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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6-04-26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定 2016-003




       2016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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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齐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少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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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0,147,275.20            35,731,625.64                        1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03,604.55            -5,896,832.04                       -15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206,972.27            -6,659,565.94                       -148.1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423,194.84             5,214,649.60                       119.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7                    -0.0512                     -156.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5                    -0.0512                     -155.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9%                    -0.76%                        1.1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912,526,771.21           922,888,931.47                         -1.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44,281,580.05           840,977,975.50                         0.3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685.0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052.76

合计                                                                     96,632.2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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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报告期内,中间件业务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中间件领域 IBM、Oracle 两国外
软件巨头所占市场份额最高,形成了中间件市场竞争的第一梯队。IBM、Oracle 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良好的
品牌影响力、在 IT 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及其在数据库、服务器领域良好的配套支持。另外,公司通过并购进入的虚拟化软
件市场,以国际知名厂商 VMware 市场份额最高,华为服务器虚拟化软件的增长势头明显,加剧了市场竞争。 与国际知名
软件厂商 IBM、Oracle、VMware 相比,公司在技术研发实力、市场培育、产品销售渠道建设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同时,
随着其他国内基础软件生产企业的成长和壮大,公司还面临着来自国内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压力,因此公司面临市场竞争风
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软件行业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面临人员流动大、知识结构更新快等问
题。如果出现核心人员流失、人才结构失衡的情况,公司的经营将会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
    3、技术研发风险 基于软件技术的研发规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在创新成果和开发周期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
方面,新技术、新产品的技术研发难度较大,研发周期较长,开发环节中的个别难题有可能影响最终产品的研发进度,使新
产品的推出时间出现滞后;另一方面,即使新技术、新产品顺利开发完成并推向市场,也有得不到市场和客户足够认可的风
险,导致新技术、新产品推出后的经济效益与预期收益存在较大差距。如果公司在技术开发方向决策上出现失误,未能及时
跟上行业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未能正确把握市场动向并顺应市场需求变化,或未能及时将最新技术运用于新产品的升级和
开发等,可能导致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现有地位。
       4、重组整合风险 公司和重组、并购的子公司处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内不同的细分行业,业务模式存在一定程度的
差异。重组、并购完成后公司间需要在业务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整合,而在研发、采购、销售
和管理等方面的整合到位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东方通与重组并购企业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整合过程中可
能会对各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另外,也存在并购后的子公司业绩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5、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并购重组的不断深入,加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等将进一步扩张,待成功并购微智信业后,公司将拥有成都东方通、上海东方
通泰、东方通宇、无锡东方通、同德一心(已于 2016 年 2 月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惠捷朗、数字天堂和微智信业等八家全资
子公司,业务涉及基础软件的中间件、虚拟化,移动信息化解决方案、网络优化软件及服务、政务大数据、大数据信息安全
和军工业务,集团化发展趋势已经显现,公司将在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更大的
挑战,也给公司短期内建立和完善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管理体系、制度及约束机制带来风险。
       6、业务转型升级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上市后,提出“二次创业”理念,致力于从专业的中间件厂商转型升级为新一代软
件基础设施与创新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为此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因地制宜地提出发展战略,在内生和外延的两个方面
积极布局,同时通过创新机制实现管理革新。但转型升级是一个渐进而长期的过程,若公司未把握住发展机会,有效获得市
场份额,可能导致出现一定的经营风险。
       7、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因公司及子公司客户群体以政府、电信运营商、金融等领域客户为主,受其采用的预算管理
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等影响,通常在一季度制定本年度全年的信息技术采购计划和指标;在第二季度及第三季度上半段进行
相关产品现场调研、邀请相关厂商进行产品测试以及对入围厂商进行招标、投标、评标和定标;第三季度下半段及第四季度
才正式确定所需采购产品并与中标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因此,公司存在明显的季节性销售特征。随着新产品、新业务的开拓,
以及并购整合效应的逐渐显现,预期公司销售和业绩的季节性特征会有所改善,但总体趋势不会有大的变化。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91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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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张齐春           境内自然人            16.71%         19,249,024        19,249,024

东华软件股份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6.12%          7,050,168         4,990,626
司

李健             境内自然人             4.19%          4,829,440         3,622,080

朱律玮           境内自然人             4.13%          4,756,670         4,756,670 质押                  1,820,000

盈富泰克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1%          4,616,400                  0
资有限公司

孙亚明           境内自然人             3.97%          4,569,966         4,569,966 质押                  3,880,000

朱海东           境内自然人             3.72%          4,285,438         4,285,438 质押                  1,280,000

牛合庆           境内自然人             3.58%          4,125,971         3,067,803 质押                  2,100,000

王晋敏           境内自然人             3.43%          3,951,360         2,963,520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
                 其他                   2.73%          3,150,000                  0
邮核心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616,400 人民币普通股          4,616,4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3,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50,000
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59,542 人民币普通股          2,059,54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战
                                                                         2,029,160 人民币普通股          2,029,160
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6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65,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1,862,027 人民币普通股          1,862,027
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陈实                                                                     1,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534,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34,600
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
                                                                         1,364,405 人民币普通股          1,364,405
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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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

李健                                                                           1,207,360 人民币普通股             1,207,360

