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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8-12-2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18-107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
园支行申请贰亿元人民币的并购贷款授信,期限陆拾个月。现委托北京中关村科
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对该笔融资进行保证担保,并向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应担保公司要求,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的 100%
股权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并
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反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
公司签署上述反担保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97338

    3、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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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7 号楼 4 层

    5、法人代表:段宏伟

    6、注册资本:170300 万元

    7、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
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
有资金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担保公司总资产为 547,439.98 万元,总负债为
290,023.31 万元,净资产为 257,416.67 万元。2017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60,502.94
万元,利润总额 35,921.40 万元,净利润 23,658.26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担保公司总资产为 568,384.84 万元,总负债为
293,507.72 万元,净资产为 274,877.12 万元。2018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为
51,865,05 万元,利润总额 27,746.79 万元,净利润 20,919.01 万元。

    10、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与担保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633636471E

    3、成立日期:1997 年 08 月 11 日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 139 号主楼 311 室(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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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法人代表:黄永军

    6、注册资本:27703.1708 万元

    7、经营范围:技术推广;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56,232.50 万元,总负债为 11,488.3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144,744.18 万元。2017 年主营业务收入
为 29,278.64 万元,利润总额-29,935.7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728.67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55,497.82 万元,总负债为 12,553.4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142,944.40 万元。2018 年 1-9 月主营业
务收入为 8,149.71 万元,利润总额 2,102.1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2,085.71 万元。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拟签署的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股权质押反担保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质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质权人实现上
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抵押权存续期间:质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
之日后两年止。

    (二)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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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债权人实现上
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
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北京中关村科技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
保连带责任保证,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配合公司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
公司 100%股权事项,结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增加流动资金,保证公司可持续
发展,对公司的自身发展有着积极作用,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配合公司收购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结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增加流动资金,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七、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以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北京中关村科
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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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有助于帮助公司扩大经营业务需求,增加流动资金,整体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上市公司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并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已经经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涉及关联交易议案已经由关联方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本事项无异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各子公司未发生过对外担保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
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