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恒通
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审阅并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 2018 年 1-6 月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
和核查,我们认为:2018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公司已经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并能认真贯彻执行,2018 年 1-6 月公
司仅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炳明                     李冬梅                    林萌




                                                      2018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