                                     张齐春与朱海东为母子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
                                     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资基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
说明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属中邮创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基金。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股数

东华软件股份公                                                                                            2017 年 1 月 28
                         6,654,168         1,663,542                  0        4,990,626 首发承诺
司                                                                                                        日

                                                                                                          2017 年 1 月 28
牛合庆                   4,090,404         1,022,601                  0        3,067,803 首发承诺
                                                                                                          日

                                                                                           重大资产重组发 2018 年 1 月
李健                     4,829,440         1,207,360                  0        3,622,080
                                                                                           行股份购买资产 12 日

                                                                                           重大资产重组发 2018 年 1 月
王晋敏                   3,951,360           987,840                  0        2,963,520
                                                                                           行股份购买资产 12 日

                                                                                           重大资产重组发 2018 年 1 月
王熙春                     89,600             22,400                  0          67,200
                                                                                           行股份购买资产 12 日

                                                                                           重大资产重组发 2018 年 1 月
李飚                       89,600             22,400                  0          67,200
                                                                                           行股份购买资产 12 日

                                                                                                          已于 2016 年 3 月
杨桦                     1,088,746         1,088,746                  0                  0 高管锁定股
                                                                                                          8 日解锁

合计                    20,793,318         6,014,889                  0       14,778,429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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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较年初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6年3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变动原因
                                                                   增减

应收票据                                           514,980.00     -61.16% 期初票据到期兑付。
                                 200,000.00
                                                                          报告期内备用金借款、投标保证金及单位往
其他应收款                                                         50.91%
                               4,797,042.19      3,178,740.56             来增加。
                                                                          主要因为报告期内惠捷朗增加库存储备,库
存货                                                              138.77%
                               2,542,877.37      1,064,984.70             存上升。

应交税费                      11,705,699.43                       -49.20% 报告期内缴纳期初相关税费。
                                                23,043,202.45


                                                                                                          单位:元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2016年1-3月        2015年1-3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项目

财务费用                                         (187,194.93)     111.99% 报告期内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396,826.90)

资产减值损失                                       160,732.94 -724.80% 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收回,坏账准备转回。
                             (1,004,255.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内回款较去年同期增
                              11,423,194.84                       119.06%
净额                                             5,214,649.60             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上年同期向惠捷朗原股东支付现金对价
                                                                  -95.18%
净额                         (6,510,593.89) (135,214,600.00)              13,493.76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00.00% 上年同期偿还银行贷款及贷款利息。
净额                                          (10,302,222.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上年同期向惠捷朗原股东支付现金对价
                                                                 -103.50%
额                             4,912,600.95 (140,302,172.62)                13,493.76万元,归还贷款1,000.00万元。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36%,同时成本费用预算管控取得成效,组织效率提升,运营费用同比下
降,导致营业利润同比大幅增长,近年来首次实现一季度盈利,公司经营季节性特征得到进一步改善。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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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标准中间件产品线及平台产品线:在保持原有Tong系列中间件、平台产品智能、云环境持续改进的研发总体计划下,
将平台产品与基础中间件产品进行产品线技术团队整合,有利于Tong品牌产品的技术融合,提高了产品开发与服务的团队效
率。着力打造以国产基础软件为主线的系列明星产品,并以此推动产品在国产化环境下的易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的改造。
    2.虚拟化产品:主要在底层系统升级和功能易用性方面持续优化;在云管理平台方面主要在虚拟机生命周期管理的自
动化管理智能化管理方面做改进加强。
    3.数据融合:完成大数据融合平台第一阶段部分功能模块开发,拟进行阶段结项。对平台进行集成测试和性能测试;
在无锡市经济运行平台、浙江省经济运行平台等项目中进行验证,根据验证结果对平台进行功能完善及性能优化;编制大数
据融合平台配套文档,包括技术白皮书、安装使用手册,为将平台推向市场做好准备。
    4.网络优化软件产品:对市场上比较急迫和投入见效快的流媒体视频测试项目做重点推进。目前完成流媒体和视频测
试项目的开发,场内测试也顺利完成。后续安排外场测试和手机适配测试,以期快速推入市场。
    5.移动互联产品:最新版的移动互联产品MKey6目前已经完成一期大部分功能,正在内部测试。预计第二季度推出友商
试用的版本,同时产品的二期规划也同步已经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报告期金额或比例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2,247,831.5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报告期采购总额比例(%)                                                           58.55%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报告期金额或比例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1,583,611.3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报告期销售总额比例(%)                                                             28.85%
上年同期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16,947,859.76元,占销售总额比例为47.43%。公司前五大客户具有一定偶发
性。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根据制定的2016年度经营计划有效的推进内部管理、市场开拓、产品创新、技术积累、
品牌建设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经营计划。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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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承诺不
                                                           为激励对象
                                                           依本激励计
                                                           划获取有关
                                 北京东方通
                                                           权益提供贷     2015 年 09 月 激励计划实
股权激励承诺                     科技股份有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中
                                                           款以及其他     08 日        施期间
                                 限公司
                                                           任何形式的
                                                           财务资助,包
                                                           括为其贷款
                                                           提供担保。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为增强盈利
                                                           预测补偿的
                                                           操作性和可
                                                           实现性,交易
                                                           对方各方承
                                                           诺在本次交
                                                           易中取得的
                                                           股份,分三期
                                                           解除锁定:
                                                           25%,33%,
                                              股份限售承   42%。根据本 2015 年 01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李健                                                  三年          正常履行中
                                              诺           公司与李健、 12 日
                                                           王晋敏、王熙
                                                           春、李飚签署
                                                           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及
                                                           《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
                                                           议》,交易对
                                                           方李健、王晋


