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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7-2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北京恒通创
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我们对以下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需要,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平等
互利、公开公正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炳明:



李冬梅:



林萌:




                                                       2018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