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9-03-26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231 号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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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 1
的专项说明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况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231 号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策科
技)2018 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53号)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盈利承
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泰策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泰策科技盈利承诺实现情
况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
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泰策科技编制的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8年度盈利承诺的实现情况。
审核报告 第 1 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
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 年 3 月 25 日
审核报告 第 2 页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
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12日,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与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东方通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购
买泰策科技的100%股权,交易总对价60,000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中,东方通与福州闽清华创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明市
沙县嘉特思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名自然
人股东李宁、李忱、陈忠国等承诺泰策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对应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5,200万元、人民币6,760万元、人民币6,760
万元。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盈利实现情况说明
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9]第ZB10239号《审计报告》。盈利实现情况以该审计报告为基础。
经审计,2018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90,557.21元,其中非经常性损
益影响:
项目 2018 年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0,102.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389.9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59.70
所得税影响额 -5,089.85
合计 28,842.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161,714.70 元,承诺的归属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0,000,000.00 元,实现数高于承诺数 1,161,714.70 元,实现率为
102.90% 。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5日
专项说明 第1页