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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科技: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2020-04-24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 3 月 18 日,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关联工程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关联工程金额(万元)
                   北京诺德安达双语学校地基与基础、主体结
北京金恒通达投     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水、排水
                                                                        3,481.15
资集团有限公司     及采暖、通风、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电梯
                   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合计                           -                                  3,481.15

    (二)关联租赁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关联租赁金额(万元)
北京金恒通达投     租赁篱笆房二村房屋作为废料原料堆放及
                                                                           53.77
资集团有限公司     粉碎处理使用
      合计                           -                                     53.77

    (三)关联采购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关联采购金额(万元)
江苏同安云创智     生产设备采购、安装及检修                               153.31
能系统集成科技     智能建筑施工项目劳务分包
                                                                          263.92
有限公司
      合计                           -                                    417.23
    (四)关联担保
                         关联方                        关联担保金额(万元)
孙志强                                                              73,012.14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                                               6,500.00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500.00
合计                                                                86,012.14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交易尚需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孙志强
    孙志强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持有
公司 40.83%股份。

    (二)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4 月,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环岛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孙
志强,经营范围为“投资及资产管理”,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孙志强                              6,291.21                  52.43%
       王秋艳                              5,183.16                  43.19%
       王玉莲                                525.63                    4.38%
        合计                               12,000.00                100.00%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控
制的企业。

    (三)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为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包装产业园综合服务楼,法定代表人为杨凯,经营范围
主要为“自动化生产线设备、仓储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孙志强                              2,460.00                     82%
        杨凯                                 300.00                     10%
       邹冬成                                120.00                      4%
        王军                                 120.00                      4%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3,000.00                     100.00%

    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
强先生控制的企业。

    (四)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2 年 8 月 3 日,注册资本 1,2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环岛北侧,法定代表人为王秋艳,经营范围为“装饰、
装潢;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              100.00%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控制的企
业。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已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
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遵照市场化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公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工程、关联租赁、关联采购均为公司正常
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
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本次交易也不影响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均同意此项议案,并同
意将议案提交到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王秋艳女士、王玉莲女士、孙岩女士在审批
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按照
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按此履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同意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