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在
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
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在 2019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现将会
议情况及决议内容总结如下:
公司在 2019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公司拟
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在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 2019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公司在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在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在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应收账款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 2019 年度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1. 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制
度的规定;
2. 公司建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
控股股东没有越过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控股股东没有以任
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也没有要求公司为其及他人提供担保;
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
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和存放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
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实施情况。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
金的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
则,大胆、公正办事,履职尽责。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进一步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
股东权益的责任。我们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