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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关于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2018-11-13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18-093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泰策科技 1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
面临着因现金收购支出导致短期内公司现金流减少的风险,公司与标的公司在经
营管理方面能否融合的风险,以及标的公司的产品市场存在变化而导致业绩无法
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2018 年 11 月 12 日,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
或“公司”)与福州闽清华创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闽
清华创”)、三明市沙县嘉特思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沙县嘉特思”)、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通投资”)以
及李宁、李忱、陈忠国共同签署了《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州闽清华
创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
沙县嘉特思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60,000 万元受让闽清华创、沙县嘉特
思及星通投资持有的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泰策科
技”)10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泰策科技 100%的股权,泰策科技将成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审议程序


    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泰策科技股权转让方为闽清华创、沙县嘉特思及星通投资。除
星通投资持股 20%外,闽清华创与沙县嘉特思均为有限合伙企业,其合计所持有
的泰策科技 80%股权穿透至自然人后分别为李宁占比 72%、李忱占比 20%、陈
忠国占比 8%,其中李宁与李忱系兄弟关系。


   (一)交易对方情况


    1、闽清华创

    企业名称:福州闽清华创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4MA2YHB1HX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三明市沙县嘉特思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桔林乡四宝街 55 号-A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调查;市场管理;营销策划;商务策划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

                                           认缴出资     持股       出资     合伙人信息及
序号             合伙人           类型
                                           额(万元)     比例       方式       出资比例
          三明市沙县聚奥圣象企                                                李宁 72%
                                  有限合
 1        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                  638        58%       货币       李忱 20%
                                  伙企业
          (有限合伙)                                                       陈忠国 8%
          三明市沙县嘉特思企业                                                李宁 72%
                                  有限合
 2        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                264        24%       货币       李忱 20%
                                  伙企业
          限合伙)                                                           陈忠国 8%
          三明市沙县锦创企业管                                                李宁 72%
                                  有限合
 3        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198        18%       货币       李忱 20%
                                  伙企业
          合伙)                                                             陈忠国 8%

         2、沙县嘉特思

         企业名称:三明市沙县嘉特思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4MA2YFERK7P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忠国

         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沙县新城中路 6 号 2 楼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调查;市场管理;商务策划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1           陈忠国          自然人股东             21.13                   8%

     2            李宁           自然人股东             190.08                 72%

     3            李忱           自然人股东             52.80                  2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星通投资

     企业名称: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340505435R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光华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住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419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
                                   证照/证件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证照/证件号码        持股比例
                                   类型
 1     邓兵           自然人股东   身份证       3201031969****0275       38%
       杉杉控股有限                统一社会信
 2                    企业法人                  913100007664793857       62%
       公司                        用代码证

     4、李宁

     李宁,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6101031974****3690,住址:西安市碑林
区****。

     5、李忱

     李忱,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5101081977****1579,住址:上海市浦东
新区****。

     6、陈忠国

     陈忠国,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3402221978****2332,住址:西安市雁
塔区****。


     (二)关联关系等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邓兵(持股比例为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同时是东方通第六大股东平安汇通星通资本定向投资 4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
委托人之一(持有该资管计划 7.69%的份额)。

    除此之外,上述交易对方与东方通及东方通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
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泰策科技 100%股权。李宁、李忱、陈忠国 3 人间接控制泰
策科技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80%,且分别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执行董事、
副总经理,履行着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权,且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因此,李宁、李忱、陈忠国 3 人为标的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标的公司概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6113570P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忱

    成立日期:2003 年 01 月 08 日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 90 号 16 号楼 2 层 2100 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
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产品设计;经济贸易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
用软件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营业务

