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2018-04-12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 3 月 17 日,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计划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6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金
关联方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额(万元)
青龙湖的两个厂房作为轻钢
17.00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 结构件堆放和加工车间使用
关联租赁
集团有限公司 篱笆房二村房屋作为废料
18.00
原料堆放及粉碎处理使用
合计 - - 35.00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交易尚需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4 月,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实收资本为 12,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
环岛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孙岩,经营范围为“投资及资产管理”,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孙志强 6,291.21 52.43%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王秋艳 5,183.16 43.19%
王玉莲 525.63 4.38%
合计 12,000.00 100.00%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控
制的企业。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已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
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遵照市场化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租赁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障生产,交易
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对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均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
议案提交到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王秋艳女士、王玉莲女士在审批该议案时回
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3、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按照
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按此履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尚须
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
司同意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