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18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铁装配式建
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追认及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3、由于公司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及对过去关联交易进行追认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关联交易追认及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炳明 李冬梅 林萌
2020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