       泰策科技成立于 2003 年,是国内领先的数据应用安全和应急安全产品提供
商,是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泰策科技的主要产品包括域名解析系统(DNS)、
应急通信系统和数据安全系统,其中域名解析系统(DNS)、应急通信系统是标的
公司相对成熟的产品,拥有相对稳定增长的市场,数据安全系统包括关键数据防
护、反劫持产品、防篡改等安全产品属于新兴市场,市场前景良好。经过多年积
累,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在电信运营商、政府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标的公司的域名解析系统(DNS)在国内二十多个省级运营商网络中运营,
承担用户上网的域名解析服务,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标的公司的应急通信系统
在应急通信行业取得了良好、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已推广到国内
多个省级通信管理局,并成功参与了工信部、多个省份运营商和通管局的应急平
台建设中,并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3、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泰策科技主要的产品及用途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或业务名称                   功能用途说明
                                      提供面向用户侧的域名服务器功能,接收用户的请
                                      求并响应,并将缓存中没有结果的请求转发到后端
                     缓存域名服务器   的递归域名服务器,在收到递归服务器的应答后将
                           软件       结果缓存下来,并响应用户的请求。同时,提供异
                                      网DNS引流和ECS等模块,满足在不同场景下的功能
                                      要求
                                      提供面向网络侧的域名服务器功能,接收来自缓存
                                      域名服务器的请求并响应,并将本地中没有结果的
                     递归域名服务器
                                      请求转发到互联网,从根节点逐级向下,在找到最
         域名解析          软件
                                      终的授权域名服务器获得应答后将结果保存下来,
 1       (DNS)产
                                      并响应缓存域名服务器的请求
             品
                                      提供授权域名服务器功能,通过异常请求过滤等技
                                      术,提供抗攻击能力,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同时,
                     授权域名服务器
                                      根据所服务的对象的地域等特性,有针对性地调整
                           软件
                                      应答IP地址范围,并对相应的IP所代表的主机、设备
                                      等进行健康性检测,从而提高用户体验
                                      提供域名解析系统(DNS)的管理功能,包括性能
                     域名解析系统管   管理、故障管理、日志管理、报表管理等,并可统
                         理软件       一进行配置下发和管理,包括缓存服务器、递归服
                                      务器和授权服务器等。此外,还提供与第三方系统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接口,包括北向网管系统、拨测系统等。
                                基于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的能力,对DNS系统的
               域名大数据分析
                                用户请求数据进行建模和分析,提供域名分析、用
                     系统
                                户行为分析和异常域名检测等功能
                                主要针对运营商之外的政府和企业市场,将缓存域
               一体化域名服务   名服务器软件、递归域名服务器软件、授权域名服
                   器软件       务器软件和域名解析系统管理软件集成为一套系
                                统,便于政企客户的集约化部署
                                通过对应用服务器所有流出的流量进行机器学习智
                                能分析,自动发现包含指定类型的敏感数据的接口,
               应用数据安全网
                                经过协议可还原其中数据访问的具体内容,且通过
               关
                                对数据的使用和流动的分析,可以实现对数据流动
                                的监控
                                是针对大数据平台中存在诸多安全问题而研发的统
                                一风控代理系统。通过透明代理技术实现大数据平
                                台的访问管控及审计,配合颗粒度权限管控,对大
                                数据平台独特的统一访问代理,将大数据系统与大
               大数据平台统一
                                数据分析人员、大数据维护人员、业务系统隔离开
                 风控代理系统
                                来,形成访问缓冲区,既便于对大数据系统的使用
                                者进行统一账号、权限管理,又实现了访问大数据
    数据安全                    系统的事中控制,极大程度上提高了大数据系统中
2
      产品                      所存数据的安全性
                                数据安全风险分析和审计溯源系统,通过对接应用
                                数据安全网关和大数据平台统一风控代理采集的数
                                据访问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实现对数据流动
               数据风险分析和   整体的感知,提供数据流动中潜在风险点的发现,
                 审计溯源系统   预警和分析能力,同时支持细粒度的数据访问行为
                                审计。从而了解系统内部的数据流动的全面状况,
                                能够快速响应和深入分析各类风险,同时也满足企
                                业对《网络安全法》的合规性要求
                                以劫持告警为核心技术,以大数据为基础,联动为
                                主线,基于不同区域的网页内容识别,可以判断出
               网站防劫持系统
                                是否存在DNS劫持。系统会输出详细拨测结果的告
                                警报告,便于用户取证分析
                                应急通信指挥平台主要包括:公众通信网及公用应
                                急通信网监测系统、智能应急处置支持系统、应急
                                通信资源管理系统、智能终端指挥平台系统。
                                公众通信网及公用应急通信网监测系统:实现与企
                                业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对企业上报的实时网管信
    应急安全   应急通信指挥平
3                               息在GIS地图上进行展示,并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并
      产品           台
                                建设省级GIS系统及本省大比例尺地图,以满足各网
                                元在地图上显示的需求;
                                智能应急处置支持系统:利用智能搜索功能和GIS协
                                同标绘功能,进一步增强辅助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通信资源管理系统:统计分析通信行业应急通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资源,实现动态管理功能;
                                         智能终端指挥平台系统:开发智能终端APP应用,通
                                         过公众通信网或应急专网接入应急平台,实现智能
                                         终端指挥调度、多媒体信息上报等功能
                                         接收外部公共预警信息,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完成对公共信息的收集、记录、存储、审核、统计;
                       应急通信手机预
                                         完成对要发布的公共预警信息的更新、审核、记录
                       警短信发布系统
                                         及统计;通过小区短信系统完成对公共预警信息的
                                         发布
                                         接收预警短信发布系统的发布指令,并对其合法性
                                         进行审核;完成对所有预警信息的收集、记录、存
                       应急通信小区广
                                         储、审核、统计;完成对要发布的公共预警信息的
                           播系统
                                         更新、审核、记录及统计;通过设备原语与运营商
                                         基站进行通信,完成对公共预警信息的发布

