,000.00 100.00%
最近一期(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5,553.88
万元,负债合计 397.9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1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或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
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大连展宏再生资源回
收有限公司将为上述担保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关联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行
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控股子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良好,发展前景较好,且控股子公司的
少数股东大连展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将为上述担保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
证形式的反担保,上述担保行为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
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恒通远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恒通远大目前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利于促进恒通远
大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公司对其享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恒通远大提供担保不
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大连展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
司将为上述担保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