                                                                                                                  9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敏、王熙春、
                      李飚承诺
                      2014 年、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标的公司实
                      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将分
                      别不低于
                      2,860 万元、
                      3,680 万元、
                      4,660 万元及
                      5,220 万元。

                      为增强盈利
                      预测补偿的
                      操作性和可
                      实现性,交易
                      对方各方承
                      诺在本次交
                      易中取得的
                      股份,分三期
                      解除锁定:
                      25%,33%,
                      42%。根据本
                      公司与李健、
                      王晋敏、王熙
         股份限售承   春、李飚签署 2015 年 01 月
王晋敏                                             三年    正常履行中
         诺           的《盈利预测 12 日
                      补偿协议》及
                      《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
                      议》,交易对
                      方李健、王晋
                      敏、王熙春、
                      李飚承诺
                      2014 年、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标的公司实


                                                                        1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将分
                      别不低于
                      2,860 万元、
                      3,680 万元、
                      4,660 万元及
                      5,220 万元。

                      为增强盈利
                      预测补偿的
                      操作性和可
                      实现性,交易
                      对方各方承
                      诺在本次交
                      易中取得的
                      股份,分三期
                      解除锁定:
                      25%,33%,
                      42%。根据本
                      公司与李健、
                      王晋敏、王熙
                      春、李飚签署
                      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及
         股份限售承   《发行股份      2015 年 01 月
王熙春                                                三年   正常履行中
         诺           及支付现金      12 日
                      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
                      议》,交易对
                      方李健、王晋
                      敏、王熙春、
                      李飚承诺
                      2014 年、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标的公司实
                      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将分
                      别不低于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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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60 万元、
                                                         3,680 万元、
                                                         4,660 万元及
                                                         5,220 万元。

                                                         为增强盈利
                                                         预测补偿的
                                                         操作性和可
                                                         实现性,交易
                                                         对方各方承
                                                         诺在本次交
                                                         易中取得的
                                                         股份,分三期
                                                         解除锁定:
                                                         25%,33%,
                                                         42%。根据本
                                                         公司与李健、
                                                         王晋敏、王熙
                                                         春、李飚签署
                                                         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及
                                                         《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
                                            股份限售承   购买资产协      2015 年 01 月
                               李飚                                                      三年       正常履行中
                                            诺           议之补充协      12 日
                                                         议》,交易对
                                                         方李健、王晋
                                                         敏、王熙春、
                                                         李飚承诺
                                                         2014 年、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标的公司实
                                                         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将分
                                                         别不低于
                                                         2,860 万元、
                                                         3,680 万元、
                                                         4,660 万元及
                                                         5,220 万元。

                                                         "自东方通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东华软件股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正常履行中
                                                         票上市之日

                                                                                                                 1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份公司   诺           起十二个月      28 日        三年内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管理我公司
                      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东
                      方通的股份,
                      也不由东方
                      通回购我公
                      司持有的上
                      述股份。所持
                      东方通股份
                      在锁定期满
                      后 2 年内减持
                      的,每年减持
                      的股份合计
                      不超过其所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数的
                      百分之二十
                      五,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
                      价(如遇除权
                      除息,减持价
                      格进行相应
                      调整),且将
                      提前 3 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
                      "

                      自东方通股
                      票上市之日
                      起的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所直接或间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张齐春                接持有的东                                 正常履行中
         诺                           28 日        三年内
                      方通股份,也
                      不由东方通
                      回购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前述
                      锁定期满后,


                                                                              13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在担任东方
通董事(或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
的东方通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在申报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所持
东方通股票
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东方通
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东方
通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
有东方通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如遇
除权除息,上
述减持价格
及收盘价均
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
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原
因而失效。如
未履行上述


                                                1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转让相
                      关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归
                      东方通所有。

                      自东方通股
                      票上市之日
                      起的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东
                      方通股份,也
                      不由东方通
                      回购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前述
                      锁定期满后,
                      在担任东方
                      通董事(或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
         股份限售承   每年转让的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朱律玮                                                          正常履行中
         诺           股份不超过     28 日        三年内
                      本人所持有
                      的东方通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在申报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所持
                      东方通股票
                      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东方通
                      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东方
                      通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


                                                                             15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
                      有东方通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如遇
                      除权除息,上
                      述减持价格
                      及收盘价均
                      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
                      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原
                      因而失效。如
                      未履行上述
                      承诺,转让相
                      关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归
                      东方通所有。

                      自东方通股
                      票上市之日
                      起的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东
                      方通股份,也
                      不由东方通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孙亚明                回购本人所                                正常履行中
         诺                          28 日        三年内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前述
                      锁定期满后,
                      在担任东方
                      通董事(或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16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人所持有
                      的东方通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在申报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所持
                      东方通股票
                      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东方通
                      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东方
                      通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
                      有东方通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如遇
                      除权除息,上
                      述减持价格
                      及收盘价均
                      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
                      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原
                      因而失效。如
                      未履行上述
                      承诺,转让相
                      关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归
                      东方通所有。