       4、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福州闽清华创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0            79%
 2       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            20%
 3       三明市沙县嘉特思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1%
                            合计                                    1,000          100%


     (二)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审
计报告》(中准审字[2018]3256 号),泰策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8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8 月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                                                5,977.40                    4,428.71
负债总额                                                1,816.76                    1,668.45
应收款项总额                                            5,118.69                    3,085.66
净资产                                                  4,160.65                    2,760.26
营业收入                                                3,060.10                    3,693.54
营业利润                                                1,623.17                    1,728.1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净利润                                      1,400.39                    1,482.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66                     -864.22


    (三)标的公司资产评估和审计情况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大华”)对泰策科技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18)
第 5003 号),本报告与本公告在巨潮资讯网上同时披露。卓信大华具有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泰策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
的市场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4,416.49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60,043.64 万元,两种评估方法确定的评估结果差异 55,627.15 万元。收益法评估
结果比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增加 1,259.53%。经分析,卓信大华认为收益法评估
结果更有利于报告使用者对评估结论作出合理的判断,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泰策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60,043.64 万
元。

    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18]3256 号),该报
告与本公告在巨潮资讯网上同时披露。


    (四)标的公司其他情况


    1、标的公司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
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本次交易中,转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不存在有优先受
让权的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并不因本次交易而改变,仍
独立享有和承担其债权和债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州闽清华创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 三明市沙县嘉特思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 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戊方:

       戊方 1:李宁、戊方 2:李忱、戊方 3:陈忠国


   (一)转让价格、调整及支付方式


    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以《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审计结果和《资产评估报告》
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本次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

    2、依据本协议约定的定价依据,协议各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乙方、丙方、
丁方向甲方转让标的股权的基准价格(包含因本次股权转让须依法缴纳的所有税
款)合计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大写:陆亿元),其中: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
币 47,400 万元,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600 万元,向丁方支付人民币 12,000 万元。

    3、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含权价格,即本协议签署前标的公司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及其他收益,该等未分配利润及其他收益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
的公司股东共享。

       4、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将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

    (1)本协议生效后,自标的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
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丙方和丁方合计支付基准
价款的 45%(即人民币 27,000 万元(大写:贰亿柒仟万元),其中:向乙方支付
人民币 14,400 万元,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600 万元,向丁方支付人民币 12,000 万
元。

    (2)根据本协议约定,如标的公司经审计的 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则甲方在审计机构出具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及业绩完成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合计支付基准价款的 15%(即人民币
9,000 万元)(大写:玖仟万元)。

    (3)根据本协议约定,如标的公司经审计的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累计实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的净利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指每个年度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人民币 9,200
万元,则甲方在审计机构出具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业绩完成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合计支付基准价款的 20%(即人民币 12,000
万元)(大写:壹亿贰仟万元)。

    (4)根据本协议约定,如标的公司经审计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指每个年度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人
民币 15,960 万元,则甲方在审计机构出具标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业绩完
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合计支付基准价款的 10%(即人民
币 6,000 万元)(大写:陆仟万元)。

    (5)根据本协议约定,如标的公司经审计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指每个年度的净利润之
和)不低于人民币 22,720 万元,则甲方在审计机构出具标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及业绩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合计支付基准价款
的 10%(即人民币 6,000 万元)(大写:陆仟万元)。

    5、期间损益

    (1)在交割完成日后 30 日内,应由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审计机构出具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
确认,若交割基准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
末;若交割基准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2)在过渡期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盈利由甲方享有;标的资产产生的亏
损由股权转让方按照持股比例承担并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以
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标的公司补足。


   (二)业绩承诺及相关安排


    1、乙方、丙方及戊方共同承诺,在考核年度即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四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人民币 5,200 万元、人民币 6,760 万元、人民币 6,760 万元。

    2、前述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由甲方聘任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相应期限内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业
绩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将作为确认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依
据。

