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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9-26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18年9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
始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9 月 27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2、议案3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
          1.00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
          3.00                                                    √
                                   登记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登记不接
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
会。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研发楼8楼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亚楠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2444
       电话:010-57961616
    传真:010-57961616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
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74
    2、投票简称:恒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0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公司参加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
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1.00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2.00                                          √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3.00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
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如为法人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