         股份限售承   东方通股票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朱海东                                                          正常履行中
         诺           上市之日起     28 日        三年内


                                                                             17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也不
由东方通回
购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东方通
股份;前述锁
定期满后,在
担任东方通
董事(或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的
东方通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
申报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
有的东方通
股份;所持东
方通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
价;东方通上
市后六个月
内如东方通
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持有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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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通股票
                      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六
                      个月。如遇除
                      权除息,上述
                      减持价格及
                      收盘价均作
                      相应调整。上
                      述承诺不因
                      职务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
                      而失效。如未
                      履行上述承
                      诺,转让相关
                      股份所取得
                      的收益归东
                      方通所有。

                      自东方通股
                      票上市之日
                      起的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东
                      方通股份,也
                      不由东方通
                      回购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东方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李春青                通股份;前述                              正常履行中
         诺                          28 日        三年内
                      锁定期满后,
                      在担任东方
                      通董事(或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
                      的东方通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在申报离职
                      后半年内不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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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所持
                    东方通股票
                    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东方通
                    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东方
                    通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
                    有东方通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如遇
                    除权除息,上
                    述减持价格
                    及收盘价均
                    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
                    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原
                    因而失效。如
                    未履行上述
                    承诺,转让相
                    关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归
                    东方通所有。

                    自东方通股
                    票上市之日
                    起的三十六
       股份限售承   个月内,不转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朱曼                                                        正常履行中
       诺           让或委托他     28 日      三年内
                    人管理本人
                    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东


                                                                         2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方通股份,也
不由东方通
回购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前述
锁定期满后,
在担任东方
通董事(或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
的东方通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在申报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所持
东方通股票
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东方通
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东方
通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
有东方通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如遇
除权除息,上
述减持价格


                                                2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收盘价均
                      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
                      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原
                      因而失效。如
                      未履行上述
                      承诺,转让相
                      关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归
                      东方通所有。

                      自东方通股
                      票上市之日
                      起的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东
                      方通股份,也
                      不由东方通
                      回购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前述
                      锁定期满后,
                      在担任东方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徐少璞                通董事(或监                              正常履行中
         诺                          28 日        三年内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
                      的东方通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在申报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所持
                      东方通股票
                      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


                                                                             2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东方通
                      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东方
                      通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
                      有东方通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如遇
                      除权除息,上
                      述减持价格
                      及收盘价均
                      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
                      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原
                      因而失效。如
                      未履行上述
                      承诺,转让相
                      关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归
                      东方通所有。

                      自东方通股
                      票上市之日
                      起的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股份限售承   所直接或间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徐志东                                                          正常履行中
         诺           接持有的东     28 日        三年内
                      方通股份,也
                      不由东方通
                      回购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前述


                                                                             23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锁定期满后,
在担任东方
通董事(或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
的东方通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在申报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所持
东方通股票
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东方通
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东方
通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
有东方通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如遇
除权除息,上
述减持价格
及收盘价均
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
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原
因而失效。如


                                                2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未履行上述
                      承诺,转让相
                      关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归
                      东方通所有。

                      自东方通股
                      票上市之日
                      起的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东
                      方通股份,也
                      不由东方通
                      回购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前述
                      锁定期满后,
                      在担任东方
                      通董事(或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陈世英                每年转让的                                正常履行中
         诺                          28 日        三年内
                      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
                      的东方通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在申报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东方
                      通股份;所持
                      东方通股票
                      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东方通
                      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东方
                      通股票连续


                                                                             25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
                            有东方通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如遇
                            除权除息,上
                            述减持价格
                            及收盘价均
                            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
                            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原
                            因而失效。如
                            未履行上述
                            承诺,转让相
                            关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归
                            东方通所有。

                            (1)在本承
                            诺函签署之
                            日,本人/本公
                            司不存在且
                            不从事与东
                            方通及其子
                            公司主营业
张齐春;朱海
                            务相同或构
东;朱曼;朱律
               关于同业竞   成竞争的业
玮;孙亚明;李
               争、关联交   务,也未直接 2014 年 01 月
春青;徐志东;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易、资金占用 或间接经营      28 日
陈世英;徐少
               方面的承诺   任何与东方
璞;东华软件
                            通及其子公
股份公司
                            司的主营业
                            务相同、相似
                            或构成竞争
                            的业务。(2)
                            自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起,
                            本人/本公司


                                                                                 26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将不以任何
方式从事,包
括与他人合
作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东
方通及其子
公司相同、相
似或在任何
方面构成竞
争的业务;
(3)自本承
诺函签署之
日起,本人/
本公司将尽
一切可能之
努力使本人
其他关联企
业不从事与
东方通及其
子公司相同、
类似或在任
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业务;
(4)自本承
诺函签署之
日起,本人/
本公司不投
资控股于业
务与东方通
及其子公司
相同、相似或
在任何方面
构成竞争的
公司、企业或
其他机构、组
织;(5)自本
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本人
/本公司不向
其他业务与
东方通及其
子公司相同、
相似或在任
何方面构成