       3、若标的公司在本协议所述任一考核年度结束后,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现
的净利润数额低于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即未完成承诺业绩,则乙
方与丙方或戊方各方(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相应承担利润补偿义务,各利润
补偿义务人应按照下表中记载的比例来计算其应当补偿的金额:

  序号                               利润补偿义务人                       补偿比例
   1        福州闽清华创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8.75%
   2        三明市沙县嘉特思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5%
                                     合计                                  100%

       或

 序号                 利润补偿义务人                           补偿比例
   1                        李宁                                 72%
   2                        李忱                                 20%
   3                        陈忠国                               8%
                     合计                                       100%

       利润补偿期间,利润补偿义务人每年的补偿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截至
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间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
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本协议项下利润补偿义务人各自补偿金额根据各自补偿比例确定。

       4、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甲方应当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由该审计机构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减值额大于利润补偿期限内利
润补偿义务人已补偿总额,则利润补偿义务人需另行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减值
额-补偿期限内利润补偿义务人已补偿总额,利润补偿义务人应当以现金进行补
偿。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份购买及相关安排


    1、乙方、丙方及戊方共同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乙方、丙方和戊方合计以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注:指乙方、丙方和戊
方购买甲方股票的对价,不含中介费、手续等费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或协议转让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购买甲方股票(股票代码:
SZ.300379)。其中: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乙方、丙方和戊方合计购买甲方股票的对价
应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如乙方、丙方和戊方合计购买甲方股票的出资未能
达到前述约定,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暂时扣除
前述差额部分(差额部分=人民币 2,000 万元—实际购买甲方股票的累计对价)。
若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乙方、丙方和戊方合计购买甲方股票达到或超过差额
部分,则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丙方和戊方书面通知并确认后十日内将暂时扣除的
差额部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方;若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乙方、丙方和戊方
合计购买甲方股票仍存在差额(即累计出资低于 2,000 万元),则该差额部分甲
方不再支付;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乙方、丙方和戊方合计购买甲方股票的出资
应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如乙方、丙方和戊方合计购买甲方股票的出资未能
达到前述约定,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暂时扣除
前述差额部分(差额部分=人民币 4,000 万元—实际购买甲方股票的累计对价)。
若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乙方、丙方和戊方合计购买甲方股票达到或超过差额
部分,则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丙方和戊方书面通知并确认后十日内将暂时扣除的
差额部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方;若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乙方、丙方和戊方
合计购买甲方股票仍存在差额(即累计出资低于 4,000 万元),则该差额部分甲
方不再支付;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乙方、丙方和戊方合计购买甲方股票的出资
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如乙方、丙方和戊方合计购买甲方股票的出资未
能达到前述约定,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暂时扣
除前述差额部分(差额部分=人民币 1,0000 万元—实际购买甲方股票的累计对价)。
若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乙方、丙方和戊方合计购买甲方股票达到或超过差额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则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丙方和戊方书面通知并确认后十日内将暂时扣除的
差额部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方;若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乙方、丙方和戊方
合计购买甲方股票仍存在差额(即累计出资低于 10,000 万元),则该差额部分甲
方不再支付。

    2、乙方、丙方及戊方在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
的甲方股票承诺进行锁定,锁定期如下:

    (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购买的甲方股票,自购买之日起锁定,锁定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含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的甲方股票,自购买之日起锁定,锁定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含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的甲方股票,自购买之日起锁定,锁定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债务、债权的处理


    1、乙方、丙方及戊方保证标的公司截至交割基准日的债权、债务均为真实、
有效的。对于标的公司截至交割基准日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乙方、丙方及戊方
应协助甲方进行分析并对标的公司尚未收回的债权和需支付的债务情况进行确
认,对于无需支付的债务除须协议各方确认外,还应当取得相对应的债权人确认。
就此,协议各方同意根据确认的结果对基准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签署相关债权
债务确认文件。

    2、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
的标的公司的银行贷款由标的公司继续承担。乙方、丙方及戊方应确保标的公司
银行贷款规模的稳定性,保证目前在履行的贷款不得被提前收回;对于已到期的
银行贷款,乙方、丙方及戊方保证协助标的公司按照原贷款条件办理完成还贷或
续贷手续。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对于因交割基准日前发生事项形成或导致的,在交割基准日后实际产生
的标的公司或有负债全部由乙方、丙方及戊方承担清偿责任及相关责任。如果债
权人就或有负债向标的公司和/或甲方索偿或要求对该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
标的公司和/或甲方应于该等事项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丙方或戊
方,并由乙方、丙方、戊方负责处理该等事宜。如果因或有负债导致标的公司和
/或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索赔、损失、损害、赔偿、合理费用等支出,
则乙方、丙方及戊方应就该等支出对标的公司和/或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于标的公司涉及的担保事宜,按以下方式处理:

    (1)标的公司现存的为乙方、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如有)
应当在交割完成并办理完毕股东变更备案登记后三个月内予以解除,并且在土地、
房管和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法定的解除担保手续。如未能按时解除该等担保,则乙
方承诺解除该等担保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相应担保协议的期限届满之日。如因该
等担保导致标的公司和/或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索赔、损失、损害、赔
偿、合理费用等支出,则乙方、丙方及戊方承诺向标的公司和/或甲方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2)对于乙方、丙方、戊方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为标的公司提
供的担保(如有),应当由原担保协议的原担保主体按照该等担保协议约定的期
限和范围继续履行至担保义务解除,但经甲方书面同意提前解除的除外。

    (3)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标的公司不得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提
供任何新增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5、标的公司所有未履行完毕的正常业务合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继
续履行。以乙方、丙方、戊方或其关联方名义代为签署的与标的公司业务相关的
协议应变更到标的公司名下。在交割时,各方在《交割协议》中具体约定处理。


   (五)交割


    1、各方同意,以过户基准日为交割基准日,甲、乙、丙、丁、戊各方将开
始在标的公司的住所地进行交割。

    2、甲方、甲方的授权人员以及根据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委派的人员自交割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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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日起将有权进入标的公司。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保证上述人员的进入和交
割的顺利完成。为完成交割目的,乙方、丙方应在交割完成日之前完成下述事项,
并分别签署交割确认单:

    (1)协助甲方委派人员进驻标的公司项目现场,进行资产核实和交割。

    (2)将经营发展所形成的所有动产(包括《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的所有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
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现金、各种形式的银
行存款、存货等)移交给甲方确认,确认后该等动产应当保留在标的公司。

    (3)将经营发展所形成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的相关
凭证及资料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权属凭证、规划文件、建设文件及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移交予甲方确认,确认后该等权证或文
件应当保留在标的公司。

    (4)将与标的公司相关的全部合同原件交割给甲方确认,上述合同包括但
不限于与业务有关的由标的公司在交割完成日前所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
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销售、设备购买、租赁、的所有合同、保险单以及其它
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等
任何法律文件,确认后该等文件应当保留在标的公司。

    (5)将与业务有关的或附属于业务的文件和资料原件移交给甲方确认,包
括但不限于:以书面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业
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
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批文等文件和资料,甲方确认后该等文件应当保留在标的
公司。

    (6)将经营业务所需的已由相关政府部门授予的任何资质证件或政策奖励
等文件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权利、许可证、执照、证明书及授权书等移交给甲
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该等文件应当保留在标的公司。

    (7)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其他文件的原件移交给甲方确认,确认后该等文
件应当保留在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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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将标的公司的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预留印鉴、公司章、财
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其他公司印章等)交由甲方确认并保留在标的公司。


   (六)交易事项后续安排


    1、在交割完成日后至本协议第 4.1 条约定业绩承诺期内,乙方、丙方及戊
方仍须继续对标的公司目前的经营活动和今后业务发展提供无条件支持,并依据
公司股东、董事会的授权全面负责标的公司处理、协调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业
务客户的关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

    2、收购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

    (1)股东会架构:本次股权转让后,甲方成为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

    (2)董事会架构:本次股权转让后至本协议第 4 条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内,
标的公司将调整董事会架构,新的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二名,
乙方和丙方提名一名,由董事选举董事长。董事长是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3)监事会架构: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方或丙方
提名一名监事人选,但需甲方认可。

    (4)高级管理人员设置: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目前的高级管理人员
架构保持不变,过渡期后将由董事会视经营管理情况对该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续
聘或解聘。

    3、本次股权转让后,甲方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标的公司应全面纳入甲方
子公司管理体系,遵守甲方的全部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审批权限
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标的公司原有经营管
理政策、财务会计政策、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事项如与甲方前述相关制度存在冲突,
需按照甲方的系统管理要求进行全面调整。

    4、人员安排

    (1)本协议生效后,标的公司员工现有的工资和待遇如有变动,须经公司
股东研究决定。

    (2)交割基准日后,标的公司不再承担已离、退休职工的任何经济补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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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如发生上述费用全部由乙方、丙方及戊方承担。但如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上述所指的任何经济补助或其他费用是在交割基准日后产生的需由标的公
司承担的责任,则由受让后的标的公司承担。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自然人、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机构公章之日起成立,于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形成决议;

