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2018-01-27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科技”或“公司”)配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恒通科技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关联租赁情况
租赁费
租赁价 租赁面
(12 个 2017 年实际发
出租方 关联交易内容 格/(元/ 积/(平 租赁期间
月)/(万 生额/(万元)
月) 方米)
元)
北京金恒通 租赁篱笆房二村,
2018.1.1-
达投资集团 作为废料原料堆放 2.80 5,359.5 18 18
2018.12.31
有限公司 及粉碎处理使用
北京金恒通 青龙湖的房屋,用
2018.1.1-
达投资集团 于轻钢结构件的临 3.28 4,320 17 17
2018.12.31
有限公司 时堆放
(二)预计关联采购情况
提供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预计金额(万元)
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设备采购、安装及检修 1,800
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建筑施工项目劳务分包 800
(三)预计关联担保情况
随着 2017 年度各银行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的陆续到期,为保证公
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2018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银行贷款需要
关联方孙志强及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2018 年预计担保金额 2017 年末实际担保金额
孙志强 150,000 92,400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 15,000 6,500
本次关联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
为准。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基本情况
(一)孙志强
孙志强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 2018 年 1 月 26 日,持有
公司 40.83%股份。
(二)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2 年 8 月 3 日,注册资本 1,200 万元,实收资本 1,200 万元,注册
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环岛北侧,法定代表人为王秋艳,
经营范围为“装饰、装潢”,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 100.00%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控制的企
业。
(三)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6 年 4 月,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2,000 万元,注册
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环岛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孙志强,
经营范围为“投资及资产管理”,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孙志强 6,291.21 52.43%
王秋艳 5,183.16 43.19%
王玉莲 525.63 4.38%
合计 12,000.00 100.00%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控
制的企业。
(四)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为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包装产业园综合服务楼,法定代表人为孙志强,经营范
围主要为“自动化生产线设备、仓储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孙志强 2100 70%
杨凯 300 10%
邹冬成 300 10%
王军 300 10%
合计 3000 100.00%
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
强先生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进行的关联租赁和关联采购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
保障生产,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
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本次交易也不影响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王秋艳女士、王玉莲女士均回避表
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认为公司(含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侵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均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
议案提交到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王秋艳女士、王玉莲女士在审批该议案时回
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3、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此项关联交易
计划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东方
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以下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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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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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洪军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