                                                27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竞争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
                          机构、组织或
                          个人提供专
                          有技术或提
                          供销售渠道、
                          客户信息等
                          商业秘密;
                          (6)自本承
                          诺函签署之
                          日起,如果未
                          来本人/本公
                          司拟从事的
                          业务可能与
                          东方通及其
                          子公司存在
                          同业竞争,将
                          本着东方通
                          及其子公司
                          优先的原则
                          与东方通协
                          商解决。(7)
                          在本人/本公
                          司作为东方
                          通实际控制
                          人或关联方
                          期间,本承诺
                          函为有效之
                          承诺。如上述
                          承诺被证明
                          是不真实或
                          未被遵守,本
                          人/本公司将
                          向东方通赔
                          偿一切直接
                          和间接损失,
                          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张齐春;朱海               1、截至本承
东;朱曼;朱律 关于同业竞   诺函出具之
玮;孙亚明;李 争、关联交   日,除已经披 2014 年 01 月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春青;徐志东; 易、资金占用 露的情形外, 28 日
陈世英;徐少 方面的承诺    本人(包括本
璞                        人所控制的


                                                                               28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与东方
通之间不存
在其他关联
交易。本人不
利用实际控
制人的地位
影响东方通
的独立性、故
意促使东方
通对与本人
(包括本人
所控制的公
司)的任何关
联交易采取
任何行动、故
意促使东方
通的股东大
会或董事会
作出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决议。
如果东方通
必须与本人
(包括本人
所控制的公
司)发生任何
关联交易,则
本人承诺将
促使上述交
易按照公平
合理和正常
商业交易的
条件进行。本
人(包括本人
所控制的公
司)将不会要
求或接受东
方通给予比
在任何一项
市场公平交
易中第三者
更优惠的条
件。2、本人
(包括本人


                                                29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所控制的公
                            司)将严格和
                            善意地履行
                            与东方通签
                            订的各种关
                            联交易协议。
                            本人(包括本
                            人所控制的
                            公司)承诺将
                            不会向东方
                            通谋求任何
                            超出上述协
                            议规定以外
                            的利益或收
                            益。3、本人
                            对上述承诺
                            的真实性及
                            合法性负全
                            部法律责任,
                            如果本人(包
                            括本人所控
                            制的公司)违
                            反上述声明、
                            保证与承诺,
                            并造成东方
                            通的经济损
                            失,本人同意
                            赔偿相应的
                            损失。4、本
                            承诺将持续
                            有效,直至本
                            人不再作为
                            东方通的实
                            际控制人/股
                            东。

                            "1、截至本承
                            诺函出具之
                            日,除已经披
             关于同业竞
                            露的情形外,
东华软件股   争、关联交                    2014 年 01 月
                            本人(包括本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份公司       易、资金占用                  28 日
                            人所控制的
             方面的承诺
                            公司)与东方
                            通之间不存
                            在其他关联


                                                                                   3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交易。本人不
利用实际控
制人的地位
影响东方通
的独立性、故
意促使东方
通对与本人
(包括本人
所控制的公
司)的任何关
联交易采取
任何行动、故
意促使东方
通的股东大
会或董事会
作出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决议。
如果东方通
必须与本人
(包括本人
所控制的公
司)发生任何
关联交易,则
本人承诺将
促使上述交
易按照公平
合理和正常
商业交易的
条件进行。本
人(包括本人
所控制的公
司)将不会要
求或接受东
方通给予比
在任何一项
市场公平交
易中第三者
更优惠的条
件。2、本人
(包括本人
所控制的公
司)将严格和
善意地履行


                                                3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与东方通签
订的各种关
联交易协议。
本人(包括本
人所控制的
公司)承诺将
不会向东方
通谋求任何
超出上述协
议规定以外
的利益或收
益。3、本人
对上述承诺
的真实性及
合法性负全
部法律责任,
如果本人(包
括本人所控
制的公司)违
反上述声明、
保证与承诺,
并造成东方
通的经济损
失,本人同意
赔偿相应的
损失。4、本
承诺将持续
有效,直至本
人不再作为
东方通的实
际控制人/股
东。公司与东
华软件股份
公司作出如
下承诺:公司
不再向东华
软件股份公
司及其控制
的企业销售
任何产品或
提供任何服
务,并不与东
华软件股份
公司及其控


                                                3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制的企业进
                           行产品捆绑
                           投标。东华软
                           件股份公司
                           作出如下承
                           诺:东华软件
                           股份公司及
                           其控制的企
                           业不再向发
                           行人及发行
                           人控制的企
                           业采购任何
                           产品或任何
                           服务,并不与
                           发行人及发
                           行人控制的
                           企业进行产
                           品捆绑投标。
                           "

                           "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若公司
                           股价持续 20
                           个交易日低
                           于最近一期
                           每股净资产
                           时,将于该情
                           形出现 5 个交
                           易日内拟定
                           增持计划,明
                           确增持数量、
                           方式和期限,
张齐春;朱海 IPO 稳定股价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对外公告,并                               正常履行中
东;朱曼     承诺                           28 日        三年内
                           于 30 个交易
                           日内完成增
                           持计划。(1)
                           增持目的:对
                           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
                           心及稳定股
                           价;(2)增持
                           方式:集中竞
                           价交易;(3)
                           增持股份数
                           量及比例:计


