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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科技:关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科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第二大股东诸城晨光景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拟将合计持有的恒通科技65,184,992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26.51%,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中铁”),孙志强先生放弃剩余股份表决权(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各方分别于2019年5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于2019
年6月2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份质押担保合同》,于2020
年3月31日签署了《补充协议(二)》及《股份质押担保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25日、2020年4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各
方正在办理交割,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再质押给中国中铁是各方完成本次交易的
安排。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孙志强先生变更为中国中铁,公司
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及第二大股东投资公司函
告,获悉孙志强先生已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等协议约定将其所
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质押至中国中铁;投资公司已根据《股份转
让协议》、《补充协议二》等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质押至中国中
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解除质押股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数(股)       日期            日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光大证券
                                                 2019-06-2       2020-05-1
      孙志强           是         23,300,000                                      股份有限        23.21%
                                                     0               8
                                                                                    公司
       合计            -          23,300,000         -               -               -            23.21%

         注:上述股份质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关
  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8日,孙志强先生将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第一大
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      质押到                    押占其
         股东及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     始日期        期日                    所持股
         一致行
                                                                         份比例
           动人
                                   (《股                                           为《股份转让协议》
                                   份质押      标的股                               项下标的股份无法交
 孙
                                   担保合      份过户    中国中                     割过户至中国中铁时
 志           是     25,099,132                                           25%
                                   同》生      完成之      铁                       孙志强及投资公司返
 强
                                     效之        日                                 还中国中铁已支付的
                                     日)                                           股份转让价款、弃权
                                                                                    股份因司法执行、拍
                                   (《股
                                                                                    卖等情况过户至第三
                                   份质押      标的股
                                                                                    方时孙志强应承担的
投资                               担保合      份过户    中国中
              否     40,085,860                                          100%       违约金等义务和责任
公司                               同》生      完成之      铁
                                                                                    以及中国中铁因行使
                                     效之        日
                                                                                    上述权利而支付的相
                                     日)
                                                                                      关费用提供担保
       总计          65,184,992       -          -           -             -                  -

         本次质押是控股股东孙志强先生及投资公司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安排,将股份
  质押给受让方中国中铁,不涉及融资安排,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
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志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396,53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0.83%;本次股份质押后,孙志强先生累计质押股份共计 100,396,530 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4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0,085,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0%;本次股份质押后,投资公司累计质押股份共计 40,085,860 股,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