    (2)乙方、丙方、丁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其内部权力机构批准并向甲
方提交相关法律文件;

    (3)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它安排

    1、人员安置:本次交易为股权收购,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标的公司员工继续在原单位留用。

    2、土地租赁情况:泰策科技的生产、办公用地为租赁取得,交易完成后,
其租赁合同保持不变。

    3、关联交易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泰策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它们将与公司之间发生正常的业务和资金往来。

    4、同业竞争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
公司以及关联人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5、本次收购不涉及募集资金事项。

    6、本次收购后公司高层变动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泰策科技业务独立运
营,核心管理团队、研发团队保持不变。泰策科技建立符合东方通要求的财务制
度,执行东方通统一的财务内控制度,接受东方通内部审计监督。本次收购完成
后,公司高层人事不因本次收购事项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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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1、并购泰策科技符合上市公司转型升级为信息安全和行业综合应用解决方
案商的发展战略

    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后,逐步确立了从为企业级用户提供基础软件的中间件产
品及相关技术服务的产品厂商,转型升级为信息安全综合解决方案商,以及依托
基础软件拓展行业内及行业间综合应用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并购泰策科
技,有助于公司快速进入数据安全和通信应急安全领域,获取相关领域的核心技
术,对现有信息安全业务形成良好补充和延伸,进一步加快公司的发展步伐。

    2、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经过十多年的研发和积累,泰策科技已发展成行业内领先的数据应用安全和
应急安全产品提供商,拥有电信运营商、省级通信管理局等优质客户,且具备较
强的盈利能力,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泰策科
技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 4,000 万元、5,200 万元、6,760 万元、和
6,76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泰策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将使上
市公司在业务规模、盈利水平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竞争
实力,为上市公司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

    3、通过整合,双方可以协同发展,促进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内部整合和需求挖掘,
在提升盈利的同时丰富自身的产品线。上市公司与泰策科技的协同性主要体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1)客户协同

    上市公司和泰策科技的主要客户都集中在电信运营商和大型政企客户,都各
自有一批长期稳定合作的客户,在市场销售平台上,可以共享资源,集中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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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补充,对双方的市场销售能力都是较大增强,同时产品线和产品能力也更为
丰富,销售手段也更加多样。

    通过本次收购,上市公司可以利用泰策科技在通信和安全行业内的积累,实
现客户协同。

    (2)技术协同

    上市公司与泰策科技都在大数据分析、通信及互联网安全方面投入较多的研
发力量,经过长年积累,各自都拥有大量的核心技术储备,双方可以在研发上深
度合作,相互促进。泰策科技的研发能力优势在于核心网基础设备、系统软件、
平台软件的研发能力,对于基于网络行为层面的安全分析处置能力,这些核心能
力都可以与上市公司进行共享,用以支撑完善上市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

    泰策科技在国内的 DNS 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在通信和互联网领域专注于大数
据应用安全及应急安全,在国内运营商和政企客户市场广泛应用。提供基于大数
据分析数据安全解决方案,产品包括关键数据保护,防劫持,防篡改系统等;在
应急管理领域,结合不同行业特点和自身技术积累,提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系
统、基础支撑系统和应急指挥场所三个板块”的应急管理解决方案,助力各级政
府和行业用户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公司通过对泰策科技收购,能进一步提高公司
在信息安全领域的竞争力。

    (3)产品协同

    上市公司子公司微智信业目前专注于信息安全领域,而泰策科技专注于数据
安全领域,双方的产品各有特色且相互补充,具备融合的条件。双方的产品方案
整合后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加强大和全面的大数据安全服务,从而达成强强联合的
效果,而且泰策科技的应急安全方面的产品能力、市场能力也将帮助上市公司拓
展安全产品的边界。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购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泰策科技 2018 年
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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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 4,000 万元、5,200 万元、6,760 万元、和 6,760 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将得以增长,公司在信息安全领域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
升。

       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信息安全领
域的竞争能力,增强公司大数据应用安全及应急安全水平,使公司在产品服务方
面更好地发挥行业上下游协同效应。通过并购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在信
息安全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最终实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2、存在的风险

       (1)由于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收购在短期内或
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2)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面临团队融合、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
的风险。

       (3)未来的市场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市场上的供求关系、竞争格局发
生重大变化,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

   七、其他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审
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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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