                                                                                   33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划增持股份
                            数量不高于
                            公司股份总
                            数的 2%;(4)
                            其他事项:增
                            持行为严格
                            遵守《证券
                            法》、《公司
                            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在
                            增持期间及
                            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
                            股份。如未履
                            行上述承诺
                            事项,归属于
                            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
                            的当年上市
                            公司现金分
                            红收益归上
                            市公司所有。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增
                            持公司股票
                            的计划实施
                            完毕,公司股
                            价仍低于最
                            近一期每股
                            净资产时,董
北京东方通                  事会应在 5 个
             IPO 稳定股价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科技股份有                  交易日内参                                 正常履行中
             承诺                           28 日        三年内
限公司                      照公司股价
                            表现并结合
                            公司经营状
                            况确定回购
                            价格和数量
                            区间,拟定回
                            购股份的方
                            案,回购方案
                            经股东大会


                                                                                    3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审议通过后
                           30 个交易日
                           内,由公司按
                           照相关规定
                           在二级市场
                           回购公司股
                           份,回购的股
                           份将予以注
                           销。回购结果
                           应不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
                           及股本规模
                           不符合上市
                           条件。回购期
                           间,如遇除权
                           除息,回购价
                           格作相应调
                           整。如未履行
                           上述承诺,则
                           依法赔偿投
                           资者的损失。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增
                           持公司股票
                           以及公司回
                           购股票的计
                           划实施完毕,
                           公司股价仍
                           低于最近一
                           期每股净资
孙亚明;朱律
                           产时,公司董
玮;李春青;徐
               IPO 稳定股价 事和高级管     2014 年 01 月 公司上市后
少璞;徐志东;                                                          正常履行中
               承诺        理人员承诺: 28 日           三年内
陈旭;陈世英;
                           该情形出现 5
刘川
                           个交易日内,
                           依照公司内
                           部决策程序,
                           拟定增持计
                           划,明确增持
                           数量、方式和
                           期限,对外公
                           告,并于 30
                           个交易日内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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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增持计
                        划。(1)增持
                        方式:集中竞
                        价交易;(2)
                        增持股份数
                        量及比例:计
                        划增持股份
                        数量不高于
                        公司股份总
                        数的 2%;(3)
                        其他事项:增
                        持行为严格
                        遵守《证券
                        法》、《公司
                        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在
                        增持期间及
                        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
                        股份。上述承
                        诺对公司上
                        市 3 年内新聘
                        任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具有同等
                        约束力。如未
                        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归属
                        于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的当年上市
                        公司现金分
                        红收益归上
                        市公司所有。
                        "

                        本次公开募
                        集及上市文
北京东方通              件中如有虚
                                        2014 年 01 月
科技股份有   其他承诺   假记载、误导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28 日
限公司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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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
                         的,将依法以
                         公司股票二
                         级市场价格
                         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公司
                         公开募集及
                         上市文件中
                         如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公司公开募
                         集及上市文
                         件中如有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
张齐春;朱海                             2014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的,将依法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东;朱曼                                 28 日
                         公司股票二
                         级市场价格
                         购回已转让
                         的原限售股
                         份。公司公开
                         募集及上市
                         文件中如存
                         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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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
                        失的,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公司公开募
                        集及上市文
                        件中如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孙亚明;朱律
                        者重大遗漏,
玮;李春青;徐
                        致使投资者      2014 年 01 月
少璞;徐志东;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在证券交易      28 日
陈世英;张志
                        中遭受损失
勇;李琪;叶路
                        的,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所持东方通
                        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 2 年内
                        减持的,每年
                        减持的股份
                        合计不超过
                        其所持有的
                        东方通股份
                        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减持
张齐春;朱海
                        价格不低于      2014 年 01 月
东;朱曼;孙亚 其他承诺                                   2019-01-28   正常履行中
                        发行价(如遇 28 日
明;朱律玮
                        除权除息,减
                        持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
                        且将提前 3 个
                        交易日予以
                        公告。如未履
                        行上述承诺,
                        转让相关股
                        份所取得的
                        收益归东方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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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所有。"

                         针对本公司
                         社会保险金
                         和住房公积
                         金存在补缴
                         的风险作出
                         承诺:若公司
                         被追溯到任
                         何社会保障
                         法律法规和
                         住房公积金
                         执行情况,经
                         有关主管部
                         门认定需为
                         员工补缴社
                         会保险金或
                         住房公积金、
                         以及受到主
                         管部门处罚、
                         或任何利益
                         相关方以任
                         何方式提出
张齐春;朱海                             2014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权利要求且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东;朱曼                                 28 日
                         该等要求获
                         主管部门支
                         持,本人将无
                         条件全额承
                         担相关补缴、
                         处罚款项和
                         对利益相关
                         方的赔偿或
                         补偿款项,以
                         及公司因此
                         所支付的相
                         关费用。如本
                         人未能履行
                         已作出的《公
                         积金补缴承
                         诺》,本人所
                         享有的当年
                         上市公司分
                         红收益将由
                         公司直接用
                         于补缴承诺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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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涉公积金。

