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03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在公司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
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向各位董事候选人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志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孙志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以及初
步建立对公司管理层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
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孙志强、王秋艳、林萌,主任委员:孙志强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王玉莲、王炳明、李冬梅,主任委员:李冬梅 ;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孙志强、林萌、李冬梅,主任委员:林萌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王秋艳、王炳明、林萌,主任委员:王炳明。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秋艳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内容。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顺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内容。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玉莲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内容。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汤荣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内容。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谭黎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内容。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亚楠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
展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