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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17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
9:15-15:00。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王秋艳女士主持。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本次会议股东出席、表决情况如下表:
                                 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总股本(股)(A)                                                   245,912,337

其中:股东孙志强先生放弃表决权股份数(股)                               75,297,398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B)                                         170,614,939

                            本次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                                              6

代表股份(股)(C)                                                     153,045,009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C/A)                                                 62.2356%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D)                                          77,747,6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D/B)                                       45.5691%

                                 现场表决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                                                  5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77,745,111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31.61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5.5676%

                                 网络表决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                                                    1

代表股份(股)                                                                   2,500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0.001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人)                                                          1

代表股份(股)                                                                   2,500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0.001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15%
      注:公司股东孙志强先生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已生

  效,其自愿放弃持有的75,297,398股股份表决权。
   (二)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747,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747,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四、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谭四军、黄宇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