                         就深圳市东
                         方通科技有
                         限公司相关
                         事宜承诺:"
                         深圳东方通
                         自 2001 年 3
                         月 22 日起,
                         不再以深圳
                         市东方通科
                         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深圳东方通")
                         的名义开展
                         任何经营活
                         动;2001 年 6
                         月 19 日,深
                         圳东方通的
                         整体资产(包
                         括债权、债
                         务)均已进入
                         北京东方通
张齐春;朱海                              2014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科技发展有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东;朱曼                                  28 日
                         限责任公司,
                         目前不存在
                         纠纷。深圳东
                         方通如有任
                         何在注销前
                         之尚未清偿
                         债务或者潜
                         在的、或有的
                         债务纠纷,将
                         由我们全部
                         承担。如深圳
                         东方通被税
                         务部门要求
                         补缴已免征、
                         减征的企业
                         所得税税款,
                         将由我三人
                         全部承担。"
                         因未履行前
                         述承诺所获
                         收益和本人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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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享有的上
                         市公司当年
                         现金分红收
                         益归公司所
                         有。

                         为保证发行
                         人控制权的
                         稳定性,张齐
                         春与朱德生
                         夫妇于 2011
                         年 8 月 17 日
                         共同作出承
                         诺:张齐春女
                         士如因个人
                         健康原因或
                         任何意外之
                         情形导致其
                         不再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
张齐春;朱德                              2014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国公司法》规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生                                       28 日
                         定的公司股
                         东资格,则张
                         齐春女士在
                         东方通的股
                         东资格由张
                         齐春女士和
                         朱德生先生
                         之子朱海东
                         先生继承,张
                         齐春女士在
                         东方通的全
                         部股份由朱
                         海东先生持
                         有。

                         东方通及其
                         子公司现有
                         各项专利、软
                         件著作权、核
朱律玮;李春              心技术,不存 2014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青                       在潜在纠纷      28 日
                         或风险隐患;
                         本人与曾任
                         职其他单位
                         不存在竞业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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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协议或
                         保密协议;本
                         人对东方通
                         及其子公司
                         作为现有各
                         项专利、软件
                         著作权的申
                         请人/所有人
                         无任何异议。
                         如本人未能
                         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因未
                         履行承诺所
                         获收益和本
                         人所享有的
                         上市公司当
                         年现金分红
                         收益归公司
                         所有。

                         如本人未能
                         履行已作出
                         的《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关于
                         规范和减少
                         关联交易的
                         承诺》、《关于
                         深圳市东方
                         通科技有限
                         公司相关事
                         宜的承诺》、
张齐春;朱海                               2014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关于张齐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东;朱曼                                   28 日
                         春所持股份
                         继承的承
                         诺》,因未履
                         行前述承诺
                         所获收益和
                         本人所享有
                         的上市公司
                         当年现金分
                         红收益归公
                         司所有;如本
                         人未能履行
                         已作出的《公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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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金补缴承
                                                       诺》,本人所
                                                       享有的当年
                                                       公司分红收
                                                       益将由公司
                                                       直接用于补
                                                       缴承诺所涉
                                                       公积金。

                                                       如本人未能
                                                       履行已作出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关于
                             朱律玮;孙亚               规范和减少
                             明;李春青;徐              关联交易的
                             志东;陈世英;              承诺》、《股份 2014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徐少璞;东华               锁定承诺》等 28 日
                             软件股份公                承诺,因未履
                             司                        行承诺所获
                                                       收益和本人
                                                       所享有公司
                                                       当年现金分
                                                       红收益归公
                                                       司所有。

                                                       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三
                                                       个月内,根据
                                                       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东华
                                                       软件拟通过
                                                       证券公司、基
                             东华软件股                金管理公司       2015 年 07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                                    2016-04-08   履行完毕
                             份公司                    定向资产管       10 日
                                                       理等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合计增持总
                                                       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1,000,000
                                                       元,增持所需
                                                       的资金来源
                                                       为其自筹获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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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5月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的相关议
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25,426,738.24元,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收购微智信业100%
股权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其中收购微智信业100%股权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8,100万元,剩余部分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金。
       2015年6月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224号)的公告。
       2016年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在满足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下后进行利润分配。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686,419.86元,其中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777,460.8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15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3,777,460.84元为基
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合计1,377,746.0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3,271,659.43元,减去2015年上半年实施2014年度分红派
息11,522,030.00元,2015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149,344.19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220,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402,537.50元(含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79,746,806.69元。本次
利润不送股、不转增。
       2016年4月25日,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利润水平、未来发展潜力的前提下,
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
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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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以部分募资资金收购微智信业100%股
权,公司有望于2016年第二季度完成并购,微智信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与微智信业原股东签订的业绩补偿协
议,其承诺的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5400万元。由于微智信业的财务报表可能在第二季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可能导致公司中期业绩水平同比大幅提升。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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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1,330,635.41                        186,418,034.4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00,000.00                           514,980.00

    应收账款                                          238,741,962.54                        257,449,444.01

    预付款项                                            1,571,184.89                          1,607,694.0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185,278.32                          4,797,042.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542,877.37                          1,064,984.7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722.28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40,571,938.53                        451,871,901.7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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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                           2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79,152.22                           279,152.2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906,188.92                         5,340,310.4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513,315.75                        14,083,915.91

    开发支出                        13,241,388.97                        10,278,252.50

    商誉                           427,823,878.03                       427,823,878.03

    长期待摊费用                     1,157,021.74                         1,455,006.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33,887.05                        11,556,514.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1,954,832.68                       471,017,029.77

