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3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在北京市房山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
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
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