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2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市房山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
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宋爱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担保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提名张晓峰先生、刘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确
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意提名张晓峰、刘明为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张晓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提名刘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三届监事会组成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
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进行如下调整:
(1)公司监事因均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年度薪酬根据其在公司任职
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2)鉴于各监事在具体管理职务工作之外承担起公司监事的职责,公司每
年度另行向监事会主席发放津贴 3 万元,向监事发放津贴 2 万元。
上述薪酬调整方案自第三届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
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