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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科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2020-04-24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科技”或“公司”)配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恒通科技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关联工程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预计金额(万元)             2019 年实际发生额(万元)
   宿迁市城投远
   大建筑科技有      工程项目施工                                  500.00                          5,649.05
     限公司
  合计                       -                                     500.00                          5,649.05

         (二)预计关联租赁情况

                                                                                                   2019 年实
                关联交易内       租赁价格       租赁面积                         2020 年预计金
  出租方                                                         租赁期间                          际发生额
                    容           /(元/天)       /(平方米)                         额(万元)
                                                                                                   (万元)
北京金恒通      场地租赁
                                                                   2020.1.1-
达投资集团                           0.30          5,359.5                                 53.83         53.77
                                                                  2020.12.31
有限公司
合计            -                       -                   -               -          53.83         53.77

         (三)预计关联采购情况

                                                                 2020 年预计金额         2019 年实际发生额
           提供方                   关联交易内容
                                                                    (万元)                 (万元)
  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       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检
                                                                            1,500.00                 417.23
  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修;原材料及劳务采购
            合计                            -                               1,500.00                 417.23

         (四)预计关联销售情况

                                                                2020 年预计金额        2019 年实际发生额
            采购方                  关联交易内容
                                                                   (万元)                (万元)
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         产品销售
                                                  500.00                35.08
  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500.00                35.08

    (五)预计关联担保情况

    随着 2019 年度各银行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的陆续到期,为保证公
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2020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银行贷款需要
关联方孙志强、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的关联担保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2020 年预计担保金额       2019 年末实际担保金额

孙志强                                        100,000.00                  73,012.14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                         15,000.00                   6,500.00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                   6,500.00

                合计                          130,000.00                  86,012.14

    本次关联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基本情况

    (一)孙志强

    孙志强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持有
公司 40.83%股份。

    (二)宿迁市城投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
地为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通港路,法定代表人为林京,经营范围为“住
宅工业化技术研发,装配式建筑部件设计、研发、生产、销售;门窗、橱柜、家
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的生产和销售;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混凝土预制
构件的生产、销售;建筑新材料的研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仓储服务(危险化学
品除外)”,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00.00               37%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3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0%
           江苏庆恒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               10%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                             800.00                 8%
                      合计                                   10,000.00          100.00%
    宿迁市城投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孙志强先生任远大建筑董事。

       (三)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2 年 8 月 3 日,注册资本 1,2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环岛北侧,法定代表人为王秋艳,经营范围为“装饰、
装潢;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                100.00%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控制的企
业。

       (四)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6 年 4 月,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
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环岛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孙志强,经营范围为“投资及资
产管理”,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孙志强                                  6,291.21                        52.43%
        王秋艳                                  5,183.16                        43.19%
        王玉莲                                    525.63                            4.38%
         合计                                   12,000.00                       100.00%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控
制的企业。

       (五)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为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包装产业园综合服务楼,法定代表人为杨凯,经营范围
主要为“自动化生产线设备、仓储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孙志强                             2,460.00                   82%
      杨凯                               300.00                    10%
     邹冬成                              120.00                     4%
      王军                               120.00                     4%
      合计                              3,000.00                100.00%

    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
强先生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工程、关联租赁、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均
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障生产,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
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
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本次交易也不影响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王秋艳女士、王玉莲女士、孙岩女士
均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计划的议案》,认为公司(含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均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
议案提交到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王秋艳女士、王玉莲女士、孙岩女士在审批
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此项关联交易计
划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东方花
旗证券有限公司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以下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雷钢


                _______________
                    崔洪军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