资产总计                           912,526,771.21                       922,888,931.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966,359.51                         3,008,304.38

    预收款项                         5,043,393.85                         3,340,850.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6,781,450.22                         6,884,697.00

    应交税费                        11,705,699.43                        23,043,202.45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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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6,879,263.41                        40,488,673.5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3,376,166.42                        76,765,727.5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341,925.80                         3,441,925.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27,098.94                         1,703,302.6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69,024.74                         5,145,228.46

负债合计                      68,245,191.16                        81,910,955.9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5,220,300.00                       115,220,3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98,693,572.20                       498,693,572.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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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14,734,223.38                         14,734,223.3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15,633,484.47                        212,329,879.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44,281,580.05                        840,977,975.5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4,281,580.05                        840,977,975.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12,526,771.21                        922,888,931.47


法定代表人:张齐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少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会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7,254,890.50                        115,727,645.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00,000.00                            374,580.00

    应收账款                                          164,784,466.14                        168,422,733.90

    预付款项                                            1,136,922.22                          1,030,211.5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379,999.45                          4,424,437.16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722.28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69,756,278.31                        289,999,330.4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24,649,152.22                        524,649,152.22

    投资性房地产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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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3,318,525.25                         3,656,987.9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127,796.99                         2,491,020.69

    开发支出                        13,241,388.97                        10,278,252.5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157,021.74                         1,455,006.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82,198.79                         4,908,236.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9,876,083.96                       547,438,655.78

资产总计                           819,632,362.27                       837,437,986.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43,039.84                           982,344.71

    预收款项                         3,440,500.31                         1,503,923.31

    应付职工薪酬                     5,175,283.93                         4,512,639.45

    应交税费                         1,335,996.48                         9,239,055.7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9,140,654.52                        95,380,657.4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0,035,475.08                       111,618,620.6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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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021,925.80                           3,021,925.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21,925.80                           3,021,925.80

负债合计                               103,057,400.88                            114,640,546.4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5,220,300.00                            115,220,3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98,693,572.20                            498,693,572.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4,734,223.38                          14,734,223.38

    未分配利润                             87,926,865.81                          94,149,344.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6,574,961.39                            722,797,439.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9,632,362.27                            837,437,986.25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0,147,275.20                          35,731,625.64

    其中:营业收入                         40,147,275.20                          35,731,625.6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3,911,761.58                          48,501,554.01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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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2,542,423.51                         2,249,281.8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21,350.89                           420,491.49

           销售费用                      15,803,649.87                        17,861,736.00

           管理费用                      26,445,419.26                        27,996,506.66

           财务费用                        -396,826.90                          -187,194.93

           资产减值损失                  -1,004,255.05                          160,732.9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64,486.38                       -12,769,928.37

    加:营业外收入                        8,971,035.98                         9,500,928.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4,248.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06,549.60                        -3,293,247.85

    减:所得税费用                        1,902,945.05                         2,603,584.1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03,604.55                        -5,896,832.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03,604.55                        -5,896,832.04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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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303,604.55                         -5,896,832.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303,604.55                         -5,896,832.0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287                               -0.051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285                               -0.0512


法定代表人:张齐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少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会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2,438,636.58                         14,872,781.93

    减:营业成本                                                   0.00                            44,649.5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8,905.82                            258,392.49

        销售费用                                           8,692,106.88                         12,565,451.83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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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费用                     16,244,680.99                         20,107,532.23

         财务费用                       -341,570.81                           -174,254.83

         资产减值损失                    137,824.27                           -317,787.6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423,310.57                       -17,611,201.70

    加:营业外收入                     5,726,869.68                          4,743,177.2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4,248.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6,696,440.89                       -12,892,272.6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473,962.51                           394,002.9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222,478.38                       -13,286,275.5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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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222,478.38                        -13,286,275.5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6,625,749.53                         58,043,754.9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863,824.47                          8,638,637.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23,699.35                          1,248,741.3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613,273.35                         67,931,134.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457,591.24                          2,993,017.1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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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8,954,985.80                         31,401,810.1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757,521.68                         16,102,724.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3,019,979.79                         12,218,932.39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190,078.51                         62,716,484.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23,194.84                          5,214,649.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010,593.89                           277,000.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4,937,6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3,500,000.00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10,593.89                        135,214,6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10,593.89                       -135,214,6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56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96,222.22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02,222.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02,222.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12,600.95                         -140,302,172.6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6,418,034.46                         297,169,081.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1,330,635.41                         156,866,908.67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252,081.83                          29,525,668.99

     收到的税费返还                                5,726,869.68                            3,909,459.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48,610.85                           21,122,359.7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627,562.36                          54,557,487.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8,337,332.65                          22,197,820.51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07,832.59                            8,557,636.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0,202,317.33                          21,671,978.2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647,482.57                          52,427,435.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19,920.21                            2,130,052.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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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952,834.89                           277,000.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00,000.00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134,937,600.00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52,834.89                        145,214,6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52,834.89                       -145,214,6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96,222.22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02,222.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02,222.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472,755.10                       -153,386,769.8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5,727,645.60                        253,557,539.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7,254,890.50                        100,170,769.78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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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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