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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3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
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经认真
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
提高公司在信息安全领域的竞争能力,增强公司大数据应用安全及应急安全水
平,使公司在产品服务方面更好地发挥行业上下游协同效应。通过并购完善公司
产业布局,提高公司在信息安全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最终实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
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
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
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甘培忠、丁芸、范贵福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