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07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中铁装配式
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我们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
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
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致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
王炳明:
李冬梅:
林萌: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